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延寿县法轮功学员谷春英被非法判四年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延寿县六十岁的法轮功学员谷春英,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被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构陷,近悉,她已经被阿城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谷春英生于一九六四年一月,延寿县新友村人。她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二零零一年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北京警察绑架,在哈办事处非法关押五天四宿后,她被当地公安局长李喜福劫持回本县,被非法关押15天,勒索六千元钱。

在二零二二年疫情期间,谷春英曾于七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抄家,被行政处罚(所谓行政处罚,就是不构成犯罪,但触犯了所谓的治安管理法)非法拘留五日,因为疫情防控,她被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上午,谷春英被警察非法从家中带走。据悉,此前的几天她在外面给一个小男孩讲真相,孩子回家告诉爷爷奶奶,老人告诉了孩子的父母,这个孩子的父母举报她。城南派出所刘凤军、郑殿文、都咏梅找到她家。

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傍晚五点多,阿城检察院李倩检察官给律师打电话说要起诉到法院,今天就已经移到法院了。律师在案子里看见他们执法犯法。中共不法人员以二零二二年的那个行政处罚,二零二三年这次又给他人传播法轮功的“理由”,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零二四年二月四号傍晚,谷春英的律师接到阿城法院非法判决书,谷春英被非法判刑四年。律师说检察院说几年,法院就听检察院的判几年。法官刘薇薇,陪审员王金荣、陈颜春,书记员赵慧;公诉人:阿城检察院吕莹。

延寿县法轮功学员赵玉坤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被绑架、“取保候审”。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赵玉坤被警察非法带走,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哈尔滨市阿城检察院,检察官李倩座机号,0451---51087019;045151087028
法院检察官座机号刘薇薇的0451---51090047
延寿县城南派出所值班0451-86802110
城南派出所户籍0451-86323608
城南派出所所长刘凤军0451-53024457
城南派出所0451-53035110
领导周喜龙、王楚鑫、刘凤军
普通民警:郑殿文53035110!都咏梅、初志昊、郭峰、张启程、陈景源。

延寿县曲笛,城北派出所所长电话号码13136659461
张笃宝副所长电话号码13634811810
刘春志15699619576
民警王子杰13101566678
警唐敬时13313615951

城郊派出所的如下:
姜义鼎
张磊

延寿县寿山乡,书记田城,手机号码:15331803277
大队支书张怀宇,手机号码:182246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