云南49岁农妇遭十多年冤狱虐待、上百次野蛮灌食

更新: 2019年03月26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省蒙自市文澜镇高家村年仅四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何莲春,遭受了十五年半冤狱、上百次野蛮灌食。

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凌晨,何莲春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在蒙自城区贴真相资料时,被国保警察绑架抄家,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何莲春在蒙自城区向世人发放真相小册子时,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十年。不久前才出狱。

中共酷刑示意图:戴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戴脚镣

二零零九年何莲春被关押在蒙自县看守所期间,由于抵制迫害,不配合警察,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看守所警察掌嘴巴,被加戴10公斤重镣达一个月。何莲春在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被送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关押在六监区期间,严管达五年多,期间被罚坐“小凳子”(她坐的小凳子与众不同,只有长约20多公分,宽约8公分多),不准洗澡、洗衣,一天只给一瓶水(500ml),近一年不得上卫生间,而且经常遭到包夹的殴打,穿“紧束衣”,两次被开批斗会侮辱,何莲春进行了二十多次绝食抗议,遭到上百次野蛮灌食、灌药,饭食里投放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由于长期插胃管灌食,导致何莲春口腔、鼻腔粘膜溃烂、长期胃痛、吐血,被折磨得两次出现病危,全口牙齿松动,一颗门牙和一颗大牙脱落,胃肠功能紊乱,不能吃刺激食物,精神和健康受到极大的摧残。

十年中何莲春只买过20多元的咸菜食品,有很长时间连卫生纸都不让买,不得通信、不得会见家人,蒙自市610主任还多次到监狱进行骚扰。

何莲春出生于一九七零年七月,在家中是长女,自出生后就体弱多病,十五岁例假初来时就开始痛经,长期便秘,有时解大便要一个多小时,肛裂造成流血,还有心慌心跳,气喘,坐骨神经疼痛等多种病症,每逢冬春季节,痛得不能走路。为了给她治病,母亲带她到地区的大医院、部队医院、省城医院治病。西医、中医、草药各种方法都尝试过,家里还给她请了“师娘跳大神”驱邪等等方法,用尽了家中能用的钱,最后几乎倾家荡产,连买化肥的钱都没有了,何莲春的病依然没有好转。由于家中弟妹还小,作为长女的何莲春只好放弃学业,到外地边打工边治病。

一九九六年六月,何莲春有幸修炼了法轮功后,疾病不治而愈,身体得到了康复,从此找到了生命的真谛,人生的希望。何莲春恢复健康后还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何莲春只是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两次被610、国保警察绑架判重刑。二零零九年六月,何莲春第二次被绑架后,蒙自县610、公安警察把她劫持拉到一个宾馆进行强迫洗脑转化十二天(在法院的判决中,这十二天被称作“取保候审”),但是何莲春坚决不放弃大法修炼,结果被判十年重刑,并且强迫何莲春与丈夫离婚。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破坏了。

下面是何莲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出监狱后自述第二次被绑架、判刑关押遭到的迫害事实。

我叫何莲春,二零零一年十月一日凌晨,我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在蒙自城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跟踪,一起被绑架抄家,后来我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女二监关押期间,由于难以承受女二监对不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及我对家庭的牵挂,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被提前一年半时间释放回家。回家后我仍然继续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我在蒙自县城区向世人发放真相小册子时,再次被国保警察绑架、抄家、关押。最后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

一、在看守所被警察打耳光、拽着头发往墙上撞、戴10公斤脚镣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我被绑架关押进蒙自县看守所(那时县还没有改市),由于我坚持法轮功信仰,我没有犯罪,我不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遭到警察打耳光,我喊“法轮大法好!”,警察就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撞得我头昏眼花,后来还给我戴上了10公斤的脚镣达一个月,双脚都被磨破出血、流脓,随后我进行绝食抗议,被多次野蛮灌食,致使身体极度虚弱。

二、遭受610、国保警察强迫转化、逼迫离婚迫害

二零零九年五月底,我在看守所绝食反迫害,身体虚弱,六月初610就胁迫我丈夫配合他们,以谎言欺骗说接我回家,结果610和国保警察把我骗到一所宾馆(地点在蒙自南湖附近)看押起来。蒙自县610主任杨秀英、国保警察、还有社区的共十多名人员轮流看守,对我轮番进行洗脑、强迫转化,610主任杨秀英威胁我说:写个“保证书”就可以回家,如果不写就判你重刑。我不配合他们,最后红河州中级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秘密判我十年重刑,我被判刑父母都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怎么判的刑。

我被判刑后“610”人员强逼我与丈夫离婚(丈夫并没有找过我说离婚之事,而是法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判离婚,家产和孩子也全都归丈夫所有。为此我向法院写了不离婚申诉。)法院判我离婚后,610人员立即为丈夫介绍了一名女子,并促成了两人的婚姻。

三、在女二监遭非人酷刑迫害、失去了一切人的基本权利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我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六监区关押,因为我不服判决,不认罪,被监狱“严管”五年。在五年严管期间限制我的基本生理需要,限制上厕所、喝水、睡觉、洗澡、买生活用品等的权利,每天长时间强迫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动,不准说话,不准出监房,还被监区开了两次批斗大会,我进行过二十多次绝食抗议,监狱对我进行了上百次的暴力(插胃管,用勺撬)灌食、输液、灌药,导致我口腔、鼻腔溃烂、流血,牙齿松动,掉落一颗大牙和一颗门牙,出现胃痛,吃饭困难,一吃刺激食物胃就疼痛厉害,导致两次迫害后病危而住院。监狱还剥夺了我通信、会见家人的权利。

1、坐“小小凳子”遭包夹殴打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中共刑具:强迫法轮功学员坐的小凳

在女二监凡是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进行“禁闭”或严管,我进到女二监六监区后,因为不转化就被进行严管:罚每天坐小凳子,别人坐的是方凳子,可是我坐的是一条很小的小条凳子(约20×6公分),因为很窄,坐在上面极不舒服,坐了两天,我臀部疼痛难忍,象针扎一样钻心的疼,我就不断地扭动,先被包夹训斥(包夹一个是云南德宏盈江的何麻锐,另一个是湖南的罗佳丽,另外一个叫徐红英,上海人,因杀母判死缓服刑人员,后来释放回去后遭报全身溃烂死亡))。后来因为我晃动,包夹就开始殴打我,包夹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打倒在地上,不但用手打,还用脚踩,结果小凳子随我倒地时砸烂了,后来我就以绝食进行抗议,才没有再坐小凳子。

2、因为上厕所被包夹多次殴打

在严管期间限制我每天上三次厕所,而且到厕所时(要经过警察值班室)还要向警察报告“某某服刑人员上厕所”(其他人都不报告),我认为这是对我的侮辱,我就不报告,包夹就不让我上厕所。白天我为了不上厕所,就不喝水,吃饭时汤也不喝,到了晚上十一点,警察睡觉去了,我才上厕所,第二天六点,警察还没有起床我又上一次厕所。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有一天下午,我实在憋不住尿了,就冲进厕所,还没有尿,就被五大三粗的包夹徐红英当着警察的面,将我拖到走廊上打我,并用脚踹我,她打我的头,我双手抱住头,她就打我的肚子,并且用胶鞋打我的头、脸和身上,最后还把我打倒在地,跌倒时还把别人放在走廊上的暖水瓶打烂了,还溅湿了我的裤子,还好是隔夜的水,没有被烫伤,最后还让我赔了别人一个暖水瓶。

二零一二年有一天,我实在憋不住尿了,我就将小便尿在监室装垃圾的簸箕里,刚好被包夹徐红英看见,她就把我抱起来摔倒在地,并把我的头按到尿里,还用穿皮鞋的脚使劲踢我,导致我臀部、全身青紫没有一块好的。

二零一二年的冬天很冷,还下了雪(云南昆明很少下雪),天冷小便就特多,白天忍不住,我就将小便解在棉裤里焐干了,小便再急时又解在棉裤里焐干。

3、不打报告不准洗澡、洗漱、用水

洗漱、洗澡、妇女用水是一个人的基本生活权利,但是在女二监却被警察用来进行所谓转化精神迫害的一种手段,因为我不认罪、不转化,警察就规定我要洗漱、洗澡必须打报告:“某某服刑人员请求……”。我认为我不是服刑人员,那些真正的服刑人员(女二监关押的都是杀人、贩毒的重刑犯)都不报告,为什么非要我报告。因为我不报告,所以警察就不让我洗漱、洗澡。

由于几个月都没有洗过澡,身上都是腥臭味,同监室的人都奚落我,谩骂我,什么难听的语言都有,我跟他们说:不是我不想洗澡,而是警察不让我洗。后来监室的人实在闻不下去,就找警察反映,警察才让我隔一段时间去洗一次澡。

4、被暴力强行灌食、灌药上百次

在女二监我受到非法虐待和不公,警察看见我被包夹殴打,也是视而不见,我向警察反映问题,警察毫不理会,向驻监检察室反映也无效,我只有用绝食的方式,用自己微弱的生命来抗争。绝食抗议虐待有二十多次,每次绝食时都遭到暴力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二零一二年有一次我绝食达三个多月,警察叫包夹和监督岗每天给我插胃管灌食,每次都是几个人按住我,给我插胃管,因为他们都没有医学常识,每次插胃管都从鼻子硬插,弄得我满鼻腔、满嘴都是血,每次都要吐很多的血,由于插的次数多了,鼻腔、口腔、喉咙粘膜都溃烂了,吞咽都非常困难。有一次她们给我留置胃管时间长了,我受不了,就自己拔了,于是她们就按住我,捏着我的嘴巴,用一个比一般汤匙大的勺边撬边灌,有个人还叫喊插深点插深点,勺子都顶到我的小舌上,弄得我气都喘不过来,难受极了,脸涨得通红,差点换不过气来。

二零一零年九月,由于我长时间绝食,野蛮插胃管流了不少血,身体极度衰弱,各种血细胞都下降,电解质紊乱,出现生命危险,监狱将我送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抢救,医院下病危通知后,监狱才通知我家人。九月十三日,我母亲从石屏辗转来到女二监,在狱警的带领下到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看到了我,这时我几乎奄奄一息,身体极度虚弱。

二零一二年中秋节前的接见日,九月二十五日在我父母的再三要求下终于见到了我,由于长期不得洗漱,父母见我浑身上下很脏,头发很久没洗,污垢与头发粘成一块一块的,手上有厚厚一层污垢,脸色发黄。父母才知我不放弃信仰,不认罪,被严管折磨的事。

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监狱突然又要求家人来看望我。因为监狱的迫害,我绝食抗议,加之血压升高,我不吃药,他们除了野蛮给我灌食外,又每天三次灌药,每次灌药时,几个人又是捏鼻子,又是捏嘴巴灌药,由于长时间的捏嘴巴灌药,我的牙齿出现松动、疼痛不能吃饭,身体极度虚弱,更加消瘦。监狱的目的是让父母来(在准备好的文书上)签字,动员我每天按她们的要求吃药。这次狱警通知家人来见我,很明显是因为我的身体被迫害出现多种疾病,随时有生命危险,为了推卸责任,才让父母来看望的,因为没有达到狱警的愿望,六监区刘监区长还对父母说:“以后一天都不让你们来看了。”

5、被包夹找茬殴打

大概在二零一四年一天晚上,一个包夹在纸上写了侮辱大法、侮辱大法师父的一些话,贴在我睡的床的对面墙上,几个包夹盯着我,看我有什么反应,我乘她们不注意,就把贴的纸撕了下来。这时几个包夹一拥而上,将我从床上拖到地上,脚踢手打,打我的脸、头、身上,我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有个包夹就用枕头捂住我的头,不让我喊,使我气都喘不过来。过后,我全身到处都是伤痕。我向警察报告,并拉开衣服给她们看,但是每次包夹行凶后,警察都知道,我也向驻监狱检察官检举揭发,但都是不了了之。

6、父母控告监狱,我却被监区批斗两次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午父亲来看我时见我满脸、四肢伤痕,我就讲了我绝食,被包夹何麻锐、罗佳丽每天三次给我强行灌食、灌药,用比嘴巴大几倍的大勺子塞进嘴巴,插至喉咙灌食,那个大勺子是监狱特制的,喉咙都插烂了,十日开始每天都灌三次,一天吐血好几次。

父母针对我遭受迫害的事实,聘请律师,并向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状告第二女子监狱违法行为。监狱报复我,六监区专门组织了两次对我的批斗大会,指定专人在大会上批判我,监狱以我向外泄露监狱秘密,再次对我进行严管,更加限制了我的各项基本权利,停止了我的接见,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我妹妹带着女儿到达监狱要求会见我,并递交了相关证件。会见室的警察谢兰芬打电话给六监区通知何莲春妹妹来会见,不料一分钟后监区打电话给谢兰芬说“不予会见”。谢兰芬说:不予会见的原因是前次你们亲人来会见时泄露了很多监狱的秘密。以后你们来会见,不该问的就不要问。何莲春现在是属于严管期间。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我妹妹带着她女儿和我的女儿再次到监狱要求会见我,并说侄女已经有三、四年没见过妈妈了,想念她妈,希望能够见上一面。结果狱方还是以前一次同样的理由拒绝了探视。

7、在监狱近十年我只购买过20多元食品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我被非法判刑十年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六监区关押,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二日出监狱,我仅仅被允许购买过20多元的咸菜,很长时间监狱以我被严管,不准购物,包括卫生纸、牙膏、肥皂、洗衣粉等一般生活用品,例假来了,我就用报纸,或者其它纸,后来有的警察实在看不过去,允许我购买卫生纸,直到二零一六年底,由于家人状告监狱后,我被调到八监区,情况才稍有改善。

在此我要善劝那些曾经绑架过我的警察,610人员,对我两次判重刑共计十七年的公诉检察官和法官,以及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伤害过我的警察和服刑人员:我虽然遭受到非法判刑,非人性的虐待,但是我是一个走在神路上的修炼者,我不会记恨你们,因为你们才是受中共蒙蔽的真正受害者,你们的行为不但违法,也丧失了人的良知和人性。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善恶报应”可是宇宙的法则呀!而且,中共的卸磨杀驴也是有目共睹的:从国家主席刘少奇,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中共的功勋元老贺龙、彭德怀等等的厄运,到“文革”后八百多名警察成了替罪羊,被拉到云南枪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现在你们唯有认清形势,摆脱中共的操控,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将功补过,才能为自己和后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