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所欲为的中共法官:撕上诉状 扇律师耳光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北京律师王全璋,今年六月在为黑龙江东宁县法轮功学员苗福做无罪辩护时,鉴于苗福遭到警察酷刑逼供,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不料引发东宁县法院法官王传发咆哮法庭的丑态。八月三十一日,王全璋律师到看守所为苗福处理上诉事宜,遭遇王传发,这次王传发竟冲上来扇律师耳光。

据王全璋律师描述,王传发不但大言不惭的称自己是“土匪”、“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且还辱骂律师是“狗”,叫嚣“就是让你见不到苗福”,甚至无所顾忌承认:“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

据悉,中共迫害法轮功这十多年来,在东宁县这个偏远的小县城,听命于当地“六一零”的所谓法官王传发,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一直是为所欲为、想怎么判就怎么判。这次对北京律师的嚣张辱骂、殴打,将其丑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事件经过

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法轮功学员许以力、曹文波、吕玉兰、张桂芹、肖华、王喜和、梁军志等七人,被东宁县国保大队绑架。二月二日上午,家属再去公安局要人时,国保警察赵占东恼羞成怒,竟绑架了陪同家属要人的法轮功学员苗福。

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林晓伟等人对苗福进行酷刑逼供,导致苗福脑子被打坏,失去很多记忆,行走站立困难,身上伤痕累累。

六月二十七日,东宁县法院对八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五位北京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是苗福的辩护律师。王全璋律师鉴于苗福遭警察刑讯逼供,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整个过程中,法官王传发不但多次打断辩护人发言,甚至无所顾忌的咆哮庭上,他还大言不惭地说:“根本不需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为此,王全璋律师庭审后第二天发表了《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法院刑庭法官王传发的投诉控告书》。

二零一二年八月九日,黑龙江东宁县法院在家属及五位辩护律师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在看守所内对八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决:苗福被诬判七年,曹文波、王喜和、肖华各三年,吕玉兰、梁君志各两年,许以力、张桂芹各一年半。苗福要求上诉。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几名被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去看守所询问家属有无上诉。看守所所长李茂祥说只有肖华上诉了。苗福的家属觉得很奇怪,因为苗福的律师已经到看守所见过苗福,而且苗福也在上诉书上签了字。可看守所不承认苗福已上诉。后来才得知,苗福的上诉书竟被东宁法院刑事庭庭长王传发给撕了。

八月三十一日,王传发在看守所见到王全璋律师,对他进行辱骂、扇耳光,不许律师见苗福,并亲口承认:“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详情请见附件)

苗福遭酷刑情况

从多方面了解到,苗福被关在看守所后,被打的昏死过去,最后恶警怕他死了承担责任,才给他换了房间。当时苗福的头发、胡子非常长,整个人瘦的不象样子,就这样恶警还把他绑在床上。犯人都说,人都这样了,就别绑了,可是看守所仍然不放过他,把他成大字形,定位在床上一个月。

附:王全璋律师于九月二日在新浪博客上发表的《控告到底》 :

前记: 控告是射向违法者的子弹

在哈尔滨待了将近一个星期,每一次外出都提心吊胆,这几天路面地陷的新闻接连发生,“走路死”不再是看守所的专利,一场暴风雨将一棵棵大树连根拔起,一排排绿油油的庄稼匍匐在大地上,大自然又一次骄傲地向人宣示其不可战胜的道理。

每个案件都让人感到万分沉重,面对那些无助者的求助,我心里默默乞求他们的原谅,请原谅我的无能。

黑龙江幅员辽阔,但这辽阔的黑土地上动车并不常见,绿皮车继续缓慢地承载人们破碎而遥远的梦想,一路颠簸,火车换了汽车,一截截的高架桥如断壁残垣在山岭中若隐若现。

“春天的故事歌词原创地”,聪明的政商们设计的巨大鲜红的标语扑面而来,东宁,很快就要到了。

这是我第三次来到这里,每一次到这里的原因都是开庭或者为开庭做准备,也就是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位让人难以置信、个性十足的法官。

通往看守所的小路我已经非常熟悉,在这小路的尽头,关押着我的无辜的当事人。第一次会见他的时候,他有气无力的,说话声音极其微弱,一会儿脑袋就耷拉下来了,半天没有回应。苗福是条汉子,看守所外审讯六天(法律规定审讯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零口供。这些天,苗福会好些了吗?

后果:八月三十一日下午两点,东宁县看守所值班室

王法官出场了,他匆匆跑进看守所的值班室,低头登记,他一抬头,我们几乎同时发现了对方。

王传发:“王全璋,很高兴在这里碰到你,来,握一下手,”王传发喷着酒气,象发现了猎物一般,伸出了手,我也伸出了手。

王传发:“王全璋,你行啊,我还没有给你发司法建议,你就先把我告了,最高法、最高检、省高法、省高检、市法、市检,最后到我这里,不就四级吗?赵本山有句话怎么说着来着?整的啥玩意儿?”

王传发语气一转,突然过来就捅了我一拳。值班警察拦在中间,王传发没有踢到我,顺手给了我一耳光。

王传发:“上面已经调查了,我写了深刻的检查,我承认我在法庭上咆哮了,我就是不知道怎么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苗福是零口供,我判决书对他的口供也没采用,我回避了这点,你启动也没用。” “你的辩护词,我已经给你装订到卷里面了,到现在我还没有给你发司法建议,你记着,我永远不会给你发司法建议。”

王全璋:“你们法官权力大了,发司法建议,最近司法解释249、250条不就是让你们整律师的吗?”

王传发:“告诉你,没有249、250条,我也可以整你!” “你今天必须向我道歉!”王传发指着我的鼻子骂道,“你就是一个小人,我明人不做暗事,你倒先把我告了,你不配姓王,你就是狗全章!”

王全璋:“控告你是我的权利,发司法建议是你的权力,我是为你好,我的同学不听我的警告,受贿四十万,现在监狱里。”

王传发:“为我好?我告诉你,我受贿一百万!” “王全璋,你是不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
王全璋:“不是,你呢?”
王传发:“我是背麻袋出身的。”
王全璋:“你是部队转业的吧?”
王传发:“我是干土匪的。”“野战军。”门外的看守警察插了一句。
王传发:“我是山东临沂的,我一听到你的口音就感到亲切,我们是老乡(你竟然来控告我)”
王全璋:“老乡?那八个被告人都是山东的,为什么山东人在这里自相残杀?”
王传发:“被告人跟我没关系,我说是就我们俩人。”
王全璋:“那你在法庭上为什么始终针对我?”王传发始终没有给我回答,当天开完庭我就问他,为什么一开庭他就对我咆哮,他也没有给我任何回答。
王传发:“给律师判决书是法官的义务,但是对你王全璋,我就是不给,永远不给!”
王全璋:“王法官,苗福上诉了吗?”
王传发:“上诉了,但是我实话告诉你,苗福的上诉状让我给撕了!”旁边的几个警察笑了起来。
王全璋:“你今天喝多了,我不跟你说了。”
王传发:“我今天喝酒了,所以我没进去(没有提讯被告人,其他法官代办),但是我没喝醉,跟喝酒没关系。” “你今天不是想见苗福吗?没我的命令,谁也不准你见!”
王全璋:“你是看守所长吗,这里是看守所。”
王传发:“我今天把话给你放这里,就是让你见不到苗福!”王传发和他的同事扬长而去。

以上的话都经过了高度提纯和过滤,王法官几乎每一句话都带着三字经和其它污言秽语,如果我完整记录,可能有人会指控我传播“很黄很暴力”的文字。

前因:两个月前,东宁县法庭

“审判长,根据法官行为规范,审判长不得任意打断辩护人的发言。”看到我的同事频频被审判长打断,我举手发言道。

“你有没有律师修养?!你有没有律师素质?!信不信我给你发司法建议?!”王传发一下子就被激怒了,脖子立刻扭转向我,愤怒的拍着桌子。

“根据我的当事人苗福描述遭受的刑讯逼供的情形,我要求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不需要启动什么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而且根据刑事诉讼法,我也不知道怎么启动!”“我看你是越来越放肆了,实话告诉你,今天法庭的录像就是针对你的!”

“王全璋,我明人不做暗事,我一定要给你发司法建议!”

这就是整个冲突的去脉来龙,王传发对我又是拳打脚踢(未遂)扇耳光,又是谩骂,说实话,类似的场面我不是经历过一次,我已经没有愤怒感和羞辱感,我的内心已非常平静,王传发之所以恼羞成怒,是因为遭到了某种程度的惩戒,我想我的控告起作用了,这个笨重的国家机器也在慢腾腾的运转了,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是违法者是要付出代价的,无间道上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我甚至对那些千篇一律的无罪辩护感到厌倦,虽然这些辩护要冒着很大的风险,但对这些颠倒黑白的审判,辩护已显得没有多大意义,控告,只有控告,只有在法庭上告诉他们,他们才是违法犯罪者,他们正在破坏这个国家的法律实施,才能对他们当头棒喝,才能有可能遏制他们的继续犯罪。

后记:

不要埋怨、不要诅咒这个社会有多么的不公平、多么的腐败,不要幻想自由公平和正义有一天会从天而降,而要问问你自己是否对每天面对的违法者做过持久、全面而彻底地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