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法弟子杨凤玉被当地公安谋害致死

【明慧网2006年8月6日】内蒙古蓝旗大法弟子杨凤玉在被非法劳教三年多释放后没几个月,于2004年初的一场离奇的车祸中不幸身亡。经查证,这起车祸祸起有因,尤其是在车祸发生后本可以经过及时抢救脱险,却被当地公安一撮人把控局面,故意耽延时间,最终导致杨凤玉生命衰竭。(明慧网曾报道)详情如下。

杨凤玉(男,50多岁)家位于蓝旗哈毕日噶镇,该镇只有一条主街道。2004年年初的一天,杨到一大法弟子刘某(同被劳教于五原劳教所后释放)家串门,接近掌灯时分,杨从刘家出来,穿过门前的柏油路走在人行便道上(是顺行)。这时,从离刘家不远处的一家饭馆门前急驶过来一辆轿车,冲上便道直接撞向杨凤玉。

毫无防备的杨凤玉被撞起数米高重重的摔在轿车的挡风玻璃上,然后滚落在地,一只鞋飞落在马路另一侧,汽车玻璃粉碎,人处于昏迷。肇事司机是蓝旗公安副局长赵国民的小舅子安富来(音),当时满身酒气。

在处理车祸过程中,当地公安人员不仅不救人,还故意耽延时间。首先,当地公安迅速清理现场灭迹,既没审讯肇事司机,也没羁押他。哈毕日噶镇医院以不具备条件为由拒绝救治,并指称只能到太仆寺旗医院抢救(大约一百多公里),而不是同属县级的蓝旗医院(仅30公里)或条件较好的多伦县医院(仅70公里)。家属正欲找车前往太仆寺旗,这时围控的公安提出条件,必须用他们从旗里找的救护车送,否则这次撞人案件拒不受理,一切后果自负。善良的家属信以为真,听命于它们,结果中了诡计:从旗里到该镇只20分钟的路程,却足足等了两个多小时,而且来的根本不是救护车而是普通面包车。送往医院途中不象护送,象是公安押送。途中公安内线不断打电话向上面汇报杨凤玉的状况,同时丧失人性的劝告其家属返回去,人已经没救了,而不是安慰受难家人尽力抢救。更令人震惊的是:车一到太仆寺旗医院,早有医务人员守在门外,在没看到病人的前提下,公然说出人已经救不了了。在家属的极力要求下,医生同意检查,后证实杨凤玉确实是在没实施任何有效抢救下于途中不幸身亡。

事后杨凤玉尸体一直被家人冷冻着,其老伴为讨回公道,变卖家产备尽艰辛。不法的执法者们一再拒绝、推脱,审理日期一再推迟……直至上告到锡盟中级法院。几次的开庭审理,肇事人均不到场,始终逍遥法外。事态何以致如此:只因杨是炼法轮功的!其实从杨凤玉被阴谋致死,到执法部门冷眼相对,始终围绕着“炼法轮功的”这一性质而发生、而延续。在法庭的庭辩上,被告的辩护人竟多次提出了杨凤玉是个“炼法轮功的”这一句和车祸根本不着边际的辩护词。而始终逍遥法外的凶手安富来公开扬言:我为××党除了一害,我一分钱都不赔偿!可见如果没人幕后策划撑腰,安某绝不会如此嚣张。

不管法庭最终对杨凤玉致死一案作出何种理赔判决,其被阴谋致死的事实是任何判决都掩盖不了的。所有参与其中的人都逃脱不了罪责。

几年来,杨凤玉曾坚持讲真相,揭露恶徒对大法的迫害。当地恶徒对其一直怀恨在心,用尽一切办法也奈何不了他,包括勒索罚款、非法拘留、非法劳教等等迫害。这场离奇的车祸发生后,当地不法人员故意耽延时间致使伤者死亡。对于这起离奇车祸是否为其预谋策划,最终也将水落石出!

内蒙古蓝旗区号:0479-
公安局局长:王建忠(原多伦县公安局局长)
副局长:赵国民
参与单位:蓝旗哈毕日噶镇交警队
蓝旗公安局、法院
锡盟中级人民法院(位于锡林浩特市 区号 0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