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联合县通过谴责中国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决议

【明慧网2001年12月5日】2001年10月25日,新泽西州联合(Union, NJ)县县议会一致表决通过了第10772001号关于支持法轮功,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决议。

该决议认为:中国(江泽民)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一种践踏人权和公民自由的残酷典型。县议会决定全力支持那些以平和的法轮功学员为榜样的人们,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该决议强烈要求中国(江泽民)政府,温州市政府,和浙江省政府尊重所有人包括法轮功修炼者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并将此决议发送给以上有关的中国政府官员。

决议全文:

1077-2001号决议

2001年10月25日

鉴于,法轮功,又名法轮大法,是众多新泽西州及联合郡居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与原则;并且,

鉴于,法轮功的法理中心是真,善,忍;并且,

鉴于,法轮功学员表达他们对言论自由及人权的信仰;并且,

鉴于,法轮功学员称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表达他们的信仰自由被迫害,逮捕与拘留;并且,

鉴于,美国国务院要求中国尊重思想,良知与宗教的自由;允许所有的人自由地实践他们的信念;并且,

鉴于,联合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温州市府是姊妹市的关系:

现在,因此,联合郡政府决定正式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温州市府及浙江省府尊重所有人民的思想和言论自由,包括那些修炼法轮功的人。

更进一步决定赞誉本地学员坚定不移地表达他们的信念及自由意愿。

更进一步决定给予于10月25日在伊莉沙白市举办的法轮功介绍研讨会支持。

更进一步决定将此决议在适当的准备下于法轮功介绍研讨会展示;并递交中国温州市及浙江省有关政府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