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遭迫害含冤离世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2007年6月27日,黑龙江省东宁县大法弟子霍淑香在散发告诉东宁县父老乡亲们:“天要灭中共,三退(退党、退团、退队)能保命”的真相传单时,被东宁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林晓伟(其人专门迫害法轮功已多年)和妻子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在县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半个月,勒索1000块钱后被放回。

回家后,家人迫于单位的压力和害怕她再被抓,就每时看管她,不让她炼功、学法。上班后,单位安排她扫大街,并派人每天监视,一发现有人和她接触,就找她谈话写保证,严重地侵犯了她的人权,几乎没有人身自由。

就这样,在公安局指使其单位领导和不明真相家人双重精神压力下,霍淑香自修炼以来第一次出现了病的症状,胸腔积水,及心脏病,后上哈尔滨,牡丹江住院治疗花去家里好几万元钱,最后一次上牡丹江看病,因没钱向单位借钱,单位领导一分钱没借。由于病情反复,霍淑香于2008年11月23日离世,年仅48岁,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家的孩子。

霍淑香是东宁县环卫处收卫生费的职工。自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以来,身心表现从没有过的健康状态。在单位辛勤的工作着,对工作兢兢业业,不挑不捡,领导安排什么活就干什么活,曾经扫过厕所,打扫办公室卫生,收费等各项工作。收费的几年期间,每年都超额完成任务,有时还帮助没完成任务的同事收费。是单位里大家公认的好人。在家里也是一个责任心非常强的人,家里盖房,家庭琐事都是她一人操持,是家里人离不开的主心骨。

霍淑香一个修炼法轮功十年,没得过病,打过针的健康人,在一年的时间里,被中共邪党多次让她放弃修炼的迫害压力下夺走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