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刚今年56岁,东北师范大学毕业,原新源公司的工程师,工厂的骨干技术人员,中层干部。李世刚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的残酷迫害,他多次被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判刑一年,三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五年,总计陷狱六年,期间他遭受种种酷刑折磨,他一度被折磨致残。中共二十五年的迫害,也使他的家人、亲友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
一、李世刚自述遭迫害事实
以下是李世刚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书中揭露遭严重迫害事实:
被非法判刑一年
一九九九年,法轮功师父受到无理的诽谤和攻击,无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我决定进京上访,回来以后,到我的单位吉林市新源玉米公司上班,被公司经理以上访的名义开除我的公职,当时是工厂的骨干技术人员,中层干部。家里只有我一人上班,这样我的经济被他们截断了。家里没有了生活来源。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我在北极街的一个小区做真相资料,被吉林市北极街、致和派出所多名警察绑架,期间他们用穿着皮鞋的脚踩我的头和脸,还用塑料袋套在我的头上,几乎窒息而死。后来把我关押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后转到第一看守所,随后我被判刑一年。
在我被抓捕时,身上有2101.5元钱,全部被他们抢去,还有一台复印机、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也被他们抢劫一空。吉林市公安局的魏正在提审我时,拿一张收据让我签字,然后他把收据要了回去。一年以后我出了监狱,我去找他们把钱要回,他拒绝见我。钱始终没要回来。
被绑架时从七楼坠下,身体落下残疾
二零零二年八月份,我在吉林市一小区居住时,丰满分局派出所警察到居住处撬门别锁,很长时间没有打开,于是破门而入,并往屋里扔催泪弹(百姓说的),站在窗台上的我躲避非法抓捕,不慎从七楼掉落下来,当落到地面时,腰和双脚被摔成重伤,全身瘫痪,丰满区分局把我送到附近的一家医院,在去医院的路上,那些恶警察丧尽天良,商量要把我送到火葬场去,后来他们把我送到附近的一家军医院,只做了简单的手术,两天后丰满区分局怕承担责任,打电话给我家属,把我接回去,家里人担心,把我送到化工医药救治,家里借了两万来元,才算住上医院,结果我身体落下残疾。
本人腿部多处被打坏,左脚摔伤不能着地 |
本人腰部伤痕仍清晰可见 |
遭酷刑折磨,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六年八月八日,吉林市龙潭区法轮功学员朱艳的儿子因上告无门,为营救非法关押在黑嘴子劳教所的母亲,在吉林市公安局门前打条幅申冤。就在这一过程中,我因用相机将这一情景拍摄下来,竟被吉林市公安局十多名警察当场殴打并抓捕。
随后,恶警把我拖入吉林市公安局大厅内拳打脚踢,并把我的衣服扒掉,将眼睛蒙上,用小车拉到一不明地点,在路上他们又说把我送到火葬场烧死算了,去的地方既不是公安机关,也不是法制机构,私设公堂,对我进行非人道的审讯。先是多人强行把我绑在铁椅上,同时脚被踩坏,大腿身上多处受伤。当时对我进行非法审讯的是吉林市国保大队的恶警狄士刚等人,那些恶警在行恶时竟然说:“新法律有规定可以逼供。”
国保恶警耿士刚用木杠别住铁椅,用力压我小腿前面的骨面,令我疼痛难忍,耿士刚还用手指用力抠我的前胸、后背,当时就被戳破,后用饮料瓶子抽打我的脑部和耳部,导致左耳出血,两耳轰轰直响,说话声有时听不清。这还不算,恶警又买来辣根加入水中往我的鼻子里灌,几乎窒息。手段极其残忍。非法审讯后,恶警便将我身上带的四、五百元钱,一部三星手机和佳能数码相机非法没收,没有出示任何证据。
二零零六年八月九日,市国保大队警察将我送到吉林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八月十六日,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送往九台饮马河劳教所,因我的两脚踝和腰椎曾被摔坏,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在劳教所办手续时,因我脚有伤,同时没穿鞋,走路很慢,国保警察耿士刚就威胁说:如果不站直走,他就能够违背法律,花钱托人把我的老母亲和妻子也非法劳教。国安警察在把我送回家之前还扬言:你在家呆着,要是找不到你,就拿你妈、你妻子和你们全家是问,同时威胁还要罗列罪名对我进行判刑。当时被酷刑折磨后,我身体多处受外伤,走路吃力,两大拇指一直麻木。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七日早上,吉林省吉林市土城子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绑架我和妻子王丽新。十一月十七日早晨七点,我送儿子上学,刚打开房门,就被六、七个不明来历男子拥进屋子,强行戴上手铐并绑架,同时两名男子将我和刚起床的妻子的两臂扭向后面,并到屋里乱翻东西,我六岁的儿子吓的大叫。我及妻子再三问他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抓人,请出示证件,没有一个人回答。当时他们把我按倒在地,并用力压我的双腿,其中一个胖的男人骑在我身上,坐在我的腰部。我的妻子告诉他不要这样做,李世刚身上有伤,腰部下有钢板,可无济于事。当一个领导模样的人来了以后才让一个叫王俊锋的警察出示了证件,只是晃了一下。随后将我的妻子也戴上手铐要强行带走,我妻子要求穿衣服,他们才将手铐打开。
家人在走廊里焦急等候的过程中,听到我妻子在315号的说话声,遂进入室内,我岳母也跑了过去,这时冲出来七、八个警察,蜂拥而上,当即将我的岳母撞倒在315房间门口过道上,即刻心脏病发作、休克不省人事。
我的妻弟大喊:“你们无故抓我姐姐,她没犯法!”警察抓住妻弟企图强行带走,后未得逞。期间警察想把我岳母拖出门外后关门,可是拖不走,关不上门,万般无奈只好将我岳母抬到315房的沙发上躺下。亲友说:“赶紧放人。”警察说不出什么,只是说要取什么证。妻子的手机被抢走,家人索要手机,恶警却给揣兜了。亲友说:“人都这样了,难道你们就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吗?今天王丽新的母亲要是有什么事,你们负全部责任!”又对屋中一个警察说:“要给自己留后路。”最后,中午前警察将妻子和家人送回家。
我六十多岁的老妈妈得到消息只身从百里以外的老家,赶到土城子派出所时,质问警察为何抓好人,要求立即释放她儿子。四、五个警察强行将她抬进屋子,撕扯中将老人的毛衣扣子拽掉三个,其中有一个高个稍胖的曾骑在我腰部的胖男人狠狠的踢在年迈老母亲的小腹上,警察朝老人的小肚子踹了两脚,并扬言:“恨不得崩了你”,幸有另一警察劝说不让他打人才罢手。可怜的老人的毛衣扣子被撕掉数颗后,被撵了出来。
我儿子才六岁,妻子上班没人照看孩子。更可怜的是,这件事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阴影,早上妈妈送他上学时,他问妈妈“要是一开门,有好多人冲进来抓走你,我怎么办哪?谁送我上学,谁来照顾我呀?”
当天下午三点,四个警察将我押到警车上,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当时我的头部有被打的伤痕。
在看守所,被监禁一个月,后来送到九台劳教所,因同年八月份,我被送到九台劳教,身体残疾做了医疗鉴定,当时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没有接收我,这次没给我做体检,直接没有收留,办案人员把我送回家。
又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多,我去自家仓库给自行车打气,准备去接孩子的时候,被埋伏在那里的几名龙潭区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过程非常凶狠,在抓捕的过程中,他们还掏出手枪,指着我,看来随时都有开枪的可能,我被绑架后,两个手腕被手铐勒伤,铐到骨头里了,疼痛难忍,还不让上厕所,用袋子套住头。后来非法提审时,我没有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
同日晚上六点多钟又非法闯入我小舅子家,拿着一张空白搜查令进行搜查,当家人提出质疑搜查合法性拒绝接受时,该所警察一边现场填写搜查另一边搜查室内,结果没有搜出任何东西,就离开了。
晚九点警察把我岳母家的车库翻了个底朝天,把两套大法书籍、录像带全部抢走,次日恶警又闯到我家翻了个遍,恶警抢走的物品还有卫星接收天线及附属设备和电视。我家车库被洗劫。二十三日晚十一点多恶警连夜把我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一个月以后,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吉林市公安局法制科把我非法劳教二年,送九台市饮马河劳教所。当进行身体检查时,发现我腰椎有钢板,右脚跟骨打着钢钉,左脚跟骨折,同时有心脏病。劳教所的医生告诉送我的警察去九台医院给他拍几张片子,做了心电图,九台市医院医生写了一张检查结果报告单,当时去的恶警催问医生,医生说有事,急什么!就这样九台市劳教所在不看结果的情况下强行非法收押,完全违反了丧失劳动能力者不予收押的原则。当时我生活自理都非常费力,上下楼扶着把手,在这种情况下劳教所大队还让我干活。更主要的是我腰中的钢板、脚跟的钢钉还没有取出来,有时痛得一头汗,我被非法关押,严重的耽误了治疗时间。
土城子派出所伙同吉林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在我身体不合格、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九台劳教所收押。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一日,我在劳教所干奴役活收工回来时摔倒在地,从此卧床不起,不能自理。
在我摔坏以后,我就利用劳教所每周打一次电话的机会,把出事的过程告知家属。家属们接到通知后,马上在可以接见的第一时间里要求和我接见,别的劳教人员把我背到接见室,家里一看给弄成这样,于是要求无论如何要面见所长。见到所长后,家里强烈要求立即给予治疗,否则一切后果劳教所要负全责。
在接见后的第二天,劳教所用车把我拉到长春一家医院检查,结果是脊椎有一处摔成压迫性骨折,造成两腿麻木,并伴有神经疼痛。事隔一天以后,家属们也顾不上上班,又一次来到劳教所里,要求看医院的检查结果,并让所里给我治病,或者保外。在一月二十三日那天九台劳教所怕担责任,以过年给我放假七天的名义通知家属把我接回家中。
在我的身体迫害得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劳教所为开脱责任,给我办了保外就医。
回来后,多次遭到骚扰,龙华派出所图龙华管片民警,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到我家中敲门,家中只有孩子没有给他开门,后又打电话给我的妻子王丽新,打听情况,并要求王丽新下班后去龙华派出所一趟。王丽新下班后,给涂姓民警打电话说现在太晚了已是晚上八点多了,我明天请假去你那儿。该民警说不行,就亲自到我家中,并要求我每个月去派出所“汇报思想情况”。并且扬言你不听我们的,我再把你送里去(指九台劳教所)。
几个月前(二零零九年),吉林市龙潭区龙华派出所警察曾打电话给我的妻子,进行骚扰。十一月七日晚上,龙华派出所涂姓警察和其他几人来到我的妻弟家里,问这问那,目的是想找到我,继续迫害。
再被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早上六点多钟,我被闯入家中的龙潭区龙华派出所恶警(穿便衣)绑架,抢走电脑主机、硬盘、手机等财物。当天七点左右恶警闯到我的岳母家,以查户口为由骗开了门,闯入屋内又翻东西又照相,两个孩子(一个三岁,一个十五个月)遭到严重惊吓,导致发烧。十岁的儿子及五岁的侄女被吓坏了。我的妻弟及妻子也不同程度地遭推打。
我当晚被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因当时身体状况很差,几乎不能自理,拘留所想要拒收,但在龙华派出所的一再请求下,才勉强收下,并留下派出所的电话,并说有事打电话。于是两名龙华派出所华的警察把我架到吉林市拘留所第十监室。
在被非法关押的十五天里,拘留所的警察看我身体都这样了,就让我躺在床上,直到拘留十五天期满。在此期间,每日吃饭全靠同室的其他拘留人员端到床边,上厕所都要他人搀扶。
我被迫害的腰部、脚部受伤,生活不能自理。十五天后,被送到九台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在五月十三日那天,我被拘留期满,本应放人,而且家里人也请了假去吉林市拘留所接人。但是吉林市及龙潭区龙华派出所的不法人员,于当天中午把我强行抬上警车,把我拉往九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我二零零九年在九台劳教所被迫害期间,本来就很难自理,又摔倒在地腰椎骨折,在家属多次去劳教所要人,并讨要公正的说法的情况下,劳教所怕担责任要求家属把我接回家中。这次劳教所在要接收我的时候,把二零零九年腰椎骨折的片子找出来,又查看了当天龙华派出所在九台中心医院新拍的CT及X光片,最后诊断他是一个残疾人,同时心脏也有毛病,劳教所拒收。龙华派出所的警察及吉林市伙同来的办案人员,跟劳教所的接收人员,胡说我的身体如何如何的好,千方百计地想把我再劳教一年半。龙华派出所及市局的办案人想要托人并给劳教所好处,竭力想把我劳教不可,九台劳教所不想收留一个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结果当天晚上,我被拉到龙华派出所,并要求家属把我接回家中。
在劳教所拒收时,我被送回吉林市龙华派出所,警察又欲勒索一千元钱,理由是在九台医院给我做了体检。家属问他们:你们把他抓走前,不是现在这样的,去检查身体,医院说有病,你们才把他送回来,这是你们的责任。他们无话可说,最后家属没有满足他们的无理要求。
亲人和学生遭到株连迫害
我被公司开除公职后,又成为了一名教师,在这几年的迫害中,不仅本人受到极大的伤害,同时我的学生们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株连影响。二零零二年恶警非法抓捕,造成几十名学生无法上课,最后这些学生被迫辍学。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恶警绑架我,非法劳教两年,很多学生因老师被抓,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零一一年四月底,警察再次绑架我,给又一批面临中考的学生带来了影响和损失。
儿子因爸爸多次被抓捕,都亲眼所见,孩子的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在二零零六年,我和妻子被绑架,恶警把仅有五岁的我的儿子一人扔在家中,幸亏孩子找到了不远处住的姥姥家,而且姥姥偏巧刚从外市办事回来;如果孩子找不到姥姥,对一个五岁的孩子,后果不堪设想。我按“真、善、忍”做人,遭恶警的迫害,恶警却倒打一耙说:你们炼功给家里孩子带来多大的伤害。
拖着残疾身体的我,生活勉强自理,警察仍骚扰迫害不断。
二、因控告迫害元凶被绑架、关押、殴打、被迫离家漂泊
二零一五年六月,李世刚根据国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之规定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用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递交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恳请最高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二零一六年五月初,李世刚去市政务大厅办理身份证,都已经办理完毕。五月十二日,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给李世刚打电话让他再去一趟,李世刚一到政务大厅,就被早已等在那的吉林市龙潭区土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
李世刚讲真相,揭露警察非法抓人,被警察用绳子勒脖子、勒嘴,用毛巾塞嘴,戴手铐、黑头套,手铐都铐到肉里了。李世刚被劫持到土城子派出所后关在铁笼子里一宿,五月十三日下午被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李世刚被殴打的非常严重,手脖子被手铐铐坏了,腿被别坏了,不能自己走路,接见家人时得人扶着出来。李世刚家中物品也被洗劫一空。
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晚六点半左右,李世刚在家中被文庙派出所警察綁架。三个警察敲门时,谎称是高新社区的,进屋后却说是文庙派出所的,谎言欺骗。当时警察非法抄家抢走了一本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二零二三年六月五日,李世刚在派出所正念走脱,但他有家不能回,一直漂泊在外。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李世刚与法轮功学员何作在吉林市永吉县万昌镇一位法轮功学员家被警察绑架。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