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蒙阴县大法弟子张德珍被虐杀一案的更多事实

【明慧网2003年4月5日】2003年1月31日(农历大年三十),山东省蒙阴县“610”非法组织将沂南县岸堤镇塘子村村民刘淑芬(女)和蒙阴县旧寨中学女教师张德珍活活折磨致死。之后,将尸体扔在一边,无人问津,凶手一伙却逍遥法外,同家人一起过年,吃团圆饭。

2003年大年初三,县非法组织“610” 和乡派出所隐瞒实情,将张德珍的哥哥张德文强行拖上车,张德文被拖拽得裤子都在地上磨出一个大窟窿。旧寨乡派出所的所长刘长波还大声呵斥围观的乡亲。“610”凶犯头目采用呵斥、辱骂、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强迫张德文在“死亡报告单”上签字,连家人向亲人的告别仪式都不让举行,连夜将尸体火化,消灭罪证。张德珍的尸体惨不忍睹。两手抱头,蜷缩成一团,牙掉了好几颗。身下抽出了几包血迹浸透了的卫生纸。学校为她买的一身衣服只好盖在了身上,无法往僵硬的尸体上穿。请问当今中国的人道何在?人性何在?人权何在?谁是罪魁祸首?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自古以来的天理。恶徒们即是在强权政治的庇护下逍遥法外。天理不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