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曝光内蒙古五原县劳教所恶警暴行

【明慧网2004年2月9日】五原县劳教所原先在县城南30公里,称东土城劳教所,是一片破旧的平房。2001年10月份,江集团动用2400多万修建的新劳教所完工。新所位于县城北9公里,主要建筑有两栋大楼:一栋豪华的四层办公楼,一栋五层高的面积约5000平方米的劳教楼。此劳教所凭借漂亮的外表被粉饰为文明劳教所、自治区文明单位。2001年10月以后,当地及附近地区的大法弟子即在此地遭受疯狂的迫害。几年来那里上演了一幕幕人间丑剧,比如:对外称戒毒,可是里面的吸毒劳教人员可以公开的吸毒,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毒品,尤其是那些“民委”(警察利用的劳教人员)可以天天公开吸毒。每当有检查参观的来,就开始早早地打扫卫生,要求统一服装,挂牌,坐好,领导来时要喊“领导好”,把敢讲话的大法弟子支开或者藏起来。2003年9月26日,可能是迫于外部的压力,五原县劳教所请来媒体记者举办招待会,对社会公开承诺“不打人、不骂人、不体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等(后《内蒙古监狱报》等曾有报道)。而就在当天,民委张培林等就动手毒打大法弟子,而警察们对此不闻不问,熟视无睹。

劳教所共设5个大队,所部设教育科、管理科、追捕科等,人员编制约80人左右。五原县劳教所实际上是“家天下”,管教们几乎都是亲戚连着亲戚,关系连着关系,是名副其实的黑窝。严管大队大队长钟志远与二大队中队长刘彬是连襟,刘彬是三大队凶手刘军的哥哥,三大队大队长杜向阳是杜向光的哥哥,而严管队教育队长又是二杜的妹妹,据劳教所一位退休人员讲,该劳教所正副所长都是亲戚,如此等等,请知情者进一步揭露。

2001年12月以后,绝大部分警察开始清醒,不再动手打大法弟子了。但也有变得越来越坏的,其中有钟志远、杜向光、严管队刘军、刘太平、三大队刘军。钟志远约40岁,杜向光35岁左右,身高1.78米,体重160多斤,一条腿已被撞瘸。邪恶行凶的场所通常是禁闭室、某个队长的办公室、或某个阴暗的房间,采用的手段卑鄙下流。

2002年2月,大法弟子杨凤玉被钟志远、刘彬用电棍电击,五天五夜不准睡觉被强迫站立,只要一打盹就被来回晃醒,有时坏人用铁钉刮铁锹发出刺耳的声响,有时用蘸水的泡沫擦玻璃发出令人恐怖的声音。后来只穿一件毛衣戴上背铐让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睡觉,当时的气温在-15度以下。

2002年8、9月份,恶徒在水泥地上泼上水叫人在泥水里睡觉,根本不把人当成人看。2002年8月30日至9月4日,吸毒民委冯云生(又叫冯五)用钢丝刷子上的钢丝一面打杨凤玉的腿部,用刷子尖利的另一端捅杨凤玉的肋骨,致使杨凤玉腿部40多天发青、麻木、发肿。对年老并且被折磨得很虚弱的大法弟子他们用的方法是:几个人把大法弟子抬起来,不停地来回悠,一般悠几十分钟,停下后人浑身发软,被折磨的说不出的难受。冯五还光着脚踩大法弟子的嘴,将又脏又臭的大拇脚趾伸到大法弟子的嘴里来回搅动;还经常捏住法轮功学员的鼻子往学员嘴里扔烟头、吐烟雾。因偷盗、吸毒被劳教的王根虎恶毒的用烟头烫学员的后背。当学员们质问此二恶人时,他们称:钟志远说了,不打法轮功电我们,打转化一个减期一个月。大法弟子马英巨曾被迫罚站一个月,最后躺在地上起不来了恶人们才罢手。

最近又得知:从2003年12月开始,邪恶将所里全部法轮功学员集中到一起开始办洗脑班,对大法弟子进行又一轮疯狂迫害。据悉大法弟子桂志宇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并且又被加期三个月。本来桂志宇的劳教期到2003年11月7日结束,因坚修大法已经被非法加期三个月。大法弟子云柱义被加期一个月,据说是因为从身上搜出了经文。

内蒙古五原县区号:0478
内蒙古五原县劳教所恶人电话:杜向光13847860059(手机)
寄信地址可写:内蒙古五原县劳教所或五原县一号信箱
邮编:01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