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华被辽宁盖州法院非法庭审 北京律师辩护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辽宁省盖州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邮寄真相信时,被两名刑侦警察绑架。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辽宁盖州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凤华非法庭审。亲属从北京请来了正义律师为其辩护。中共法庭无理阻挠家属旁听,并无理打断律师辩护。

王凤华曾患骨癌,修炼法轮功后疾病痊愈。可是这次遭中共迫害,导致旧病复发。

法庭无理阻挠家属旁听和律师辩护

原定九点开庭,接人的车十一点多才回法院。王凤华的亲属及律师陆续进入法庭坐好,等待开庭。这时审判长娜丽枝才告知第一个开庭的是一诈骗嫌疑犯,问其家属是否出庭,回答没有。女审判长当场宣布:王凤华一案的审判长原来是我,现在换人了。王凤华的亲属只好等她将案子审完,开庭中途此案的亲属才到场。审判长让旁听席腾出地方,王凤华的部份亲属退出法庭。

大约十一点四十分,亲属们静静的等王凤华出庭,这时另一审判长陈伟(音)进入法庭,

就说:怎么这么多人,他们都带身份证了吗?没有都清出去。庭内法警开始往外撵人,亲属们非常不理解,质问他们:为什么刚才还让旁听,现在涉及到法轮功的案子就不让听了,你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是不是怕人知道你们偷拿了王凤华家的银行卡。其中一位警察还粗暴的抓起坐在前排的一位亲属,一把将其推了出去。刚才还在旁听的所有的亲属都被粗暴的撵了出去。甚至当他们看到有人到窗口去听,他们从里面将窗关上。实际上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一直就是这样所谓“公开”审理的。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正常辩护。律师依照法律为王凤华做了精辟的辩护:认为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王凤华邮寄真相信的整个行为也都是合法的,不构成犯罪,并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王凤华也陈诉自己修炼法轮功的受益情况:骨癌不治而愈,并自我辩护没有罪,要求当庭释放。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辩护法官们无言以对,只好草草收场,宣布休庭。法庭结束时间大约是一点十分。

修法轮功骨癌痊愈,遭迫害旧病复发

王凤华从十四岁起患有骨癌绝症,是辽宁省仅发现的三例之一例。手术拿掉王凤华一部份下颌骨、脸一侧严重肿胀歪斜,鼓起一个大包,从牙床里长期流出脓血。医院为了解病人情况,时常打来电话问人还在不在世。

一九九八年,王凤华在听人讲述大法神奇美好后,修炼了法轮功,大法师父给予了她第二次生命,她也严格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疾病不药而愈。她从内心感谢大法和大法师父的救命之恩,把大法的神奇、美好和天要灭中共的真相告诉世人,却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恶意举报。

王凤华自四月二十七日被绑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近两个半月了,由于失去修炼的环境和遭受精神、肉体迫害,王凤华现在旧病复发,膝盖和后臀部处鼓起碗口大的包,右边脸肿大,家属为她的生命健康担心。

参与庭审的人员有:
审判长:陈伟(音)
陪审员:娜丽枝、王红、周娟、温丽华、马晶
法警:警号 211082 211086 211511 21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