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颠覆法引发人权危机

【明慧网2003年2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本月13日发表修正后的颠覆法草案虽然删去了争议最大的词句,但仍然是对香港人权的最大限制。洛杉矶时报和纽约时报2月15日针对香港颠覆法发表题为“香港反颠覆法引发人权危机”的文章。文章说,反对者们认为新的反颠覆法可能威胁香港的民主自由。

文章中说,鉴于公众强烈的反对浪潮,这个法律草案稍微缩小了对煽动叛乱、分裂和叛国等罪名的定义。但是,香港民主和民权活动家以及香港律师公会在星期四批评该法案中仍然有很多条款限制了言论和集会自由。这个立法将给予(香港特区)政府更大的权力,来禁止那些北京禁止的大陆组织在香港的附属组织。

按照这个法案,散发宣传叛国、颠覆或分裂的出版物将成为非法。这项立法将广泛禁止发表未经授权的有关香港受控于北京的政府行为的信息。

香港总商会总裁翁以登(Eden Woon)先生说,商会希望有一个更常规的立法程序,而不是如此匆忙。

批评家们把这次立法视为一个由北京政府导演而隐藏拙劣的阴谋,试图扼杀香港言论自由,并在香港消灭那些被中国大陆禁止的组织,比如法轮功精神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