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两次被非法劳教 张荆州又被枉判五年半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荆州市曾被非法劳教两次的法轮功学员张荆州,二零一一年六月中旬,又被中共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半。

这是中共又一起打着法律的幌子,干着践踏宪法、法律、人权的勾当,迫害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善良的民众的案例。

张荆州,男,一九五九年生,湖北荆州市人。曾在武钢集团运输部门工作过,在宜昌市谋生过,认识他的人都觉得他人诚实、可靠,很相信他。然而在中共长达十二年灭绝人性的迫害中,他坚持修炼法轮功先后多次被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拘禁、两次非法劳教共三年半,遭受强制洗脑等精神摧残。 种种迫害致使妻子与其离婚,家庭破裂。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凌晨,法轮功学员张荆州践行宪法赋予公民信仰、言论自由的权利,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院墙上喷写“天灭中共”等标语时,却被附近蹲坑的中共便衣警察绑架。

张荆州遭绑架后,被非法拘留时遭到中共警察连续吊铐殴打几天几夜、不让睡觉的酷刑折磨。刑讯逼供,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属于违法行为,其证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

在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家中八旬老母于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不辞艰辛,从荆州乘车颠簸数百里,冒雪赶往省城武汉,想探视自己的小儿子张荆州,却遭到中共警察的拒绝。

直至五月三十一日所谓中共法院开庭,家中没有得到任何法律文书和书面通知,更没有接到应履行的请律师辩护的法律程序的书面或口头通知;致使在法庭上张荆州没有辩护律师,没有家属旁听。所谓的公开庭审,实为中共六一零﹙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的暗箱操作。张荆州在法庭上说,为了得到所谓的“证据”,东西湖分局警察将他连续吊铐殴打了几天几夜。法官却置若罔闻,仍枉判张荆州五年半。

事情过去几个月了,到现在家人没有收到任何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张荆州现关押何处?家人一概不知。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中共的暴政下,好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了。

同时被冤判的还有湖北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刘社红四年,武汉武昌区的法轮功学员欧阳海文、彭亮,分别四年和三年。

中共这样不遗余力、不计后果地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必遭天谴。当神州大地的明白大众,今天在买鞭炮放鞭炮相庆迫害法轮功元凶江鬼灭亡的时候,人们相信天灭中共的时刻还会远吗?请抓住这最后稍纵即逝的机遇,选择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