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大法弟子刘凤舞被非法劳教

【明慧网2002年5月23日】2002年1月17日,大法弟子刘凤舞在家被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公安分局恶警胡国新跳进院内强行绑架(其妻子已被非法抓捕),被带到朝阳镇公安分局。政法委赵书记说:只要你表态不炼法轮功就放你回家。恶警让他出卖别的同修,还逼问他是不是头。无论恶警怎么审问,他一言不发,这样当天被送到朝阳北山看守所。家中有年近八旬的老母和一双儿女无人照顾。

他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从进看守所他就绝食抗议被非法抓捕关押,被恶警绑在“死人床”上,强行灌盐水。二十几天后他被折磨得身体虚弱,原本健康的身体被折磨得脱肛,即使这样恶警也不放过他,从“死人床”上放下来后又给带上了脚镣。

当家人得知刘凤舞的身体状况后,向政法委赵书记要人,质问他们刘凤舞犯了什么罪。刘凤舞11岁的女儿哭着要爸爸。

孩子需要父母,年迈老人需要儿女抚养,然而邪恶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却剥夺了这美满幸福的一家生活的权利,使之妻离子散。到底是谁在破坏家庭、扰乱社会秩序?是谁在践踏法律?

就这样邪恶之徒在无任何证据和理由的情况下非法判刘凤舞劳动教养二年,于4月24日送到通化劳教所。但通化劳教所不收(原因不详),在当晚7点左右又把他押回北山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5月11日被送到邪恶的朝阳沟劳教所。

2002年1月17日那天,邪恶之徒在刘凤舞家中只搜到一本《转法轮》,一本明慧网文章,他们为了找到所谓的证据(证明他是那里的“头”),不惜到百里以外的其内弟家中去搜查。政法委对所有炼法轮功的人都登上名册,朝阳镇公安分局手里拿着印好的搜查证,他们随便出入大法弟子及大法弟子亲人的家中进行所谓的搜查,他们还移花接木,如果在大法弟子家中没搜到什么,就把普通的录像带说成是法轮功的讲法录像带,然后将非法抓捕过程录像在电视上播放,从而迫害大法弟子。

请大法弟子发正念,铲除控制朝阳镇政法委、公安分局的邪恶因素。

犯罪人员:
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政法委赵书记,电话:0448-8242540
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城公安分局,电话:0448-8222346,0448-8244450
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北山看守所(宋所长),电话:0448-8212155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6/2/22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