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迫害法轮功 中国大陆又三名官员遭恶报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近几年,自中共政法系统开始所谓“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诸多中共各级政府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官员被查。近日又得知,山东前副省长张务锋获刑十年、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田丽霞和原新疆高院女副院长蒋新华涉嫌违法被查。

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人,返本归真。这些官员,表面上,是因贪腐、违法被查,实则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而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

国家粮食局局长、山东前副省长张务锋被判刑十年 处罚金一百万元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消息,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粮食局局长、山东前副省长张务锋受贿罪一案,被判刑十年,处罚金一百万元;

张务锋,一九六零年十月出生,山东莱芜人。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一月至二零一一年二月,任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任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一七年,任山东省副省长;二零一七至二零二二年,任国家粮食局局长。期间,张务锋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张务锋山东省临沂市市长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轮功学员钱法君被当地“六一零”不法人员绑架到临沂市洗脑班,遭“六一零”恶人苏伟、陈军等毒打及迫害性灌食,被迫害致无法行走,连上厕所都得有人帮助。

◎山东临沂法轮功学员付桂英和邓良存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一二年十月八日,分别被临沂市兰山区公检法司部门在一审阶段偷偷开庭,不让正义律师辩护,非法重判两名法轮功学员九年和七年。两名法轮功学员上诉到临沂市中院后,中院无视一审偷偷开庭,没让法轮功学员得到应有辩护和一审强行诬判等非法问题解决,维持原判决,付桂英和邓良存在临沂市看守所历经了九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后,被送山东女子监狱迫害。

◎山东省临沂市,到二零一三年三月为止,已有四百多人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正月十三),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相沟镇三义口法轮功学员杨继凤、王连田夫妇被绑架。

◎山东临沂市法轮功学员王明香,在二零一三年元旦前后被非法庭审判刑。

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田丽霞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消息,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田丽霞被查。

田丽霞,女,一九六九年一月出生,内蒙古商都人。主要履历: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检察长;二零零七年十一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副院长等职,正处级审判员;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海南省海口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海南省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二零年四月,任海南省东方市委书记。期间,田丽霞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下面是部分迫害事实:

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田丽霞任海南省海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时,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的部分事实:

◎海口市国保、海口洗脑班恶徒合谋,又以需要广州法轮功学员连信群协助搬家为由,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十六日将连信群从广州骗到海口市,当时七、八个恶人按住连信群,强行将她非法拘禁在海口洗脑班(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海甸岛)迫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前后,海南省法轮功学员卢立强再被绑架,还有法轮功学员邓贤诚及另两位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当时海南省海口市及琼海市的两个洗脑班,诱骗、绑架各地法轮功学员和外省法轮功学员。

◎海南三亚旅游学校大二女生、法轮功学员李奇梦,当年二十岁,于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一日被海口市国安厅警察绑架到海口市洗脑班。她母亲向学校打听,学校联系了洗脑班,洗脑班说不“转化”不放人。

◎二零一零年八月,法轮功学员金昭宇在海口的房款被海口市美兰区国安人员扣押,朋友遭绑架。河南郑州国安人员威胁金昭宇,若你家海外亲属继续呼吁,将会“害了”你们这些国内的人。

◎海南海口市海甸岛珍珠御苑小区法轮功学员朱保本(男,70多岁)大约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半夜2点,被美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红岛派出所等人绑架。

◎法轮功学员冯志明是原中海实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北京中海油集团下属公司)总经理,冯志明于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被其单位领导以考察房地产项目为由,骗至海南海口市市中心的一个洗脑班迫害,该洗脑班位于海口市民政局救助中心(收容所)内。有参与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邪悟人员参与,其中有陈海花、梁玉琳、宋岳胜等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九日,天津塘沽渤海石油采技服采油工程研究院法轮功学员张文胜,被单位领导骗至海口洗脑班迫害。

原新疆高院女副院长蒋新华被查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二日消息,原新疆高院女副院长蒋新华因为严重违法被查。

蒋新华,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陕西长安人。主要履历: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任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任新疆高院民二庭庭长;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任新疆高级法院副院长。期间,蒋新华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一零年三月,蒋新华任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新疆乌鲁木齐法轮功学员陈玉江于二零零四年前被邪党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关押在新疆第五监狱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前后,李梦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非法开庭,李梦春,男,一九四八年生,法轮功学员当庭李梦春讲述了大法的美好,目前仍未有审判结果。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检察院企图在二零零九年五月六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曹洪旗、邹科文。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六日消息,新疆乌鲁木齐法轮功学员刘朝坤、陈萍夫妇及侄女刘红霞,已被所谓的批捕、面临邪党人员的所谓审判。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消息,北京法轮功学员崔向东日前被新疆乌鲁木齐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法轮功学员韩金忠自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日至今一直被关押在乌鲁木齐,乌鲁木齐邪党法院欲对韩金忠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蒋新华任新疆高级法院副院长期间,法轮功学员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到二零二二年三月,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迫害至今近二十五年,新疆法轮功学员王军强遭冤狱迫害累计十二年半,非法劳教两次,每次两年,共四年;两次被非法判刑,一次五年,一次三年半,共八年半。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潘艳春二零二零年五月九日在新疆被绑架关押在新疆第一看守所,后被新疆法院诬判两年,并被非法关押于新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