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综述(3)

更新: 2017年01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接前文

六、辉南县国保大队绑架行恶黑社会化

十三年来,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直接操控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当地派出所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至少绑架法轮功学员八十多人次,非法关押于拘留所、看守所、派出所等地;非法拘禁洗脑班至少二十多人次。国保警察行恶已黑社会化。

在迫害初期的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的高峰期,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动用辖区包括邪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以及公检法司等全社会资源,大肆、大面积迫害法轮功学员。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在政法委、“六一零办公室”的直接操控下,沦为黑社会化组织,不讲法律、不出示任何手续、文件可以随意的骚扰法轮功学员。

仅举一例可见一斑: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吉林省辉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正在自家超市看孙子的大法弟子刘凤艳,并以从家中翻出了几本法轮功的书为由,将刘凤艳强行劫持到县看守所非法刑拘一个月。国保大队警察张云武和王东明伪造证据,将刘凤艳非法劳教一年,于九月二十八日将她劫持到长春黑嘴子劳教所。

七、洗脑班、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洗脑”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迫害的特别迫害手段。专为“转化”法轮功学员而设的洗脑班实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设牢房。辉南县政法委、“六一零”,紧跟上级指令,非法利用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本地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遭非法拘禁、强制洗脑迫害,至少有二十多人次。这些只是按照“真、善、忍”宇宙原则修炼法轮功的主流社会的善良民众,无辜关押于洗脑班,短的一天,长的一个月。

洗脑班其迫害手段:对拒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罚站、罚走、罚跪、冬天罚冻、夏天曝晒、雨淋、开水烫、烟熏、暴力毒打、野蛮灌食灌药、捆住双手站在草地或垃圾堆旁喂蚊子、用绳子或铁铐子长时间吊铐和反背吊铐、电棍电等等残忍手段进行惨无人道的摧残和折磨。

洗脑班精神虐杀手段:

(一)利用“亲情”胁迫转化:骨肉、夫妻亲情被江氏集团作为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重要手段,洗脑班不仅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要求巨额罚款,使学员和家属承受莫大的精神压力,造成无数家庭破碎,又发动家属下跪、离婚作为要挟,制造家属的仇视和不理解。以此作为“攻坚”的“缺口”,强迫学员放弃信仰。

(二)监禁于精神受虐的环境:洗脑班的外在环境给法轮功学员制造精神上的恐怖和压迫,如:洗脑班四周的围墙三米多高,走廊上的铁门、铁栅栏全封死、窗全用钢筋焊牢,铁门用大铁锁锁着,里面的设施与监狱一样。写满恶毒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标语的黑房,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逼迫学员二十四小时反复不停地观看诬蔑法轮功的录相。洗脑班还设有禁闭室。被关禁闭者只准早、晚开一次铁门洗漱,有时甚至几天不开门。扬言如不放弃信仰,就送劳教所,不经审判就判刑。

(三)伪善:伪善是洗脑班和劳教所普遍采用的手段。据曾被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讲,所谓“关爱”背后的目的是在了解每个学员的心理动态、修炼深浅程度,然后针对不同思想类型的人采取不同的办法,分门别类做“转化”。

(四)利用被洗脑的学员转化他人:洗脑班有计划的强迫被洗脑的学员昧着良心参与转化其他学员,这是洗脑手段中最残酷的一个环节,当他们清醒过来时,无限的痛悔使其对自己能否继续坚持信仰失去信心。据关押于所谓“法制教育所”的法轮功学员揭露,该洗脑班头目曾说“看到你们打人、骂人才算真正转化了。”可见洗脑指令的残酷:将人性扭曲,彻底推向恶的一面。

(五)长时间剥夺睡眠。

辉南县绑架到洗脑班学员案例:

1、马世艳: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刘凤艳: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3、邵芳兰:女,辉南县辉南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4、潘姐: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5、刘凤武:男,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6、叶桂兰: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7、夏广莉: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8、吕艳红: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9、闫培珍:女,七十一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10、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被强行绑架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

11、刘景林:家住辉南县样子哨镇,被绑架到洗脑班两次。第一次,“刘”正在家打着吊针,被派出所强行绑架到通化洗脑班,拒收后被送回。第二次,被强行送到长春市洗脑班。在那里强制看诽谤大法的电视,强制上课,坐板、罚站等迫害大法学员。

12、王秀兰:家住金川镇永丰村,女,六十九岁(农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时在辉南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七天。

13、董成文:家住金川镇永丰村,男,五十二岁(农民),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同时在辉南看守所被关押迫害七天。

14徐桂芳:家住金川镇永丰村,在零九年八月的一天她正在家干活,被当地派出所的人强行绑架送到通化党校洗脑班迫害十多天。

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1、李祥:辉南县朝阳镇居民。男(个体)(看守所关押迫害)

2、杜玲:家住金川龙湾村二道河子屯。女,三十多岁。在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北山看守所迫害。(被迫害后随家迁居外地)

3、冯丽媛:辉南县朝阳镇居民。女,个体,被看守所关押迫害。

4、庞增苗:家住金川龙湾村二道河子屯。女,三十多岁。在二零零零年,被关押在北山看守所迫害。(被迫害后,随家迁居外地)

八、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案例

辉南政法委、“六一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部份法轮功学员经济损失案例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一百八十余万元。其中:法轮功学员有三名被开除工作,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万元。有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抢劫钱物、敲诈勒索、罚款等,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而实际情况远远不止这些案例;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远不止这一百八十余万元。

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一直奉行“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的政策。致使这些主流社会的善良民众、各阶层的社会精英长期被无辜关押于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甚至被迫害致死,就经济层面而言,不仅仅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整个社会造成的无形的经济损失都是无法估量的。

辉南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统计:

1、赵福祥:先后两次劳教迫害,回来后被开除工职。造成经济损失近四十万元;

2、刘凤武:是一个个体户,造成经济损失近五十万元;

3、叶桂兰:被停发工资,造成经济损失近十六万元;

4、李凤琴:在被抄家时,被抄走现金一千多元;

5、马世艳:被停发劳保,造成经济损失近六万元;

6、朱淑清:劳教两次罚款二万多元

7、夏广林:单位停发工资。单位被罚款二千元。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去北京上访,个人被罚款二千五百元,负担路费二千元。回来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单位停发工资三年。造成经济损失近六万元。

8、赵学成:男(厨师)五十六岁,家住金川镇金川村。赵学成在二零零零年九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家人姐夫被勒索保金五千元,当地政府又罚款二千元。

9、邵芳兰:因到北京上访被罚款四千元。

10、张静波、刘玉霞在二零零零年九月进京上访,被绑架,非法关押二十余天被当地派出所接回,被当地勒索一万余元;停发三年工资近五万元。

11、李广梅:女(教师)被非法劳教二年。迫害期间直接经济损失近三万元。

12、董光文:被非法罚款五千元,家属交不上罚款,当时单位领导薛娟非法克扣上班应得的一个月工资。而且单位不断上门逼迫家人交罚款。六年的迫害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二十万元左右。

13、刘景林:两次劳教迫害造成经济损失达六万元。

九、结语

在人类的历史上,任何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十三年的腥风血雨的迫害,使明智的世人看到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凶恶、残暴。中共镇压迫害法轮大法﹙法轮功﹚,打掉的是人类仅存的一点道德良知,让人类走向万劫不复的深渊,从而毁灭人类。而中共在迫害法轮功中却把它自己打倒了,正走向最后的灭亡。

法轮大法﹙法轮功﹚,已传向西方,以势不可挡的洪势传遍全世界各地。让世人见证了法轮大法是正法,见证了法轮大法佛法的威力!

而面对中共血腥迫害,法轮功学员坚持讲真相、反迫害,不畏生死救度世人的壮举,唤醒了众多被中共谎言蒙骗了的世人与众生,一亿二千多万人三退大潮,不仅使一亿多人选择了美好的未来,更证实了正信的力量能使人心向善;也使明智的世人看到了法轮功学员的大善、大忍的慈悲之心。见证了法轮功学员了悟了人生真谛后,从法轮大法中修炼出的金刚不动的坚如磐石的坚定信念,是任何力量都动摇不了的!

可贵的中国人啊!在这历史巨变、稍纵即逝的关键时刻,守住善念,分清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站在正义、善良的一边,为自己的生命负责,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