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广东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概述(中)

更新: 2017年09月20日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四月一日】(接上文)

四、各种各样的刑具

中共的刑具多种多样,除电棍外,还有手铐、脚镣、“十字架”、绳索等等,中共恶人将这些刑具变换花样,以各种可怖的方式折磨法轮功学员。

1、长时间吊铐

例如:柯朗生,男,约30岁,茂名人,2000年12月19日,被深圳福田公安分局政保科抓捕、非法拘留,被送回茂名洗脑班继续迫害。在这间所谓的“学校”里,柯朗生承受着各种各样的迫害:毒打、吊铐刑、锁刑、侮辱、折磨、虐待、歧视等等,过着非人的生活。单是被施吊铐刑都达一百多次,最严重的一次被吊了两天没吃东西,610人员甚至指使保安将他再吊高。他跟保安说:“如果我有什么事你要负责任。”保安不但不听,竟挥动拳头打他腰部、肚子,打完后推他头部撞墙,使他当场昏倒在地上,后被保安用冷水冲醒。恶人说:“你们这些囚犯,我们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上级给了权力给我们,打法轮功人员不用负责任。”甚至有的610人员说:“打死你们就好比打死一条狗。”还说:“我就是法律,我说的你们就要听,否则处罚你们。”

陈华,女,三十四岁,原就职于一家大型国有外贸企业集团,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广州槎头劳教所被遭受残酷折磨。其中一种酷刑叫“十字站”(把手一字型铐在铁床上,拉到极限)殴打双腿,双腿立即又肿又瘀,不准上厕所,小便就撒在裤上。还铐住手强行把笔插入手中签字等折磨,手都戳出血来,这样连续三天。

受迫害前的陈华
受迫害前的陈华

2004年4月—7月受迫害期间
2004年4月—7月受迫害期间

2、沉重的脚镣

例如:杨小兰,住在深圳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绑架到福田看守所,恶警对杨小兰进行二十四小时刑讯逼供,三天两夜不让睡觉,把杨小兰的手反铐吊起,还把手铐故意钳进杨小兰的肉里,只让杨小兰的脚尖沾地,并用脚踢、拽杨小兰头发猛撞审讯室铁门窗,致使杨小兰全身浮肿。杨小兰双脚被扣上36斤重的脚镣,固定在囚室厕所的床边上,二十四小时戴着不准取下,整整戴了七天。杨小兰被折磨的生命垂危情况下,福田看守所把她送深圳市华强路红十字医院住院,二十四小时用脚镣扣在病床上近30多天。“610”恶警还威胁说让杨小兰坐电椅。他们用水把杨小兰淋湿全身,再把风扇开到最大档。恶警用一种强光灯直射杨小兰的眼睛,令眼睛如同失明。

3、戴上脚镣和手铐远距离“倒拖地”

例如:李敬辉,阳江法轮功学员,二次被非法判刑入狱,第一次在阳江监狱遭受长达几年的酷刑迫害,被野蛮灌食,被戴上脚镣和手铐,“倒拖地”(从监区拖到工场约1-2公里,由犯人架着,脚着地,倒拖着跑,由此,脚跟伤痕累累,地面血迹斑斑),每天在水泥路面上拖到工场,又从工场拖回监舍,每天要拖三个来回共六趟,每趟距离都有数百上千米,那痛苦的叫声惨不忍闻。

4、珠海看守所的“坐飞机”和“十字架”酷刑

珠海看守所的酷刑种类繁多,最臭名昭著的是“坐飞机”和“十字架”。蒋美兰,年近六旬的妇女,2004年2月被“上飞机”等酷刑折磨,一上去就是二十多个小时不放下来,共上了三次。周梅林被用十字架酷刑70多个小时,被解下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能动,肾功能和胃肠功能严重衰竭,双手手臂被严重勒伤,后背和臀部已经生出多处褥疮。樊红卫、李田田、陈燕娟、欧阳建、陈励、北京清华大学大法学员马艳和陈春艳等遭此酷刑,均出自恶警王映之手。

酷刑演示:铐在“十字架”上,所谓的“飞机”
酷刑演示:铐在“十字架”上,所谓的“飞机”

十字架酷刑
十字架酷刑

袁征,在莫斯科留学多年,2001年9月被关进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被毒打、酷刑迫害严重,被单独关押,不准和任何人接触,看守所内其他人经常听到对她拳打脚踢声。2002年6月的一天,一位学员曾与她一起炼功认识她的法轮功学员看见她被抬走,以后再也没看到她。2011年前后这位学员在一个偶然机会得知,原来袁征已被迫害致死,死在珠海市第二看守所,时年38岁。

五、几种最可怕的酷刑

1、长时间将头按入厕所马桶窒息灌水

例如:张孟业,胡锦涛清华大学同班同学,广州电力学校高级讲师,法轮功学员,2002年5月,和老伴被警察绑架到广州市黄埔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迫害。邱朝华、王建宾和另外两个暴徒把他的手绑在背后和脚捆绑得紧紧的,倒提起来,整个身体倒挂着,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满水),直到他拼命挣扎,才把我的头拉起来吸几口气,再按下去强行灌水,这样残忍的一次一次反复,把他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当他窒息得拼命挣扎时,肢体欲裂,五脏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无法形容!有一次,恶人把他的头按在桶里强行灌水,灌得肚子胀胀的,尿憋得厉害,要求方便,邱朝华和另一个打手(平远人,男,20岁许),就凶狠狠的威胁不准拉,否则强迫喝回去,真是毫无人性。

李敬辉,阳江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被第二次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三月被送到四会监狱专管监区(三楼三零九仓)迫害。恶警指使暴力犯对他进行体罚和殴打,有时三更将他拉到厕所中泡水,把头压进一桶装着满满的水中泡,手段极其残酷。

2、“五马分尸”酷刑

例如:黄柱峰,男,广东高州法轮功学员,2001年8月2日被判劳教,在广东三水劳教所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被恶警送去迫害,黄柱峰经受了各种各样的酷刑,其中最骇人听闻的是“五马分尸”——几个恶人在一起,铐住黄柱峰的四肢拼命向四个方向拉,最后把黄柱峰的左肩关节拉开,关节周围的韧带被拉断,左臂无法活动……事后,医院没法治,至今黄柱峰的左臂向前只能抬到胸部,侧面只能张开30度左右的角度,已经残废了。后来,黄柱峰的母亲苏淑琼对三水劳教所的罪行提起控诉。

广东茂名法轮功学员吴有清等,也遭受过三水劳教所的“五马分尸”酷刑。

3、“伤口刮盐”酷刑

例如:林凤池,肇庆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遭受过一种被开水浇烫和刮刷伤口的酷刑。他在广东三水劳教所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被恶警送去迫害,被毒打了一个多小时,遍体鳞伤,头也被打破了。恶人还用烟头烧他,用牙签扎他的手指尖。后来他的身体有些支持不住了,神志也不很清了。这样断断续续一直打了四天。恶警一看这个办法不行,就又用了一个非常残忍和极其恶毒方法,将烧开的水从林凤池颈部倒下,致使林凤池的后背和前胸被开水大面积烫伤,林凤池对法轮大法的坚信依然不动。恶警们又指使值班人员向他的伤口上抹盐,几天后由于伤口腐烂发臭,恶警们就叫值班人员在冲凉间用牙刷刷林凤池的伤口……

4、“人肉刑具”酷刑

例如:龙观德,千万资产的珠海工程承包商,被非法判刑七年,关在广东四会监狱专管监区。监狱恶人日夜以酷刑折磨他。亲人得知,龙观德在狱中遭受“人肉刑具”酷刑。所谓的“人肉刑具”酷刑就是恶人团团围着法轮功学员,以手掌用阴力推打头部和身体要害部位,边击打边拉动被害人的身体转圈。二零一二年过年前,亲人见他被折磨得面容苍老,十分消瘦,他自己说从原来的一百三十斤只剩下九十几斤。

5、“捆粽子”酷刑

例如:杨贵远,男,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病理生理学博士,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到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有一次,他“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王峰、崔玉才、夏建华、蒋勇等恶人将他按倒在地,用数米长的布条(从军用棉被的被面上撕下的长布条)把两个手的手腕勒死,再把腋窝处用布条勒死,这样胳膊就不流血了,然后把双手反剪到背后,两支小臂并排朝上捆绑在一起,手几乎提到后脖颈处,用布条死死捆紧,感觉极其疼痛;腿也一样,两个脚脖子处分别用布条勒死,两个大腿的根部也分别用布条死死的勒死,两腿发胀,血液难以流通,然后象打坐盘腿一样一只脚和小腿先搬上来压到另一条腿的大腿上,用布条死死捆住,再把压在下面那条腿的小腿和脚搬上来压在盘好的那条腿上,打手用脚踩着他的腿,拉着绳子用力往上搬,盘的非常紧,两腿的膝盖几乎上下重叠,十分疼痛,最后用从腿上留出来的一段布条套住颈部,使头向腿部弯曲,把身体弯成低头弓腰驼背状,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抬不了头,直不起腰,坐也坐不成,躺也躺不下,呼吸困难。

杨贵远博士自诉说:“这样被绑后极其的痛苦,因为血液不通发胀又麻木,有心力交瘁的感觉,呼吸又十分困难。半小时左右,两臂、两腿便处于冰凉状态,然后恶警又令他们解开布条,解开时更是令人十分痛苦,过一会儿再绑回去……”

这种酷刑为广州第一劳教所自创,有时恶警更进一步,“把法轮功学员捆成球状悬吊在铁钩上施暴”。此种酷刑的具体过程如下:

绑死手脚,绑在腕关节。使劲绑,刑后瘀血或坏死。

① 绑死手脚,绑在腕关节。使劲绑,刑后淤血或坏死。

② 双手臂环绕式捆绑


捆绑用的麻花绳或布条(使劲绑)

双手臂捆绑后

③ 手臂反绑在后背向上拉


双臂反绑在后背向上拉。上图中由于力度不够不能再现真实的绑法,前臂(红色箭头位)应被绑拉至与后背相贴(从上向下),即图中蓝色箭头位,同时往上推,捆绑成此(蓝色箭头位)时,肌肉已被拉死拉伤。

双手臂被反绑在后背,用绳向上拉

上图红色箭头代表双手前手臂,蓝色箭头为双前手臂最终被绑成的位置(双前手臂并成“11”字型,并排,如平行的蓝色箭头)。

④ 大腿捆绑


环绕状捆绑

双腿盘腿状,绑在膝盖处

绑死固定在另一腿的膝盖处

双腿绑死在膝盖处后,两恶人再在两边用脚踩住,用力拉绑,变紧(箭头方向拉)。


⑤ 脖子处穿绳捆绑(箭头方向下拉)在双腿上,成球状。


⑥ 最终捆绑成球状,弯腰,双手反绑上吊。


⑦ 铁勾上吊住(箭头方向悬吊)


⑧ 学员的嘴被烂布一类塞住,或再用绳、布条用力横绑。

据劳教人员称,这种酷刑一般人十分钟就承受不了,甚至成瘫痪,其残暴程度可见一斑。在各种酷刑虐待之下,法轮功学员饶卓元被迫害致死,中山大学三年级学生黄德华被广州市第一劳教所迫害致精神失常,身心遭受严重摧残者不计其数……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曾采取过类似的“捆绑”酷刑迫害法轮功女学员周梅林、唐乙文、陈华、司兵、徐菊华、谢焱、罗江英、陈桦等。周梅林自诉道:“当我被松绑时,双脚呈黑紫色,腿脚多处是水泡,看不出脚形,且已完全失去知觉,不能翻身,完全象个瘫痪人。”

6、现代“炮烙之刑”

覃永洁,广西籍青年法轮功学员,在广东深圳保安一家工厂打工,1999年7.20后四次被拘留,每次关押15天。2001年4月26日发真相资料被抓,关在博罗县一劳改农场强迫劳教,在一个多月里,他多次遭到狱警殴打。一次他被狱警用手铐铐在窗栏上,双脚脚跟离地达5个小时。2001年6月2日,三名狱警折磨殴打他,将他绑在柱子上,用一根生锈的铁条在电炉上烧红了,压在其双腿上烙烫十三处,惨不忍睹,烙烫伤口很深,他双腿发抖、疼得大叫,痛苦不堪以至于小便失禁,随后狱警把他关进小号。后来,狱警看他行走困难又痛得无法入睡,就令他看管果园,因果园不在狱警看守范围,他得以逃脱。他搭上一辆运输卡车潜入香港。六月十日,再混进货柜轮,经过半个月海上航行,带着重伤辗转到了美国休士顿,这是遭受中共酷刑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带伤出逃到美国的首例。此事件引起国际震动,国际社会纷纷谴责中共的暴行,《世界日报》对此事作了详尽报道,休士顿公园广场医院施行救治,为他做植皮手术。


覃永洁被中国警察用烧红的铁条烙伤十三处 惨不忍睹

为覃永洁动手术的盖尔•柏布瑞兹医师说,覃被送到医院急诊处时,全身发烧,两腿十三处烙伤属三级烧伤……

类似的酷刑还有:如广州市第一劳教所六大队劫持的法轮功学员包殿生被恶人用烟头烫、火机烧身体留下二十多处痕迹。

7、空胃灌浓盐水的酷刑

例如;高献民,男,四十一岁,身材高大、英俊,暨南大学生物系讲师。二零零零年元旦,高献民与十一位法轮功学员在广州市天河公园午餐,被以“非法聚会”罪名抓捕。他们都被关进天河区看守所,处以刑事或治安拘留。部份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被狱警强迫灌浓盐水。看守所所长朱文勇叫四个犯人分别踩住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的四肢,把整包的食盐(一斤装)倒进瓶子里加少量的水,强行灌进他们的胃里。其中一名女性法轮功学员张春媚一次被灌了一千克浓盐水后,几天几夜昏迷不醒,大小便失禁。刚开始对高献民灌盐的时候,有一个在场的犯人帮凶看见这个场面马上晕倒,朱文勇叫换另一个犯人帮凶继续灌盐。盐都没有化开就灌进去,高献民当场休克。几天后,即二零零零年一月十七日中午,高献民突然昏迷,送医院抢救不治死亡。主犯朱文勇逃避责任调往戒毒所。广州市公安局直接插手此事,不准死者的家属上诉,并快速火化遗体毁灭罪证。

广州法轮功学员郑桅英在天河看守所也遭受过所长朱文勇的强灌盐水折磨,后于二零零四年十月含冤去世。

六、性虐待与性侵犯

揭阳市第一看守同时关押着男、女人员,一般巡查的都是男警察,而巡查的对象也包括女的。所以里面的女犯人和被非法关押的女法轮功学员便没有任何隐私可言,有时女人们洗澡和换衣服的时间,那里的警察还以巡查为由在上面窗口直接观看,或讲些极下流和肮脏的话。对于女法轮功学员的绝食抗议,揭阳市第一看守所采用令人发指的手段:指使七八个男犯人强行将女法轮功学员坐在一张椅子上,犯人们按住学员的手、脚、头部,捏住鼻,或下踩在地上,强行灌食。犯人们都是长时间未与女性接触,且其道德多为败坏之辈,故仗着邪恶撑腰,以帮助灌食为由顺势在女学员身上乱摸甚至于敏感、隐私部位,以此取乐,事后还津津乐道,使女学员的身心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由于学员绝食期间,邪恶之徒拒绝放人甚至加重迫害,致使50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黄素君被虐杀,当送出看守所时已奄奄一息,随后去世。就是这样一个恐怖的地狱,还被评为“三级看守所”,这块嘉奖匾至今还挂在该所门口。

深圳福田区看守所恶警李小峥曾与十几名男女警察把二十多名女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全扒光,其中有一名女法轮功学员被警察扒光衣服推到仓外去给男犯人观看,侮辱人格。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共首恶江××窜到深圳,那天,天气突然阴冷起来,并下起了冷雨。一群恶警突然闯进十二号监仓,一名姓张的女狱警跳到板上和牢头一起将女法轮功学员摁在板上,众目睽睽之下,竟然当着四五个男狱警的面,将女学员的外衣扒光,强迫穿上囚衣,并用布条、胶纸捆住手脚。连60多岁的老太婆也不放过。有的年轻的女学员不配合,被抓住头发往墙上撞。他们窜到每个女监仓,干下卑鄙下流、触犯法律的罪行。他们还迫使两名坚定的学员,只穿着内衣站到操场上。从操场周围的牢房里都看得到。当时受到此种侮辱的女法轮功学员大约有十几人。

广州洗脑班恶警用手抓住男法轮功学员的睾丸攥,长时间用电棍电击男学员的阴部致重伤,其行为极其下流残忍。所谓“攻坚组”组长杨永成、保安队队长老李下流无耻、经常魔性大发,一些女学员深受其害。恶人毒打女法轮功学员的前胸、乳房、下身,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用打火机烧乳头,用手抓女学员的阴部。男恶警、保安乱摸女学员的敏感部位,侮辱她们。

周雪菲女士,深圳法轮功学员,遭受过中共残酷迫害,2004年10月有幸到美国与丈夫团聚,她说出了一件至今未清楚详情的强奸案:“我也是被迫害坐过牢的,在邪恶的广东妇教所,地址就在佛山市三水区一区。2003年,我当时被关在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专管大队二大队,305房间,我睡在靠阳台的那面,我的斜上床,是一个来自广东湛江的年轻女学员。一个大姐临走之前告诉我她的事,也就她知道,那么为了给今后作证,大姐走之前就告诉了我,这个湛江的女孩子是在派出所被警察强奸了送来劳教的,她是个未婚的、年轻的姑娘!涉及到隐私啊,那样严酷的环境下,难以启齿,也就是说,这样的案例没有被披露出来的,那是怎样惨烈的事实。”

七、强行堕胎

王少娜,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与丈夫李尉军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于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五日被捕,当时她已有六个月身孕,恶警为了把她关进看守所,对她强行堕胎。据悉,二零零零年六月三十日,王少娜与丈夫再一次被捕,她被第二次强行堕胎。王少娜受虐案后来被联合国立案调查、营救。

汤金爱,广州增城镇龙镇下围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与丈夫冯炳坤到北京上访,被绑架、遣回,当时汤金爱已怀第一胎,看守所把她拉到增城市康宁医院做B超,医生确认她怀孕两个月后,看守所让她办理出狱手续,但增城警察为了将怀孕二个月的法轮功学员汤金爱劫持进劳教所,竟勾结计划生育部门,使用暴力对她进行强行堕胎。在增城计生办,汤金爱被强迫做B超,接着要把她送上手术台,她拉着门框坚决不进手术室,五、六个男的把她架进去,按在手术台上。就这样,在本人不签名,家人不知道、不在场的情况下,汤金爱被强行做了人流手术。负责给她做人流手术的女人是镇龙计生办的钟秀香。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