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610犯罪机构私设公堂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明慧网2002年11月19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610” 犯罪机构残酷地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私设公堂,秘密判刑,重则十五年,少则五年,判刑时不通知家属,不准请律师,否则就没收律师证。大法弟子没被非法判刑前长期在看守所关押,最多达8个月。“十六大”之前,“610”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非法办洗脑班,软禁大法弟子,防止大法弟子进京上访,剥夺大法弟子正常生活的权利。

被非法判刑后,有一些大法弟子被关押在牡丹江监狱,被非法重判的大法弟子和无期徒刑、死缓的刑事犯放在一起;其他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和判刑轻的刑事犯放在一起,他们每天早上4:00点起床出工,晚上6:00钟收工,超负荷劳动,吃不饱饭,早上洗不上脸,刷不上牙,送去吃的东西被抢,被打是常事。恶警对体质弱的大法弟子,干不完活就打。大法弟子承受着非人的待遇,精神上的折磨,肉体上的摧残。

晚上7:00点钟开始码铺,码不好铺就被打,到晚上9:00点钟。特别是坚修法轮大法的弟子被逼迫长期蹲小号或长期在条件恶劣的集训队集训,不给分大队。干警在上面的指标压力下,以各种手段给大法弟子施压,企图迫使大法弟子妥协。

正告干警和狱警们:立即停止迫害大法弟子,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