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边东娜被非法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边东娜在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审理。庭审中,边东娜平和、理智地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的经历,以及大法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积极变化。其律师和亲属辩护人依法为她作了充分的无罪辩护。当法官询问公诉人对辩护意见是否有异议时,公诉人表示没有异议。法院当庭未作判决。

边东娜出生于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家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一九九九年正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长期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状态十分痛苦;修炼后不久,疾病康复。此后,她始终按照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善良、真诚、处处为他人着想的人,家庭关系更加和睦,身心受益良多。

善意讲真相 遭跟踪绑架关押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五日,边东娜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修小雪在鲅鱼圈区红旗大集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真相时,突然被数名便衣人员围住。面对强制带离,两人进行了和平抵制。随后,警方又调来海鹰特警队协助,将二人强行带走。据国保人员称,两人在被绑架过程中高喊“中共活摘器官(犯罪)”“三退保平安”等内容。

随后,边东娜和修小雪被戴上手铐带回各自家中,并遭非法抄家。据家人回忆,当时边东娜嘴角带有血迹。前往其家中搜查的十余名警察中,有两名女性身着便衣。家属询问其身份时,对方仅表示来自公安机关,但未出示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等任何法律手续。抄家过程中,警察抄走了法轮功书籍、法轮功创始人法像以及电脑主机等私人物品。

三天后的五月十八日,家属前往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时获知,边东娜与修小雪均已被关押在营口市看守所。

五月十九日,边东娜的丈夫被国保人员叫去签署材料。对方未说明文件内容,也未给予仔细阅读的机会,他仅看到落款日期为五月十五日,便在不明情况下签了字。

在随后的审讯过程中,边东娜三次被提审,但始终坚持“零口供、零签字”。

截至庭审时,边东娜已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家人担忧她长期处于看守所环境中,无法正常学法炼功,身体健康可能受到进一步影响。

遭非法庭审 律师依法作无罪辩护

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罪”对边东娜进行庭审。主审法官为高月,公诉人为李腾。部分亲友及家属获准到庭旁听。

经过近半年的关押,边东娜显得消瘦憔悴、肤色黝黑。进入法庭时,她仍被戴着手铐和脚镣,直到正式开庭后才被解除。

庭审中,边东娜向合议庭和旁听人员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大法的经历,以及修炼后获得的身心改善。她平静、理智地陈述事实,展现出法轮功修炼者的祥和与坚定,并表示:“法轮功遭受的迫害是一桩冤案。”

边东娜的亲属辩护人,也就是她的儿子,以及受聘律师,分别从法律和事实层面对案件进行了无罪辩护。

在宣读辩护词时,边东娜的儿子谈到母亲修炼前后的变化以及这些年来所遭受的经历,不禁情绪激动、潸然落泪。面对一位始终努力做好人的母亲被长期关押、失去人身自由,并带着手铐脚镣出庭的情景,他一度因声音哽咽而无法继续宣读辩词。

随后,律师接替发言,对起诉书所列举的证据以及公诉机关提出的指控逐一进行分析和反驳,指出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并强调当事人依法应被判定无罪。

在双方陈述结束后,法官询问公诉人是否对辩护意见存在异议。公诉人表示没有异议。

庭审结束时,边东娜向律师大声致谢。随后,她面向到庭旁听的家人、朋友和同学双手合十致意,在法警押送下离开法庭。

法庭当日未当庭宣判。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修炼方法,以“真、善、忍”为指导原则,包含五套功法。许多修炼者表示,通过修炼获得了身体健康改善和道德提升。

边东娜家属认为,公民依法享有信仰自由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信仰真、善、忍以及向社会公众讲述自身修炼经历和认识,不应成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理由。他们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公正处理此案,使边东娜早日恢复自由。

(责任编辑:蒋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