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骚扰、劳教 清华退休女职工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北京清华大学72岁的退休职工刘香兰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在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她经常遭骚扰、被绑架、非法劳教迫害,在看守所、劳教所遭受折磨。2015年7月份,刘香兰女士控告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提起公诉,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

被控告人江泽民自1999年7月利用“610”恐怖组织及包括军、警、公、检、法、司、国安、外交、新闻、政法委等各级党政机构在内的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十多年来,经核实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超过三千多人。众多无辜法轮功学员遭到酷刑、失踪、虐待;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各地“610办公室”或政府、企业设立的所谓“学习班”进行邪恶的洗脑“转化”,遭受精神和肉体双重迫害;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受经济上的敲诈勒索、被逼迫失业、失学、离婚或流离失所等。

下面是刘香兰女士陈述她本人与家人遭受的迫害事实。

我是1995年底开始炼法轮功的。我过去曾经在江西鄱阳湖鲤鱼洲农场劳动时,染上血吸虫病,因治疗效果差,又寻求多种气功锻炼,最后经朋友介绍,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所以我和老伴就在清华的新华书店请来一本《转法轮》,当天就把这本书读完,觉得这本书不是一般的气功书,是一本使人修炼的、教人向善做好人的书,法轮功让我们为他人着想,做一个无私无我的好人,这也是我俩一生所追求的。只要有办班放师父讲法录像,我和老伴都参加,再加上每天到炼功点上炼功,很短时间我全身的疾病,象老寒腿、十个手指肚脱皮、肾炎、浮肿、肝脾肿大10厘米全好了。过去我肝脾胀的睡不好、吃不了、喝不了,人瘦得皮包骨,同事说看你那时的样子,真要上火葬场了。而现在的我无病一身轻,那不就是因为我炼了法轮功了吗?有的同事见到我的变化后,也走上了修炼的路了,还有人感到不可思议,真是太神奇了。

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以后,我家就没有安生的日子。下面是我个人受迫害的基本情况:

1999年7月20日一早我去北京市府右街上访,行使公民的合法权利,说句公道话: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没有错,还我师父清白。到了中南海附近胡同时,那里停放着大公共交通车,看到警察叫来的人排队上车,不上就拳打脚踢,那里布满了警察和便衣。就这样,我和老伴被逼上车被送往石景山体育馆,下车到大厅排队登记家庭、地址、姓名,是在哪个点炼功,完后进体育馆,在这里无吃无喝一直到下午4点清场,又被送到永丰乡,又是一次填写姓名、住址、区县等。因我是海淀区的,就被用车拉到中关村派出所。这时已是晚上7点左右。老伴被单位接回去了,我没人接,被非法拘押在那里,第2天早上7:30被老伴托人接回家。

不断的骚扰等迫害

此后,街道、片警、单位人员经常来家骚扰。有一次片警到我家,要我们放弃修炼。我们就给警察讲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身心健康,给国家节约医药费,对国家对个人都有好处,他们也觉得有道理,但仍说:你们在家炼,不出去就行。街道居委会安排人监视我们的活动。有的去我们邻居家大声说法轮功的坏话,我们都听到过。单位人员也打电话,让把大法书交给街道。他们利用校医院保健科给我家打电话,叫我到校医院看“精神病”。我说,我这几年都没去医院看过病,你们可查一下病历。他们说这是北京市下来的名单,我认为这是陷害,我不承认,他们就挂了。后来我老伴给医院的一个朋友打电话,说明此事后,就停止了骚扰。

还有一次,我老伴出车回来,在单位洗车,我做完饭出去叫他回家吃晚饭。这时正好我女儿下班回家,片警来到我家找我们俩,问女儿,你父母哪去了?女儿刚到家,说不知道,警察叮嘱我女儿说:他们回来及时告诉我们。警察走后,一晚上都不断的来电话询问,谁也睡不好觉。夜里2点突然敲门,女儿说他们不在家,警察不相信,非要进来看,磨了半天,女儿最后还是给他们开了门,孙勇等五、六个警察到屋里一看,确实没人,又盘问了一会儿他们才走。这次又给我和家人造成精神上的重大伤害,至今谈起来还心有余悸。

绑架、非法关押迫害

2006年3月19日星期日上午9点,正好那天我儿子用计算机刻录机刻录他喜欢的歌曲。这时来了2名警察,大个子叫付红义,稍矮一点的叫李京涛,进家来就问我的名字,问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老伴还在扫院子,随后跟进来,听问后答道“炼”。并说,中关村警察小隗说过在家炼可以,但不许出去(指去天安门)。警察接着就说,把你们看的书交出来吧,免得我们动手。他们就从上衣兜拿出一张空白搜查证,当时填写,然后进屋搜查各处。儿子正开着计算机,把儿子赶走,看到有从网上下载的明慧资料,用相机拍照,其它的资料也拍照,把电脑、一体机、收录机,和其它资料,mp3,空白光盘,复印纸等私人物品都搜走。下午4点多,有位朋友来串门,也被一同带走,非法拘押在中关村派出所。

晚上7:30以后,把我们拉上警车,一同向海淀清河看守所驶去。结果体检不合格,又被拉到另一个医院做心脏及血压检查,仍不合格,警察又去医生那里说了什么,我们不知道,就又在路上买黑心棉的被子,连同体检的费用,我们向朋友借了一百元送给了警察,于夜里12点前后把我们推进了看守所的大铁门,又经过了各种手续于4点进了2筒牢房,从此和老伴分开了,一年后才见面,也失去了人身自由、信仰自由等。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受恐吓、威逼、人格侮辱、洗脑等,被逼全方位照相,指纹滚大板,十个手指都留痕迹,强迫法轮功学员每早晚下板列队站直点名,大声答到,小声就被骂。24小时都可以提审任何人,几乎每天都有进出人员,有新抓来的,也有调走的。

每晚睡觉非常痛苦,不能平躺,只能侧身立肩,腿捲到90度,伸直腿就会碰到别人,5米长×2米宽的板上要睡20多人。生活环境非常恶劣,我睡觉的位置正好头对着大便坑,有一堵30多公分高的小矮墙隔着。夜里谁大小便,我都得受这难闻的气味,监室的顶灯是常亮,不许关灯。蚂蚁、蟑螂等小虫到处可见。夏天吊扇不停,房顶、墙上的砂子、灰土随时有落下。一年四季都喝自来水,因有人打架,一个多月停止放风,也就是不开通向放风室的铁门。空气只能和走廊互通,吃喝拉撒睡就在这18平米的监室里,几乎二个月都没洗过一次澡。手脚指甲长了也不给提供指甲刀,就只好用牙咬或在水泥地等处去磨。

一个月后,突然叫我去办公室,有4个女的来找我,都是被转化了的犹大。开始她们讲些污蔑大法和师父的话,然后叫我表态,问我选择哪条路,我说跟李老师走,并要我写清楚,我选择了修炼大法的路。过几天,来人宣读了对我劳教二年。我修真善忍没有罪,拒绝接受他们的劳教决定书就回牢房了。

在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遭受的折磨

二个月零27天时,我被转送到苏家坨看守所,走时和另外一个法轮功学员被铐在一起。我们六、七个人出门时齐声大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在苏家坨呆了三天,就又被转到团河劳教人员调遣处,走时在院内大声喊:法轮大法好!被警察破口大骂。

到调遣处下车后排队进医务处体检,之后进入大厅,坐小板凳,不让说话,低头,双手放膝上,这时已11点,他们吃完中午饭,管教才给我们打来饭。饭后就挨个剪头,统一的头型。晚7点左右,我被叫到一间水房角落里,灯光很暗,逼着叫你写三书,然后才让你进班。

在调遣处,每班6个法轮功学员6个包夹。两边是床,中间是一条长桌,每边3个法轮功3个包夹。背朝房间门方向坐,进门第一个是包夹,然后是法轮功学员,依此类推,坐着姿式要求双腿并拢,90度,双手放膝上,不许说话,要坐得笔直,稍有变形就会遭到包夹的辱骂。

上厕所整班集体行动,室内不准留人,出门排队靠右边墙边走,拐弯必须走直角,走道中间那只许警察走。打饭时也是一样,到饭桶前大声喊警官好,然后军蹲,姿式不标准或喊声小,发饭的警察就用热菜(因他给你打汤)或饭故意烫你。有一次点名,我头稍有点低,警察用手托我下巴,恶狠狠的说:你们这样,党对你们够好的了,要以前一夜就把你们全毙了。

晚上睡觉点完名,铁门一关上锁,大小便就在室内脸盘里。整天强制坐塑料小凳,臀部都出现了鸡蛋大小的紫色硬茧,晚上腿、脚都浮肿得发亮。脚肿的穿不上鞋,床上的被子要求叠的象部队战士那样的标准(豆腐块),不达标的,早上提前把你叫到大厅去练习,练到达标为止。中午休息,大家都不敢碰,或放到桌上,保持完好的形状。

在北京女子劳教所遭受的折磨

2006年的7月中,我被转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分到一大队,首先要做你的转化工作,三、四个人加一个警察,整天让你看听污蔑大法的录像、或听那些人说,逼着看污蔑大法的书等,强迫洗脑。整个劳教期都是以班级隔开。洗漱、上厕所、吃饭都是整班行动,不许与其它班人员说话,传递东西等。看电视、电影,或指定看到书籍,听报告后都要写感想、写思想汇报,每季度都要写揭批文章或总结。

我被洗脑一个月后,分到一班,是十个班里管理最严的,只有一班有摄像头、监听器等,监控室对你班的一切活动了如指掌,到班的第一天就开始了繁重的无报酬的奴工劳动,搓棉签。有定额的,特别是每年的7、8月是最忙的,经常加班加点赶任务。装绿豆、白糖、茶叶等,都是站着。

我这奔70岁的老太太,都退了休了,还得和年轻人一样的干活。特别是装茶叶,大工棚里茶绒满天飞,每人脸上、胳膊上都象长了一层毛,在这样的条件下,经常为完成任务不按时吃饭,听小哨说,一天能挣4、5万,每个队装茶叶时,最好的茶绒球都得选出来象黄豆大小的,据工厂负责人讲都是嫩茶尖,形成的小球是茶中最好的,都是给领导上供用的,当然警察也可以要一部分。

没活时就叫你搞卫生,拔草,打扫警察的办公室,大楼的厕所,在大田里堆肥等,反正不叫你闲着,总找活给你干,好给他们挣钱。

2007年8月24日,我结束了劳教生活,回到了家中。

如上所述,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组织、策划、推动的对法轮功学员打压迫害,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和法律,犯有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刑讯逼供罪、虐待监管人员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强迫劳动罪、侮辱诽谤罪。这场对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的残酷打压迫害,是对人类尊严、人性、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毁灭。为早日结束这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澄清事实真相,还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元凶——被控告人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