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盖州市法院对大法弟子修晓雪非法判刑7年

【明慧网2002年11月9日】大法弟子修晓雪(女,21岁)为了告诉世人真相,救度被谎言蒙蔽的老百姓,向世人散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2002年7月被榜式堡副镇长(赵永凯、张洪连、伍福民)绑架到当地派出所后送到盖州市刑事看守所,恶警用酷刑逼问资料来源,修晓雪一身正气、坚强不屈,展现出了大法的威力与大法弟子的威严,令邪恶胆寒。

盖州市610恐怖组织及不法公安对修晓雪又加剧迫害,2002年9月4日盖州市法院在没有任何正规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非法秘密审判,连家人都不让出庭,并且法院戒备森严。

经核实,盖州市法院无理指控修晓雪以“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处修晓雪有期徒刑7年,并且不允许家属上诉,如上诉就不许父母和她相见。可见邪恶之徒所做的一切是见不得人的,是怕曝光的。

修晓雪所做的一切都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对她的判刑完全是非法的。希望国际社会予以关注和救援。参与陷害修晓雪的所谓法官和610恐怖分子、不法警察及相关不法之徒必将在不久的将来收到法律和天理的惩罚。

有关责任人名单:
刘家良:610恐怖分子,盖州市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犯罪头目。
宅电:0417-7814172,手机号:13941722292
盖州市公安局,夏局长:手机号:13904173196
榜式堡副镇长:赵永凯、张洪连、伍福民
盖州市法院院长:洪作新,电话:0417-7812496
盖州市法院审判长:温丽华
代理审判长:陈玮
代理审判员:孙世军
书记员:刘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