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雁丽今年58岁,原铁道部十四局驻泰二公司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剥夺工作权利,她被长期扣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多年来靠租房、经营服装维持生计。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付雁丽骑电动车外出理发回来,在进入电梯欲回自家房舍时,被岱岳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赵峰等人暴力绑架。警察抢去她所有的钥匙,非法扣押她的电动车,在没有任何家人与亲友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了她的家和她的服装店,抢走了她一家人的银行卡,开走了她丈夫的私家车,并把她劫持到泰安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付雁丽的丈夫和女儿都在外地工作,对家里发生的事一无所知。到了第二天下午,岱岳区公安分局政保人员才电话通知她丈夫。面对政保警察无法无天的恶劣行径,付雁丽的家人被迫走上维权反迫害的道路,除了向岱岳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要人外,并向各级公检法寄信说明情况,控告当事警察的违法行径,向省、市复议办申请复议等。政保大队自知理亏,退还了银行卡和私家车。
之后,岱岳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开始对付雁丽进行司法构陷,他们先将构陷付雁丽的材料递交到肥城市检察院,被肥城市检察院拒收。岱岳区政保大队又将付雁丽构陷到岱岳区检察院。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岱岳区检察院将付雁丽非法起诉到岱岳区法院。
现获知,岱岳区检察院负责构陷付雁丽的是检察官田歌(女),岱岳区法院负责付雁丽案子的法官是王萍(女)。
有关单位责任人:
岱岳区公安分局
局长齐瑞金
政保大队长尹惠昕
政保大队警察赵峰
岱岳区检察院
检察长戴晓宁
副检察长成娜(女)
检察员田歌
岱岳区法院
院长宋斌
副院长孙峰
刑庭法官王萍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