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铁路公安处迫害律师陈广昌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青岛铁路公安处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非法宣布对济南律师、法轮功学员陈广昌进行“监视居住”。

所谓“监视居住”,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措施,即未经允许不得离开住处,严格的说不能出家门。所以生活中买菜、接孩子都无法进行,处理业务就更不可能。青岛铁路公安处的非法行径,其实是剥夺了陈广昌及其一家人的生存权。

陈广昌,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出差期间被青岛铁路警察绑架,三日后被家人办理取保候审回家。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青岛铁路警察又在陈广昌出差途中将他绑架,于当晚释放。

两次被绑架,被扣押的财产包括《转法轮》等书籍、三千元现金、五千元保证金、五千元公款、一个苹果手机、四部普通手机、三部电脑、两个移动硬盘、优盘、打印机、MP3、装订机、裁纸刀等。所有这些财产,是陈广昌全家多年积累、各自归属其夫妻与孩子使用的物品,其实也是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都被警察非法扣押。四部普通手机、公款五千元后被退还,但仍有大量财物被扣押。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青岛铁路公安处在“取保候审”十二个月即将满期时,又以非法“监视居住”迫害陈广昌,并且没收了原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五千元,其理由是陈广昌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允许擅自外出。无论中共警察以什么理由,实质都是剥夺陈广昌一家的生存条件。

陈广昌的妻子因身体和家庭的缘故,在家照顾孩子,没有工作;两人的孩子只有九岁。陈广昌的母亲于二零一三年初去世,现在其八十三岁的老父亲居住在陈广昌家,一家老小都以陈广昌一人的收入为经济来源。在警察的非法“监视居住”措施之后,陈广昌一家老小将直接失去经济来源。


相关责任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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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铁路分局局长办公室:0532-29787010
青岛铁路分局邪党委办公室:0532-29787359
青岛铁路分局610办公室:0532-2979174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铁路公安处一科(青岛挪庄) 邮编266002
青岛铁路警察办案人员联系电话:
栾军,0532-8297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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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波 85086435 1550531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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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捷 85086435 13589058579
张媛 85086435 1380531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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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健 85086435 15853158838
王成钧 85086435 13287771546
张甜 85086435 15866689366
刘国华 85086435 1368531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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