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波斯安波市通过决议强烈谴责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

【明慧网2001年12月2日】2001年11月28日,新泽西州波斯安波(Perth Amboy)市的市长和市议会通过决议R-533-11/01号决议,坚决支持法轮功并强烈谴责中国[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决议还决定将决议副本送往新州的国会参议员和国会众议员,新州代理州长,中国驻美大使和驻纽约总领事。

当地法轮功学员对市长和议会全力支持法轮功表示感谢,学员表示:这项决议不仅是对人类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保护,而且是对正义和公平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对人类崇高道德─真善忍的保护。

会前,学员向在场出席会议的市民发放了法轮功介绍材料并向市长和每一位议员发放了最近35位西方法轮功学员去天安门广场请愿的有关材料。会后市长和议长亲自走过来同学员们握手,询问我们是否在每个州都这样做,并祝法轮功好运。与会市民也与学员握手感谢我们把事实告诉了他们。

决议(译文)

鉴于,法轮功被公认为是一种精神修炼方法,它将能量纳入体内,目的是保持身心健康和生命的宁静;

鉴于,美国联邦政府就中国仍在进一步加强它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严厉镇压而感到深度不安;

鉴于,有数千法轮功的支持者长途跋涉,途经大西洋岸各州前往华盛顿,以抗议中国政府对法轮功追随者的有步骤的残酷迫害;

鉴于,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是对人权和公民自由的践踏的严重一例,进而应该受到谴责。

因此,现在,新泽西州,波斯安波市市长和市议会决议,全力支持以和平的法轮功修炼者为楷模的人们,并进一步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的野蛮镇压与迫害行为。

并进一步决议,将此决议公正的副本寄往美国参议员罗伯特·特瑞瑟里,美国参议员约翰·考赞,美国众议员麦克·菲格逊,美国众议员罗伯特·麦能戴兹,新泽西州代州长当那德·迪夫兰西斯科,中国驻美国大使,中国驻纽约总领事。

签名

议长 彼得·J·吉曼尼兹
市秘书 艾琳·科祖拉
2001年 11月 28 日

经律师主任 丹尼尔·J·麦卡斯认可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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