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劳教迫害十四年:无法抹杀的罪恶历史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目录
前言:劳教制度的罪恶
一、广东劳教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开始
二、广东劳教系统的组织体系与利益驱动
三、公安局判处劳教过程的非法性与随意性
四、广东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
五、广东大批精英被非法劳教迫害
六、广东各劳教所的酷刑虐待
七、广东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案例
八、广东劳教系统恶人恶报的部份实例
结语:劳教罪恶开始清算,悬崖勒马时机无多

前言:劳教所的罪恶

劳教制度是中共邪党整个政法委的核心之一,劳教所非常黑暗,劳教没有地方上访,没有任何法律的监控监管,只能上诉到“监守自盗”的所谓劳教委员会。

中共官方称全国有三百多个劳教所,只承认关押人数约为六万人(中共司法部二零一二年十月数据)。但这个连大陆学者也不相信,以简单估算,每个劳教所拘留一千到二千人,应有多达三十五万到七十五万人被非法剥夺自由。而据明慧网报道,早在十一年前,即二零零一年十月底,中共官方内部有一个统计,当时全国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就超过十万人。而在其后的十一年间,又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运动早期,劳教系统是充当迫害的主力,劳教所成为对法轮功学员关押迫害的主要黑窝,犯下了如山如天的罪恶。

不管中共愿不愿意,非法劳教的罪恶必将被彻底清算。

一、广东劳教系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开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江魔头发动对法轮功的全面迫害。由于迫害不得人心,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越来越多,而且全国很多地方对迫害运动都热情不高。据悉,当时广东当局李长春一边执行江魔头定下的迫害政策,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大抓捕,并且禁止法轮功学员上访,一边上报说:“法轮功学员多数是好人,广东没有劳教一人”。二零零零年初,江魔头窜到广东,赤膊上阵向李长春施压,并以“政治局常委”利诱李长春迫害法轮功。

李长春为权力出卖良心,决定攀附江魔头,大力加强迫。他首先拿广东省电力学校高级讲师、法轮功学员张孟业开刀,将他第一批劳教。二零零零年元月十四日,张孟业被劫持至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在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劳教所使用各种酷刑强迫他放弃信仰,曾将年已六旬的张孟业铐在大树上三天三夜。

广东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的恶例从此开启,全省各地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蜂拥而起。

二、广东劳教系统的组织体系与利益驱动

1、劳教系统的组织体系

中共邪党规定:非法劳教由劳教委员会领导下的警察机关审批,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实际上是:公安局负责判处劳教,司法局管辖下的各劳教所负责关押被判处劳教人员。所谓“劳教委员会”,实际上由警察、司法、民政、劳动等部门的头头组成,而公安局长一般担任该委员会主任,司法局长一般担任副主任。所以,劳教大权实际上最终掌握在警察头子手里。

在“劳教委员会”之下,分别在警察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设立劳教相关机构,警察系统的公安局劳教审批委员会负责劳教的审批,司法行政系统的劳教工作管理局或司法局内设处(室、科)负责劳教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也负责劳教的具体管理,包括劳教管理所(简称劳教所)的日常管理。

当然,劳教系统的幕后指挥是中共邪党各级党委、“六一零”和政法委,无论是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处劳教还是在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其背后都可看到“六一零”、政法委甚至各级邪党党委头目的魔影。

2、广东省劳教系统的具体机构

广东省、市二级政府系统内均设立所谓的“劳教委员会”,作为劳教迫害的总指挥。广东省、市二级警察系统内均设立“劳教审批委员会”,掌握判处劳教的权力。实际上判处劳教是各市公安局长说了算,而广东省公安厅则是各市公安局的总指挥,对全省判处劳教的所有冤案负责。由于判处劳教只由警察一家独断,检察院和法院都不参与,律师也不能介入,导致劳教制度更加黑暗。在迫害法轮功的血腥运动中,公安局更是对法轮功学员随意判处劳教,无法无天。

广东省司法厅和各市司法局均下设所谓的“劳教工作管理局”,统一管理本级的劳教所,例如:广东省司法厅下设的“劳教工作管理局”直接管理三水劳教所(包括男所和女所),广州市司法局下设的“劳教工作管理局”则直接管理广州第一劳教所、第三劳教所和槎头劳教所。

劳教所是迫害法轮功的主要黑窝之一。广东省内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所有:广州第一劳教所和第三劳教所(同处于花都区赤坭镇,关押迫害广州的男学员),广州槎头劳教所(关押迫害广州的女学员),深圳市第二劳教所(前些年曾关押迫害过深圳男学员),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其中的妇教所关押迫害除广州之外的所有女学员,男所关押迫害除广州、深圳的男学员)。这些劳教所的残暴程度丝毫不亚于监狱,其关押法轮功学员人数之多、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残、致死人数之多,都超过监狱。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自二零零零年一月起开始劫持、迫害法轮功学员,直至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其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约三百人(次)。其中,二大队为专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其它各大队也分管几个他们认为要进行“冷冻”处理的较为坚定或较有影响的炼功人。二零零一年底,时任广州市市委书记的黄华华(兼任广州市“六一零领导小组组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前来视察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的“专管大队”,直接导致了劳教所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广州第一劳教所自创出一种酷刑“把法轮功学员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并积极向外输出。二零零二年八月,法轮功学员饶卓元被迫害致死。

由于国际救助与有关方面力量的压力下,尤其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一日发表《曝光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一文,对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犯罪集团及黑窝进行彻底曝光,二零零五年四月底,广州市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地点不得不从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转到广州市第三劳教所(主要是三大队)。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是广州市唯一一间收容女劳教人员和妇教人员的女子劳教所,自二零零零年初起即沦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窟,十多年来,其所劫持、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以百计(《另一个广州》一文列出有具体名单者163人),迫害致疯、致残、致伤的恶性案例不时传出,为国际所瞩目。是“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第一批追查取证对象之一。

广东省三水劳教所,位于珠江三角洲腹地佛山市三水区,始建于一九五五年,是省内成立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关押人数最多的劳教所,二零零一年下半年,三水劳教所收容劳教人员的人数最多达9813人。十几年来,三水劳教所共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达上千人以上,迫害致残、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也特别多。

3、广东劳教系统的利益机制

中共劳教系统之所以疯狂迫害法轮功,是因为受到中共邪党的利益驱动。

公安局下属的劳教委员会,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劳教,主要利益在于“立功”,而“立功”意味着受奖、评优、升职等。同时,公安局下属的看守所,将被劳教的人员送到各劳教所时,会得到劳教所的一笔“报酬”,就象“卖猪仔”一样,各劳教所接收被劳教人员时会出不同的“价钱”,有时看守所每送一人至劳教所会得到数千元。(看守所送人去监狱也是一样,因各监狱给的“报酬”不一,有的看守所宁可将人送去更远的监狱也不送去较近的监狱)

劳教所和监狱之所以用优厚“价格”争取看守所送人前来,是因为,每关押多一人,能相应增加财政拨款。

据悉,广州市第三劳教所每次来一个法轮功学员,都会得到上面八万元的拨款,给迫害法轮功学员作经费和奖金。这对于劳教所警察来说是巨大的利益诱惑。

另外,劳教所和监狱都有奴工劳动,每多接收一人,意味着多一个免费劳动力,意味着为狱警多创造多一份经济收益。

对于直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狱警来说,每“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即能获得巨额的奖金,又可获得升迁机会,这也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力。

例如,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江玉英,作为“转化”法轮功学员“有功”的代表,被中共遴选为二零零八年北京奥运广东省火炬手。

4、全省、全国劳教系统相互勾结、加重迫害

例如,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至九月二十九日,广东省三水妇教所(现名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与广州槎头劳教所交换被非法监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异地“转化”。为期两个月。

又如,二零零二年八月,广东省司法局可能是统一组织了广东三水劳教所、广州市槎头妇教所、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所等三个劳教所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恶警,上北京“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手段。广州市第一劳教所所派去北京学习迫害经验的是法轮功专管大队(二大队)副大队长何桂潮、教员黎伟成、大队长周建宏、狱警毕德军等人。“学习”回来后,恶警言谈中都流露出兴奋,“你们要是再不‘转化’,迟早有你们好受的。”

又如,二零零八年,广东湛江当局将法轮功学员曾秀梅送到海南省总局劳教所迫害,曾秀梅遭殴打和灌食,身体被打得黑紫,肺部受重伤。四月三十日,被迫害得皮包骨的曾秀梅由恶人送回家,没到家门,就将她拖下来,自己仓皇逃走。

'曾秀梅遭受迫害后照片'
曾秀梅遭受迫害后照片
'曾秀梅遭受迫害后照片'
曾秀梅遭受迫害后照片

三、公安局判处劳教过程的非法性与随意性

判处劳教由警察一家独断,没有任何法律监督,导致不法官员可以非法、随意地判处法轮功学员劳教。例如,深圳市警察内部规定,法轮功学员凡是发现在北京,一律非法拘留十五天,凡是在天安门喊口号、打横幅,一律非法劳教三年,凡是认定为法轮大法的坚修弟子,均可以非法劳教。不按要求写什么“认识、检讨、揭批”之类的,一律送洗脑班……

从以下几方面的事例中可清楚看出公安局判处劳教过程的非法性和随意性:

1、大量的上访学员被判处劳教。上访本是公民的正当权利,可是中共公安部门却大肆运用劳教手段对待善意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中,上访学员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粗略估计,遭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年份,是上访最高峰时期的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这二年。

2、法轮功学员讲真相被判处劳教。二零零二年之后,法轮功学员上访人数逐渐减少,转而以向社会各界全面讲清法轮功真相为主,中共邪党为了维持迫害谎言和迫害运动,大肆抓捕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因此,二零零二年之后被非法判处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主要是在讲真相过程中被邪恶的警察绑架的。

3、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被判处劳教。中共非法判处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并不限于上访或讲真相者,对坚持修炼、不肯妥协者也动辄加以劳教迫害。

例如,陈瑞昌,男,五十多岁,华南师范大学电化教育专业硕士毕业,原广东电视台总编室副主任,于二零零一年大年廿九在单位上班时被警察劫持到广州市洗脑班。遭强行洗脑一年多,陈瑞昌仍不改变向善之心,当局乃以莫须有的“扰乱社会治安”罪名非法定其劳教。司法部门以“扰乱社会治安”罪,非法劳教他,判决书上更连期限都没写上,而一纸判决书上的“证人”也恰恰是洗脑班中对陈瑞昌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的人。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4、警察判处劳教,阻挠律师辩护。例如,曹建山,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教师数学教师,二零零八年元旦在外面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其后,惠城区公安分局非法批曹建山劳教一年。曹建山的妻子请了律师,律师了解了真相后决定为曹建山主持公道,决定做无罪申诉,正当此事进行中的时候,惠城区公安分局非法干涉律师办案,多次骚扰、威胁该律师,致使该律师不得不与曹建山家属终止了合同。

5、为批孕妇劳教,警察暴力堕胎。例如,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广州增城警察为了将怀孕二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汤金爱劫持进劳教所,竟勾结计划生育部门,使用暴力对她进行强行堕胎。两个月后,汤金爱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四、广东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统计

截止于二零一二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内已知悉姓名的被非法劳教过的法轮功学员1123人,其中被二次劳教的76人,被三次劳教的3人,既遭受过非法劳教又遭受过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113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大约是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556人)的两倍。(由于中共实施严酷的信息封锁,以及大量失踪的法轮功学员,以上统计远远不是全部。)

广东省内21个地区市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分别是:广州318人,深圳111人,揭阳76人,茂名74人,湛江49人,肇庆46人,汕尾46人,珠海43人,佛山43人,江门39人,韶关37人,河源33人,阳江27人,云浮27人,中山27人,潮州25人,梅州25人,惠州25人,汕头23人,东莞18人,清远11人。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广东劳教迫害之重,另可见,广州、深圳这二个主要城市劳教迫害最重,而粤东的揭阳和粤西的茂名也沦为非法劳教迫害的重灾区。

附:广东省十三年来被非法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下载(67KB)

五、广东大批精英被非法劳教迫害

金原,男,五十多岁,原安徽省歌舞团演奏演员,曾获全国青年二胡大奖赛亚军。二零零一年,金原被无端抓捕,在看守所里被恶警指使十多个犯人围着暴打,直打到他昏倒在地,耳膜打穿,听觉丧失,一个多月时间就被折磨致奄奄一息。同仓有良知的犯人都看不过去,出来找到其家属说:金原是全世界最惨的人哪,都快被折磨死了,快救救他,要不他死了还会说他自杀!即使这样,金原仍被非法劳教三年。

郑艾欣,珠海知名画家,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郑画家又被无理抓走,送至广东省三水妇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又被戴上脚镣手铐送广东省妇教所劳教二年。

郭燕芬,梅州市人大代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被非法劳教两年,被关在广东三水的劳教所迫害。

李美平,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副庭长,四十多岁,修炼后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跟小女孩一样,与实际年龄相差甚远,二零零零年一月被非法劳教三年。

朱宇飙,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后读在职研究生,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朱律师维护人权,办案不随波逐流,不为名利而做,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他曾为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立案三起,进行法庭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二零零七年朱宇飙被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受到十三种酷刑迫害,除身体外露部份外,体无完肤。

李凤友,原南海舰队某独立团团长、优秀飞行员,复员后在珠海三灶机场开民航客机,在珠海市飞机场任飞行队长,曾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李风友到北京做生意,打算停留一天办完事就返回,结果一到北京掏出身份证住进旅馆就被绑架,又被非法劳教两年半。

罗子昭,北京四大名厨之一,原北京市太上宫酒楼行政总厨,三十五岁,广东顺德人,家住北京,在厨艺上非常有造就,后被聘请为沈阳市富虹酒店行政总厨。他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佛山顺德“610”列为重点迫害对象之一,被非法劳教,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还被非法加期三个月。

张英夫,深圳宝安区资深少儿美术教师,被非法劳教两年,家人遭勒索十七万五千元。

华南理工大学教师陆玲、姜文艺,华南师范大学教师韩祎哲,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青年教师张晓明,广州大学副教授王家芳等,均遭到非法劳教等严重迫害。

广东省各地级市均有大批优秀教师遭受严重迫害,例如,肇庆地区就有:百花园小学优秀校长李茹琴被二次劳教,肇庆学院(原西江大学)物理系讲师方毅被劳教三年,肇庆市第十二中学教师欧彩环被非法劳教,肇庆市某镇中学教师贺阳莲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六、广东各劳教所的酷刑虐待

劳教所警察在巨额奖金、评优升职的利诱之下,用尽一切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违心“转化”(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

其具体做法是:以暴力为后盾,强制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包括看造谣诬蔑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包括所谓的“做作业”、“写思想汇报”、写所谓的“决裂书”、参加所谓的“揭批会”并公开表态等),如果法轮功学员抵制这种谎言“洗脑”,劳教所警察就亲手或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虐待,逼迫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违心妥协。

广东劳教所的酷刑、虐待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类: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包括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包夹”、一举一动都要“请示”和“报告”,不准与任何人接触、说话,不准写信,不准会见家属,甚至长时间“关禁闭”、“关黑房子”等。

第二类:超负荷的奴役劳动。广东省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各劳教所的奴工产品订单都比较充足,法轮功学员普遍被强制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以上,完不成所谓的“生产任务”则要受到加班、不准睡觉、罚站、毒打等其它酷刑虐待。

第三类:超体能极限的各种体罚。包括长时间的所谓“军训”、长时间罚坐小板凳,长时间站立、“面壁”、“金鸡独立”、“开飞机”(一种折磨人的站立姿势)……

第四类:生活虐待和生理迫害。包括长时间剥夺睡眠,不准洗澡,不准喝水,不准吃饭,长时间不让上厕所(有时强制喝水或灌水而不让上厕所,逼法轮功学员拉在地上后又羞辱法轮功学员甚至强行灌食屎尿),鼻饲性野蛮灌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冷冻”迫害(女性经期期间),或将法轮功学员象“煎鱼”一样在烈日下暴晒,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

例如:韩智敏,珠海法轮功学员,被送到三水劳教所迫害,恶警队长“大粒痣”指使吸毒妹给韩智敏灌尿喝,还拳打脚踢,用手拧肌肉,把全身拧得红一块、紫一块。

又如:高喜,二十二岁的女孩,湖北黄梅人,在广东顺德生活工作。二零零七年被绑架到广东三水妇教所迫害,天冷地冻的二零零八年过年期间,每次月经期都被吸毒人员强制洗冷水澡一至二小时,剪光头发。入所时一切正常,而且灵智聪慧,漂亮可爱,一个月后被迫害得精神异常,身体虚弱,失去语言能力,二零零八年四月以精神分裂症出所。

第五类:各种各样的毒打和身体摧残。包括让人疼痛难忍的暴打,让人内脏受伤而表面看不出来的毒打,拳打脚踢,或用器物毒打,或以各种灭绝人性的方式对人体进行摧残……

例如:林冰菊,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被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指使吸毒犯殴打她的头和下身,直至将她摧残至精神失常。

又如:孙永章,二零零二年被劫入三水劳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孙永章在二分所被蒙头,遭用鞋打头,左眼打致充血红肿,左耳失聪一个多月,不准大小便,屎、尿拉在裤子里。

又如:潘志豪,汕尾市海丰县法轮功初学者,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绑架,后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一分所四大队,他在狱中坚持学法炼功,被恶警郭保思殴打得神志不清。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狱警把他从五楼牢房抬到楼下办公室,用打火机烧烤他肢体都无反应,才送去住院抢救。

第六类:超强的电刑。警察常常用几万伏高压的电棍,有时用多根电棍或多人同时使用电棍,有时甚至湿水过电,有时将法轮功学员吊铐起来实施电刑。

例如:曾流明,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中学教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多,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恶警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瞌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他曾质问恶警张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第七类:使用刑具“上刑”。包括长时间用绳索捆绑“盘腿”、“捆粽子”酷刑、长时间吊铐、长时间加戴沉重的脚镣、手脚同时铐锁等。

例如:杨贵远博士,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九日生于内蒙古乌海市,一九九六年八月考取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病理生理学博士,在校期间接触到法轮大法。从小体质不好的杨贵远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学业,如期毕业,可以说是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杨贵远被广州市白云区“六一零”入室绑架,绑匪当场制造假证据,后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劳教迫害,期间遭受“捆绑”酷刑,“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

酷刑演示:捆成球状
酷刑演示:捆绑成球状,弯腰,双手反绑,甚至被上吊

又如:陈华,女,三十四岁,原就职于一家大型国有外贸企业集团,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广州槎头劳教所被遭受残酷折磨。其中一种酷刑叫“十字站”(把手一字型铐在铁床上,拉到极限)殴打双腿,双腿立即又肿又瘀,不准上厕所,小便就撒在裤上。还铐住手强行把笔插入手中签字等折磨,手都戳出血来,这样连续三天。

'受迫害前的陈华'
受迫害前的陈华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月受迫害期间'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月受迫害期间

第八类:药物迫害。包括逼迫法轮功学员吃不明药物,或强行注射不明药水等。

据悉,广州槎头劳教所滥用精神药物进行迫害,与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针灸科主任教授合伙迫害法轮功学员,将摧毁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给法轮功学员吃,强按住打针。劳教所灌食的奶粉、食物中经常加摧毁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功能的各种药物,对大脑、内脏造成很大的伤害,邓怡绝食一年多,最后只剩下几十斤的皮包骨,记忆力部份失忆、神情木呆、言语表达能力有困难,双腿无力站立、行走困难、要两个人架着走。

三水劳教所也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略举几例:

例如:林燕梅,四十多岁,电白县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电白警察“610”第二次绑架并劳教三年,在三水劳教所三大队“攻坚组”受到各项非人迫害,恶警为了达到“转化”指标而对林燕梅施加各种酷刑,还在她饭里施放有害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其神志不清。

又如:罗基,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批劳教一年半,被强行送往广东省三水妇教所二大队迫害,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第九类:集中多种酷刑的“酷刑室”。劳教所的酷刑室,名称很多,实质相同,就是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集中使用多种酷刑的地方,如所谓的“心理治疗室”、“谈话室”、“攻坚组”、“严管队”等。

例如:三水劳教所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和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三日、二零零四年二月先后三次设立“攻坚基地”。先后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与迫害,许多穷凶恶极的恶警恶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们完全失去人性的残暴与恶毒,整人之术可谓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三水劳教所酷刑室的“伤口抹盐”和“烈日暴晒”:

林凤池,肇庆法轮功学员,在广东三水劳教所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被恶警送去迫害,被毒打了一个多小时,遍体鳞伤,头也被打破了。恶人还用烟头烧他,用牙签扎他的手指尖。后来他的身体有些支持不住了,神志也不很清了。这样断断续续一直打了四天。恶警一看这个办法不行,就又用了一个非常残忍和极其恶毒方法,将烧开的水从林凤池颈部倒下,致使林凤池的后背和前胸被开水大面积烫伤,林凤池对法轮大法的坚信依然不动。恶警们又指使值班人员向他的伤口上抹盐,几天后由于伤口腐烂发臭,恶警们就叫值班人员在冲凉间用牙刷刷林凤池的伤口……

广东7、八月份的天气是非常热的,特别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温度高达70多度,恶警们指使值班人员剥光林凤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恶警们让四个值班人员压住他的四肢成“大”字型压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暴晒,晒过正面又翻过来晒背面,就象“煎鱼”一样。恶警们看他不肯妥协,就又用两张厚棉被把他包起来接着晒,一共晒了几个小时,致使林凤池身体极度虚弱,出现了生命危险。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黑房子”:

黄德华,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山大学三年级在校学生。黄德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遭受到残酷的迫害,约二零零二年十月上旬被带进“黑房子”,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还用纸塞他的嘴,导致其嘴巴溃烂,法轮功学员看见他手腕脚腕有一大圈黑色瘀血(约3至4厘米宽),手脚不停地在颤抖,嘴里大口大口地喘气,不久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邓彩娟,佛山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关进三水妇教所,原四大队警察把她强硬抬到黑房内,一连十六天日夜不准她睡觉。邓彩娟累时打瞌睡,她们就用风油精涂在眼睛及嘴角上,用棍子打,还用力拽头发,大声骂。恶徒们一连几天还不让邓彩娟上厕所,都尿裤子了。犯人王爱丽用纸巾把地上的尿液粘起来再塞进邓彩娟的嘴里,然后捉住她的双腿,迫使用她的身体擦地,还拳打脚踢;田淑玲副大队长用手打,用电棍电;裔中队长还不准坐,日日夜夜只准蹲着,只要邓彩娟一坐下,她就用电棍电她。邓彩娟的嘴角与脚都给恶警用电棍电烂了。裔中队长与监控人员还将邓彩娟的双手背反在背后,用手铐铐起来,吊在铁窗里,只准她的脚尖着地,身体弯腰成球状。当时邓彩娟感到天翻地覆,身心都在急剧地痛,两个监控有时候还摇动她的身体,加剧身体痛得更加厉害,象刀子插进了心脏一样。还有一次,裔中队长指挥两个监控把邓彩娟的衣服扒光,然后捉住双手把她上下拉直,直到她们没有了力气,才肯放手。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恶警卢练红用手铐铐住邓彩娟一只手,再吊起来,只有脚尖着地,吊一只手比吊双手更痛苦,身体的重力往下坠,被吊的手难以承受身体的重量,这时候,邓彩娟的手脚与心都象被刀割一样,筋骨象被狠狠扎进针板上。卢练红还用电棍一边电邓彩娟,一边疯狂地大骂。有时候一吊就吊十多个小时,邓彩娟的手脚都被吊到发紫发黑,象有万根细针插进心里一样剧痛,严重弄伤了手,几个月后,手还麻痹,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种残酷、邪恶、没有人性的迫害手段持续了二十五天。从十二月二十三日直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九天里,邓彩娟总共只能睡了十三小时。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至十六日,日夜都不准睡觉。邓彩娟肉体与精神已经被摧残得以近崩溃,站在地上仅几分钟就已经倒在了地上,房间里的塑料椅子都被压破了几张。只要邓彩娟起不来了,她们就拳打脚踢。

二零零四年四月,邓彩娟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再次遭受酷刑折磨。

七、广东各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致死案例

1、直接被劳教所迫害致死案例

◎赖志军,男,原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副镇长兼人大副主任,是东莞市法轮功上访的公务员第一人,在广东三水劳教所被恶警陈瑞雄等人拳打脚踢、反复电击,一同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陈建国等人听到那电棒“啪啪”地响个不停,残酷无比。数日内,赖志军即被三水劳教所迫害致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饶卓元,广州法轮功学员,生于一九六八年十月,是广州市卫生防疫站食品科的一名食品监督员,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饶卓元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二年六月十四日再次被绑架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二零零二年七月一日下午,海珠区“六一零”突然通知饶卓元妻子的单位派人陪同林倩前往看望饶卓元。当林倩在花都市人民医院看到饶卓元时,他已经不能开口说话了,但他不住地流出了眼泪。他的右耳朵周围连同颈部的四分之三都是瘀血、肿胀的,手和脚都有被重物击打过和擦伤过的痕迹,头顶有一个血肿(后来发现,当时头部已有两个血肿)。由于当时在做头部牵引,所以不敢移动头部,直到二零零二年七月底才发现饶卓元的后脑勺还有另外一个血肿的伤口。二零零二年八月五日晚八时左右,花都市人民医院的院长通过海珠区“六一零”人员电话通知饶卓元的家人饶卓元已故。

◎田惠英,女,四十七岁,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山辽管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五日被警察绑架,在广东三水妇教所被折磨得皮包骨,于二零零五年七月六日含冤去世。劳教所对家属称被车撞成重伤死亡,赔偿三万元后火化了事。

◎黎亮,男,四十五岁,茂名市人事局科长,二零零三年五月,被关押到广东三水劳教所,期间遭受严重迫害,经医院抢救无效,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含冤去世。

'生前健康的黎亮'
生前健康的黎亮
'黎亮的遗体'
黎亮的遗体

◎林海,女,五十四岁,广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被绑架至广州市东山区看守所,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林海被折磨得全身溃烂,放回家中不到几天,即去世。

2、被劳教所严重摧残,回家后未能恢复而去世的案例

◎黄伟,茂名市化州国营和平农场法轮功学员,自一九九九年开始受到一系列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六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左右,黄伟再次被绑架到三水劳教所迫害,他受尽了各种酷刑折磨,特别是在黄伟被迫害期满将回的一个月内,恶警在他的饭中下毒,每餐吃饭后他都十分难受,身体逐日消瘦。在被释放回的前十天左右,黄伟被恶警郭忠强行打了一支不明药物的针水。此后,他精神时有失常,头脑昏乱,记忆大减,呼吸,走路艰难。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七日黄伟回到家时身体十分虚弱,精神失常等等,身体一天比一天差,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凌晨被毒害离世。

◎唐英,女,四十八岁,湛江市东海岛东山镇居民,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送到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在劳教期间身体和精神遭到更严重的摧残,身体致病,做手术后伤口感染化脓,常流脓水,直至病危才准保外就医,于二零零三年六月含冤去世。

◎洪浩远,男,三十岁,一九九五年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毕业后在广东省潮州市邮电局移动通讯任技术骨干,二零零零年初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到广东三水劳教所。在原七大队,狱警用几万伏电压的电棍二至三根每天电击十小时以上,电击全身及肛门。他这样描述其中一次遭遇:“他们要我写保证以后不在所内炼功,我不答应,他们就脱了我的外衣,拼命电我,专电腋下、乳头等软弱地方。”二零零三年一月五日凌晨,洪浩远含冤离开人世。

◎郑桅英,女,五十一岁,广东省广州市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郑桅英第三次赴北京上访,被非法刑事拘留,并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一年,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3、曾受过劳教所迫害,在长期高压骚扰下含冤离世的法轮功学员

广州番禺永大集团公司总务科职工朱建朋、中山医科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医院药剂科会计曾裕华、广东省湛江市麻章镇法轮功学员陈全、毕业于中山大学的广东省饶平县黄冈镇法轮功学员林凯、广东省揭西县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邓运兰、汕头市澄海外砂镇法轮功学员王树彬、汕尾市捷胜法轮功学员陈乃业、肇庆市怀集县工商局干部范少卿、肇庆市端州区法轮功学员张育民、茂名法轮功学员杨明芬、茂名法轮功学员郑保……

八、广东劳教系统恶人恶报的部份实例

▼王广平,广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副支队长,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神秘倒地猝死。王广平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曾任广州市公安局“610”办副主任,这个五十四岁的“610”办副主任恰巧是在六月十日猝死的。十一年前的这一天,江泽民集团为了迫害法轮功,成立了“610办公室”这个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二零零一年,王广平因积极迫害法轮功升任广州市公安局“610”副主任,二零零六年调国保支队专管“维稳”。据明慧网报道,经王广平亲手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其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三千三百一十人次,破坏真相资料点七十八个,非法劳教三百九十五人,非法判刑十六人。曾多次公开表态不相信报应的王广平猝死于六月十日当天,似乎天意使然。

▼吴华立,一九九八年—二零零三年底任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长期间,充当江氏集团的帮凶,绑架法轮功弟子,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关押看守所、劳教所,有的被判重刑、有多人被迫害致死。后任惠州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二零零四年九月因涉赴澳赌博、违规签注、收受贿赂罪在惠州市被逮捕,遭到报应。

▼伍洪湛,湛江市雷州市公安局局长,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好言劝善,追随恶党反复作恶,到二零零三年为止,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拘留、强制洗脑、抄家等各种形式的迫害,甚至非法重判法轮功学员李淑银八年徒刑。二零零三年十月一日伍全家与刑警队长(陈志培)、司机等五人开车前往广西游玩,中途翻车。伍与刑警队长当场死亡。伍妻子腿断,儿子脑震荡。因其作恶多端祸及全家和身边人。

▼叶长龙,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法制股股长,在任期间先后非法判处多名大法弟子劳教,二零零六年四月他因突发性脑溢血而死,应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钟秋锦,原河源市连平县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长,非法判决大法弟子劳教后,因身体被检查出肝病而不得不提前离职,最终医治无效死于肝癌。

▼李雪珍,女,广州洗脑班第一任政委,曾在广州市槎头劳教所任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双手沾满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她本人和其女儿经常遭恶报,多次出车祸、遭抢劫。

▼王玉,广州槎头劳教所第一任教导员,心狠手辣,作恶多端,例如,二零零一年,将谢焱、李琼等法轮功学员在刺骨的寒风中吊铐在窗外几十小时“冷冻”。不但自身遭恶报,早已多种疾病缠身,弱不禁风,被调离专管大队,她还祸及家人,其丈夫外出钓鱼时触电身亡。

▼花少霞,广州槎头劳教所第二任教导员,周身病痛,颈椎病,肩周炎,各种手段治疗无效,反而越来越严重。

▼梁惠萍,广州槎头劳教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早已怪病缠身,脸面浮肿变形脱相。

▼向帆,广州槎头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第三大队队长,得了一种怪病,身体短时间内快速膨胀,臃肿得很吓人。

▼张×,广州槎头劳教所狱警,充当打手很卖力,结果遭报,一只手耷拉着几乎残废。

结语:清算劳教罪恶 悬崖勒马时机无多

三水劳教所酷刑致残黄柱峰 其母亲提控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茂名市高州镇江大岭苏淑琼,向茂名市中级法院和广东省高级法院递交诉状,控告茂名市公安局、看守所、广东省三水劳教所、茂名市法制学校迫害其儿子黄柱峰的人身自由权和信仰自由权等多项基本权利,并使黄柱峰严重致伤。

二零零一年二月,黄柱峰被判劳教两年,二零零一年九月被送往三水劳教所。苏淑琼的控告书写道:“在劳教所内,我儿受尽该所工作人员的侮辱和酷刑折磨。他们用我儿的脏袜子塞我儿的嘴,三、四个警察用电棒一齐电他。警察卢金虎用头套套住我儿的头,叫人用力猛烈的摇,叫他清醒,这样摇了三四次,每次约三分钟,致使他颈椎受到重伤。十二月二十二日,警察张武军又拿电棒电我儿,还叫人强行把我儿的手铐在两棉被包的中间。包很重,张武军叫值班人员往左右两边用力拖布包,每次约半分钟,约三、四次,二十三日继续电我儿,拉扯他,酷刑折磨他,致使他全身疼痛难忍,左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并肩关节脱位,颈内侧骨受伤,从而造成肱骨质硬化,左肩关节骨性结构破坏,颈内侧骨硬化,左肱骨缺血性坏死,左手不能上抬。”

苏淑琼要求广东省三水劳教所出钱,把黄柱峰送到北京北亚医院治好手和颈,医疗的一切费用由三水劳教所承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和伙食费,并要求追究违法人员及其授意者的法律责任。

广东省劳教局局长施红辉被国际起诉

施红辉,男,广东省劳教局局长兼中共邪党党委书记,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在美国纽约被来自中国广州的女法轮功学员陈华、邹玉韵起诉,控告其犯有: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以及侵犯生命的权利,侵犯自由、人身安全、不受任意拘捕和关押的权利,侵犯思想、良心、宗教自由和自由保留观点不受干扰的权利,以及侵犯上述权利违反国际法。

邹玉韵,广州天河区法轮功学员,女,时年三十六岁,先后被关押在广州市黄埔区、荔湾区洗脑班、东山区洗脑班、白云区洗脑班、广州市洗脑班、天河区洗脑班。其间承受过广州各洗脑班的所有法西斯刑讯,受尽各种非人折磨。她自诉遭广州市洗脑班七方面迫害:1、白花油涂眼睛; 2、使劲在我身上又揪又捏,用利器扎脖子; 3、强迫在地上大小便,整天浸坐在尿液当中,每隔半小时就灌一大杯水,即使是生理期也不例外; 4、在正午的阳光下曝晒; 5、注射不明药物,恶警称不痴也傻; 6、强行灌食,每隔二个小时灌一次,一般一次一饭盒粥。一天要灌七次; 7、强迫在房间拉屎尿并偷拍照。

'邹玉韵'
邹玉韵

原广州市长、广东省长黄华华被国际起诉。

二零零五年,黄华华访美时,曾在深圳遭受劳教酷刑的周雪菲女士专程到旧金山起诉黄华华。周雪菲曾被劳教所劫持了三年二个月,遭受了常人想象不出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周雪菲说:“任何一项酷刑就足以让你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它却给我们几种酷刑同时使用。在我们精神这方面,也是同时进行很多很多的侮辱,造成非常大的伤害。我当时心里就想,我将来有朝一日能活着出去的话,我一定上国际法庭告他们。”

在此,我们正告还在盲目迫害法轮功的官员、警察,不要再被一时的权势迷住你的眼睛,静心了解和正视法轮功真相,用内心的良知去判断是非,走出中共邪党给你设好的深渊,才有机会为你和你的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清算劳教罪恶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悬崖勒马的机会已越来越少了。何去何从?现在是你清醒选择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