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我晚上到一个夫妻同修家里,女同修胳膊摔伤在魔难中,她见到我很高兴,告诉我:她还是干了很多家务,要精進实修。我也替她高兴。过了不久男同修下班回家了,不一会儿就开始埋怨她干活没有轻重缓急,因为男同修上班前交待了她一些事情她还没做。看到这一幕,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怎么办,我笑着对他俩说:我回去得好好悟一悟,为什么叫我看到(指他俩之间的矛盾)。说完我就走了。
到家后回想这件事,心里想:师父叫我悟什么呢?第二天上午收拾家务时,这一幕又在脑中出现,男同修不符合法的表现我也有,在他身上能认识到自己好多不足之处。可叫我疑惑的是女同修哪错了?怎么回事呢?我仔细的回忆着这件事情。我平时也会象女同修一样做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人的事情有时觉的不重要的就不往心里去,我行我素,喜欢自由,不愿让人管,做自己认为对、喜欢做的事,随心所欲,还认为自己这样很好,很清高。我问自己:事情从新在我这里再来一次,我怎么办?如何才在法上呢?“先他后我”,那就先做家人交待的事再做我要做的事,应该是这样的。想到此,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高兴。
我联想到我与丈夫近两年一直处在矛盾中,我往东他往西,我总说:“怎么咱俩就没一点默契呢?”他说什么我一点也听不進去,根本不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现在找到了一个根子上的问题:为私,执著自己想要干的,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原来放弃自己想法成全别人,也是一种为他呀!悟到这,感觉惭愧,觉得自己对不起丈夫。
第二天就是年三十了,丈夫打扫院子时,我觉的他打扫的边边角角不干净,就想:我来打扫我看到的不干净的地方,这就是修炼,就是为他呀!没有指责、瞧不上、怨恨、争斗、急躁、妒嫉等人心,溶于法中真的好美妙啊!好高兴,好幸福!
从那以后,我与丈夫关系一下子溶洽了很多,我以前叫他干的事他就不干,现在我不再说他,他却干的又积极,又有责任心。这就是“修内而安外”(《精進要旨》〈修内而安外〉)的一种表现!感谢师尊!
个人所悟,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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