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张杰林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变化。他表示,多年来能够拥有健康的身体和善良平和的心态,都得益于法轮大法的修炼。他认为,信仰自由受法律保护,公民在家中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并不构成犯罪。
张杰林出生于一九五二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前,他长期患有多种疾病,其中较为严重的有鼻炎、胃病、心动过速、坐骨神经痛等,身心备受病痛折磨。一九九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他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习李洪志先生的著作,他逐渐明白了人生意义以及做人的基本准则,并以“真、善、忍”为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坚持学法炼功,他在较短时间内恢复了健康,身体上的疾病逐渐消失,性格也变得更加开朗。修炼之后,张杰林认为自己变得更加善良、宽容和真诚。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后,张杰林于二零零零年六月前往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在途中,他被送至广元拘留所非法关押一天,并被非法搜走1300多元现金。随后又被送至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被强行收取1000元所谓“保证金”。二零零一年五月,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张杰林再次被绑架到南充市顺庆区看守所,遭非法关押六十二天,并被勒索2000元所谓“办案费”后才获释回家。
多年来,南充市“610办公室”、顺庆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及西河路派出所相关人员,在没有依法出示搜查手续的情况下,多次闯入张杰林家中搜查,给他及家人的精神和心理造成了巨大伤害,使一家人长期生活在紧张和恐惧之中。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下午,顺庆区西城派出所警察闯入民宅,将张杰林、高志君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并对张杰林家实施抄查,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随后,四人被带到西城派出所非法审问。九月二十三日,张杰林因体检不合格,被以“取保候审”的形式放回家中。
同案法轮功学员高志君女士则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被关押至南充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和十一月十四日,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先后两次对高志君进行庭审。庭审中,高志君明确表示自己坚持真、善、忍信仰无罪,其北京律师也依法为其作了无罪辩护。然而,法庭工作人员无视事实和辩护意见,当庭宣布对高志君非法判刑三年。
鉴于当地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持续迫害,为躲避进一步打压,当时已年过七旬的张杰林被迫离开家乡,长期流离失所。
二零二六年八月三日,张杰林被再次绑架,并被关押于南充嘉陵监管中心。一个多月后,即九月十七日,他在南充市顺庆区法院遭到开庭审理。目前,案件尚未见公开判决结果。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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