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法轮功学员王瑞萍被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年近七旬的法轮功学员王瑞萍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被大连市东港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关押构陷,她被非法判刑两年,出狱后屡遭骚扰。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日下午二时许,东港派出所警察利用海港城大堂值班人骗开房门,五名警察非法闯入,其中两人分别姓毛和王(王姓警察为此次迫害的骨干,后多次非法提审王瑞萍)。王姓警察进屋直接问,“你炼法轮功么?”在得到王瑞萍回答后,这些警察立刻非法抄家。

期间,该警察还问王瑞萍,“跟谁学的?”“机器哪里来的?”“打印机哪买的?”“(卖打印机的人)叫什么名?”“怎么这么多打印机?”等一系列问题。警察非法抄家一个小时左右,抢劫走电脑、打印机、《转法轮》等私有财产。

在大连市东港派出所,在被非法提审时,王瑞萍讲述法轮大法真相、自己修炼经历与大法的美好等。派出所所长见到王瑞萍说,“你是个好人啊!”东港派出所三次送王瑞萍体检,超期羁押两日后,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六日将王瑞萍投入大连市姚家看守所,关押于女监七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王瑞萍被分入看守所女监八区802室。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王瑞萍非法视频开庭;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对王瑞萍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人民币。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底,王瑞萍向大连市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书,从法律角度依法陈述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违法的迫害事实、与自身修炼法轮大法的诸多受益、对社会百利无一害的有益表现等等。二零二二年三月,大连市中级法院枉顾法律,依旧对王瑞萍维持非法判决,并下达非法的裁定书。

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王瑞萍结束两年冤狱回到家中。二零二三年八月,她向大连市东港派出所索要被非法扣押的物品,东港派出所只归还一部手机,其余至今未返还。

二零二三年腊月二十九,青泥洼桥派出所片警等三人再一次登门王瑞萍家,敲不开门;他们通过海港城值班人员打电话,在一小时后见到她,强塞给王瑞萍米面油。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大连市中山区司法局给王瑞萍家属打电话,索要王瑞萍电话号码(企图进一步定位、监听、跟踪),被家属拒绝。

近期,大连市多地派出所要法轮功学员按五个手指头的黑色手印、有的要学员正面高清照片,这些是在搜集法轮功学员的信息大数据,方便他们日后监控。

王瑞萍,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太太,过去一身疾病,她因修炼法轮大法无病一身轻、身体康健;生活也蒸蒸日上,自己主动将低保退还,让给有需要的人。家人亲朋都见证了法轮功学员高尚的人格、纯善的内心以及修炼法轮大法的美好、超常与神奇。

这样一个世人眼中的好人,因为不肯放弃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抄家绑架、非法判刑、罚款、屡遭骚扰。

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天理昭彰,天网恢恢。一个政权再大也无法与天法抗衡,有千年的信仰,未有千年之政权。希望还在协同作恶的公检法司人员良知苏醒、明哲保身,将枪口抬高一寸,为自己留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