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法庭的黑暗

【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四月二十七日,四川泸州法轮功学员杨明一案二审开庭,我们是旁听者。据说一审是密审、冤判,被告人不服,上诉重审。听说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杨明作无罪辩护,我们特别关注。法轮功有罪还是无罪,我们想看个究竟。

我们早上来到法院,坐在二厅的旁听席上。一会儿审判厅就来了关注此案的旁听者近百人。有工作人员默默查看人数,还有人对前来旁听的人摄像。律师发现后立即制止,对摄像的人进行了一番警告。后来有穿黑衣服的人把我们赶出旁听席,说要接受安检,还要出示身份证才允许进场。我们觉得这次开庭很异常,警察、便衣特别多,气氛恐怖、紧张,与和谐社会极不协调。

十点钟以后,庭审才开始。庭审过程令人非常震惊。法庭上,我们看杨明态度平和,并没有胡搅蛮缠之意,只是有理有据的向法庭作合法陈述。在场的人都关注着杨明要说些什么。可是,万没想到法官李旭东蛮横阻止杨明自我辩护,杨明话还没说两句就遭法官干涉,法官以“扯远了”、“与本案无关”为借口强行打断杨明的陈述,杨明无法行驶自我辩护的权利。眼看着杨明一次次被剥夺说话的机会,无法澄清事实真相,我们心里都为被告着急并且犯疑:法官怎么可以这样办案呢?不让人说话,法官想掩盖什么?

我们想,律师敢于冒犯中共之禁忌,顶着巨大的压力用法律为法轮功学员讨公道,一定是有充份的依据的。此事非同小可,我们都很认真的关注。当律师为杨明辩护时,法官李旭东的表现更令人大惑不解。他根本不把远道而来的司法界同行放在眼里,律师讲事实他不准,律师讲法律他也不准。律师是为纠正一审的冤案而为被告人作辩护,他却要律师顺着他的意,为维持错误的一审判决举出“新证据”,以 “只谈新证据”为由,对律师的辩护横加阻止、干涉。而且态度极其恶劣,乱敲法锤,穷凶极恶,很不文明。律师不得不对他提醒:请注意你法官的形象。

律师无法进行正常的辩护,愤然离庭以示抗议,公诉人趁机提出“维持原判”。短短几十分钟的开庭时间,李旭东是如何把律师逼出法庭的,我们看的一清二楚,这是一场早有预谋的审判,以维持原判为目的的走过场的审判。如此的审判意图明显,就是蓄谋把杨明推向冤狱。

司法工作关系公民的人权、关系公民的生命、自由与生死,其责任重之又重。法官李旭东在法庭上耍威风,公然敢当众剥夺杨明与律师应有的合法权利,真是恶胆包天。如此办案,将会制造出多少冤、假、错案?李旭东恶劣的违法断案行为,与提倡的“以人为本”,“尊重保障公民人权”的宗旨相抵触,与“依法治国”相悖,破坏着和谐,破坏着法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象李旭东这样的违法人员不清理出人民的司法队伍,将如毁堤之蝼蚁祸害国家,遗祸民族。

据我们所知,目前许多人都在重新审视法轮功问题。杨明二审案,北京律师唐吉田与刘巍亲赴泸州为杨明作辩护人,这是法轮功被打压十年来本市第一例为法轮功作无罪辩护的案子,市民甚为关注。

这类庭审,没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严谨的说理过程,判谁有罪都不能让人口服心服。法官嚣张压制、草率收场,没有体现出对被告人的权利的尊重,没有体现出对被告人生命、自由、思想、信仰的关怀,我们亲眼目睹泸州中院对法轮功学员有预谋的,走过场的庭审,彻底看清了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好几个旁听者当场纷纷谴责法庭黑暗,支持杨明继续上告讨还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