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我和李健是二零零一年、在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被迫害时认识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地址在河南省许昌市,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河南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还有郑州市白庙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女学员的地方是郑州市十八里河劳教所。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我们单位来了公安局、“610”(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盖世太保、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单位政保科的几个人,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了,我回答:炼!就被当地“610”和公安局国保大队送到许昌市河南省第三劳教所劳教迫害。
在劳教所,我和李健同在一个监室。李健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当时只有三十多岁,有一只脚后跟有残疾,所以走路时有点特别。交谈中知道他是律师,是有律师资格证的。比较瘦,而且非常善良,很斯文。他被劳教迫害的原因就是对大法的坚定。当时许昌河南省第三劳教所非法关押了快到三百个法轮功学员,全部都是因为不放弃炼法轮功而被迫害的。我在被迫害的时间段里,被迫害年龄大的法轮功学员近六十岁,年纪小的法轮功学员只有十五岁。
臭名昭著的河南省第三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除了强迫法轮功学员当劳役外(有时奴役干活到凌晨二、三点钟),还强迫法轮功学员看大量的抹黑法轮功的影视,看完后强迫写所谓的作业,不写作业的法轮功学员,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就要被劳教所的警察弄到办公室里去,通常是用高压电棍电击或者绳刑(还有紧束衣、高音头盔、老虎凳、“烤全羊”等等方式来残酷的折磨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 电棍电击 |
有一次李健被绳刑回来,他并没有沮丧,他以坚强的毅力回答了邪恶的迫害,作了一首诗,给我念了这首短诗:绳刑算个啥,休想我怕它,意志金刚铸,笑谈回自家。其实,绳刑是中共监狱、劳教所里非常残酷的一种刑,一般人是受不了的。它使用的绳子是一种塑料软绳,这种绳子不光滑,粗糙,中共警察把法轮功学员的衣服脱光了,把绳子在中间挽一个节口,然后把绳子在两个胳膊上一圈一圈的缠到手腕后,把两手臂拧到背后,手掌相对捆起来(一般捆绑人是手背相对的捆人,手掌相对捆起来,痛苦程度要大好几倍),把绳子从绳子的活扣穿过去,把人弄跪下,踩着两腿用力往下拽绳子,把胳膊往上拉,这时,绳子勒进肉里,血液流通不了,很快,肉体就变颜色,成猪肝色了,人体承受不了,马上人就大汗流出,黄豆大的汗珠往下滴。这时,人特别想喝水,但,警察不给水喝,因为喝了水,生命就要出危险。由于痛苦,人的头也自然往下低,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人受不了,中共警察抓着头发,把人头往上拽,还用高压电棍电击各个敏感部位。一会儿,手臂上就没知觉了,中共警察不超过二十五分钟就松绳子,因为时间再长一点,血液就不流通了,同时,胳膊神经没知觉了,人就没有痛苦了。松完绳子,等神经有知觉后,再重复开始上刑。这样,痛苦倍增。李健就是这样承受过来了。
我比李健早进劳教所,比他出劳教所早,我回家不久,就得知李健在劳教所被迫害死了。明慧网刊登的李健生前的照片是他唯一的一张照片。他被迫害死亡时,他的儿子不到十岁。
李健是一个很优秀的父亲,他自己虽然没有讲他如何爱这个家(在劳教所里,每天除了出工干苦役就是被洗脑,强制看歪曲抹黑法轮功的东西,听警察的威胁训话,所以难得在一起多说话)。从他的儿子给他的来信可以看到他儿子是多么喜欢他。一个按真善忍去做个好人的人,对任何人都好,何况对自己的家人呢?(尽管信里是有劝他所谓“转化”的话,其实也是小孩受中共的谎言骗、上当,才写的。信的最后说他想爸爸,盼望着爸爸早点回家。)
中共残酷的镇压法轮功已经第二十五个年头了,现在依然在所谓的“清零”行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讲过法律,非法把大量的善良法轮功学员送进监狱迫害。有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每每想起同修李健,心中有说不出的疼惜。他按真、善、忍在做一个好人,他本来可以为社会做贡献,可以孝敬父母,抚养孩子,尽一个父亲的责任,爱护妻子,做一个好丈夫,使自己的家庭成为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这一切,都被中共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