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两语:也谈法律控诉

【明慧网2004年9月2日】大陆大法弟子5年来受到的迫害,虽然持续的时间很长,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案情都是比较简单的。就是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抓,被打,被判刑,被开除公职以及遭受其它不公正的待遇。

明慧网上看到很多反映大法弟子通过法律控诉的形式讲真象的文章,其中体现了大法弟子的正念,但是,也可以看到很多的法律诉状不规范的地方。因为法律文格是有严格的规范的,其中的当事人、时间、地点、事件经由、控诉要达到的目地、法律依据的撰写是要求明白确切的。比如说,江XX的罪行在诉状中被提到,但对他的惩罚控诉请求可能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对邪恶头目罪行的审判和惩罚不是一个两个大法弟子就能促成的,如果真是那样,那么这个事情也就太简单了,但是大家每个人的努力,都是达成那个最后应达到的结果的努力的一部分,更是我们每个参与者自己证实法、清除邪恶、救度众生的过程。

还有一个事情,就是在法律控诉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向法律界人士讲真象的事情,尤其是律师群体。他们其中的很多人是很有正义感的。他们明白了真象,就可以取得他们专业化的法律帮助和援助,使大法弟子的法律控诉行为更加正规和规范,这也是体现大法威严的一个方面。目前国内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对待大法弟子的法律控诉是一种推诿和敷衍的态度。大法弟子的责任是使法律控诉坚持下去,并一步步的把它向前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