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退休公务员杨丽被冤判三年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杨丽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出去挂真相条幅,被人恶意举报,被黑龙江省江川农场公安分局绑架,冤判三年。下面是杨丽被迫害的经历。

得大法重获新生

杨丽是佳木斯前进区杏林社区一名已退休的公务员,生于一九五零年,今年六十二岁。

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大法前曾患有脑血管动脉硬化、心衰、腰椎骨质增生、腿部血管瘤、胆囊炎、肝脏早期硬化、脚气等多种疾病。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修炼后,杨丽严格按照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时时事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的言行,身心得到了净化,道德得到了升华,全身疾病不翼而飞,对生活重新充满了信心。

挂法轮大法好条幅被绑架、抄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九日,在中共持续迫害法轮大法九年之际,杨丽等六名法轮功学员为唤醒世人的良知与善念,告诉世人法轮大法好,出去挂条幅被人恶意举报,被黑龙江省江川农场公安分局绑架,冤判三年。杨丽等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无罪释放,被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江川农场公安分局警察到杨丽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师父的法像、电脑、手机还有随身带的八百多元钱。杨丽八十三岁的婆婆受到惊吓。和杨丽一起被绑架的六位法轮功学员中最大年龄七十岁,最小五十五岁,就是对这样一群修真、善、忍,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老太太们,江川农场公安分局刘政委、白局长连夜强行把这六位老人关进了红兴隆管理局看守所。

红兴隆管理局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红兴隆管理局看守所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被关在这里的男法轮功学员都同死刑犯一样被戴上手铐和脚镣,绝食就强行灌食,有一位女法轮功学员不配合监狱警察给照相,被姓金的女管教给戴上大铐,双手反铐到后背三天两宿,直到她晕倒并抽搐才放开,还被邵队长用穿着皮鞋的脚踹了几脚并说她是装的。

宝清县的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因在监舍里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被打掉了几颗门牙,脸部全都被打肿了。九三管理局一位女法轮功学员,警察说她是主要负责人,一路被戴着黑头套绑架到红兴隆管理局看守所,几个月里家人都找不到她。

杨丽被迫害经过

红兴隆管理局看守所不仅在肉体上迫害法轮功学员,而且在精神上、经济上也不放过。杨丽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局副局长兼看守所所长徐连斌辱骂,家里人来看望时,被戴上手铐和脚镣,目的是让家人对她施加压力,以此来逼迫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同时在经济上对杨丽也实施了迫害。

红兴隆管理局看守所规定每天两顿饭,一顿一块发糕和一碗咸菜汤,汤里经常有苍蝇、虫子、烟头和管教吃剩的鱼刺、骨头渣,男人都吃不饱。在这种情况下家人给杨丽存了一万元钱订餐。这一万元钱杨丽不能自己支配,每天吃什么由看守所决定。每天三餐增至四餐,包子开始十元钱五个,后来二十元钱四个,个头也缩小了,到后来每天吃饭达到八十元钱。在看守所被迫害六个月后,被红兴隆管理局公安局非法诬判三年冤狱,又被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哈尔滨女子监狱是人间地狱,这里迫害法轮功学员更为残酷。只要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上大挂、坐铁椅、吊铐、冻罚、关小号、长时间坐小板凳、毒打、不让睡觉、注射不明药物等各种刑具进行迫害。

杨丽被关在专门逼迫法轮功学员的十一监区。狱头崔湘(死缓犯)受队长王亚丽、副队长王晓丽的唆使找杨丽谈话,当得知杨丽不放弃信仰时,把杨丽关进了小黑屋。由五个刑事犯、三个贪污犯、一个抢劫犯、一个制假证犯对杨丽实施轮番迫害。中共为了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把犯人的利益和法轮功学员对大法的态度挂钩。

狱头潘文君(贪污犯)在肉体与精神上对杨丽实施双重迫害。让杨丽从早到晚,腰板挺直、双腿并拢、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小板凳,不让睡觉,腿和脚都肿了,站起来腰都不能直,上厕所定时,没便完就催促起来。整天逼迫杨丽看诋毁、污蔑法轮大法的录像和书,妄图逼迫杨丽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杨丽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中共软硬兼施,看硬的没达到目的又来软的,狱方又找来了黄丽萍和权宏力整天与她谈话,没达到目的后,崔湘又对杨丽厉声训斥和破口大骂。后来把杨丽转到十三监区继续迫害。杨丽不服从十三监区队长陈阳、副队长牛翠松、警察李丹丹、狱头崔桂芹(贪污犯)的无理要求,不诋毁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大法,他们就又把杨丽关进了严管小号,重复十一监区同样的手段对杨丽实施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中共体制内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助纣为虐的政府官员和警察们快快觉醒,职业可能无法选择,但良知和行为是自己说了算,可以选择,停止迫害,不要做中共的陪葬品,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