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患乳腺癌 沈阳兰丽华再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更新: 2019年10月03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的法轮功学员兰丽(立)华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被苏家屯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宋正和等人绑架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被苏家屯区法院枉判三年十个月;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身患乳腺癌的兰丽华再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兰丽华到市场买菜,将随身携带的台历送给一卖菜的老者,遭沈阳市苏家屯区国保大队副队长宋正和等人绑架,之后家被抄,部份私人物品被抢走;她丈夫也被苏家屯区红菱镇派出所警察绑架,五个多小时后被放回。

兰丽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遭灌食、上大挂等迫害,继而左侧乳房出现一个鸡蛋大的肿块,后被确诊为浸润性乳腺癌。

“上大挂”酷刑
“上大挂”酷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兰丽华被苏家屯区公安分局构陷到苏家屯区检察院,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最初对兰丽华开庭时间定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九日,家属要求带兰丽华看病,法院开庭时间又改在五日。

五日上午十点左右,身体虚弱、脸色苍白的兰丽华被戴着手铐和脚镣,律师当庭为兰丽华做了无罪辩护,义正词严。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就收场了。

第二天,兰丽华的家属到法院催促给看病,法官曲宁派书记员送给家属判决书,兰丽华被枉判三年十个月。

兰丽华曾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依法控告江泽民遭报复绑架,被苏家屯区法院枉判十四个月,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被迫害致生命垂危;二零一六年八月冤狱满被放回家。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二十九日,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分局红菱镇派出所警察两次到兰丽华家骚扰、威胁,并非法录像、照相和采集其个人信息。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身患重病、被非法关押长达十个月之久的兰丽华再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中共对人权的迫害引发国际关注,美国正对侵犯人权和信仰自由的迫害人拒绝入境。据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报道,美国国务院官员告诉一些宗教及信仰团体,他们意在更加严格地审核签证申请、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得到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美国国务院官员还告诉美国法轮功学员,可以向他们提交迫害者名单。

中共邪党已是穷途末路,美国国务院的这一最新举措,堵死了中共各级官员准备带着家人逃往海外的去路,中共对法轮功近二十年的残酷迫害,已广为人知,被国际社会重视和抵制。在不久的将来,中共政权倒台之后,所有那些参与迫害的人员,都将面临着法律严惩;那些之前在美国和海外所谓留下来后路的参与迫害者,如今的逃路也被断绝。

附:相关责任单位信息
沈阳市苏家屯区政法委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翠柏路14号
邮编110101
书记:王志刚

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8号
邮编110101
电话:024-89820716
局长:关强
国保大队
电话:024-89820716、024-31489950
大队长:李智庭
教导员:刘兴德
副大队长:宋正和13940019795、024-31489950
副大队长:金志波13079297397
警察:甘乃军、曹鹏、王中洋、王伟志、唐晓磊

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局红菱镇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街38-1号
邮编110100
电话:024-89450007
所长:杨凯13940040363、024-89457188
副所长:吴文奇024-751086
警察:叶明曦、史岩峰、刘宗达

沈阳市苏家屯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65号
邮编110101
收发室:024-29823121
值班室:024-89813535
传真:024-89815957
检察长:朴明华024-89117711
副检察长:代保军024-29823031
政治处主任:慈健024-29823038
兰丽华案检察官:李爱成

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66号甲
邮编110101
院长:王文革024-89469999
副院长:刘海涛024-89469898
副院长:肖传英024-89469988
副院长:路斌024-89469990
政治处主任:赵忠彦024-89469798
纪检监察主任:刘为民024-89469933
执行分局政委:梁大光024-89469995
执行分局局长:赵素娟024-89469997
兰丽华案法官:曲宁024-89469711

沈阳市看守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
邮编:110148
电话:024-89241894转8084、024-89248084
办公室:024-89342960
所长:张波涛13940119229
所长:郑罡024-89340098
副所长:郭宝安
政委:何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