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霜原是伊春光明集团人事处长,二零零九年有缘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炼前,她曾患严重的乳腺疾病,修炼后出现神迹,严重乳腺疾病完全康复,乳腺得以保留。李霜内心无比感恩法轮大法,她总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诉别人,让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李霜带着86岁的老父亲来到位于伊春市西城区王洪飞诊所就医。在候诊时,李霜对身边的一位老太太讲法轮功真相,并贴在她耳边告诉她,敬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老太太的儿子见状,说:你宣传法轮功,我举报你。说着就拿电话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来了一帮警察对李霜非法搜身,搜到几个护身符。这帮警察打电话给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教导员许学伟带着几个警察来到诊所,要把李霜带走。李霜说父亲有病来看病,她走了没人管了。国保警察让李霜打电话找人来照看老人,还坚持要把她带走,并让王大夫快点先给老人看病。大夫给老人看过后说:老人病挺重挺危险,得立即到伊春中心医院救治。
李霜带着老父亲来到伊春中心医院,几个国保警察也一路跟着来到医院。最后老人被安置在呼吸科就诊。
之后,警察去李霜家非法搜查,并在第二天拿来了搜查清单在老人面前让李霜签字,之后警察暂时离开。李霜以雇人照顾老人为由走脱。老人在恐惧中,带着对女儿挂念,于九月十一日夜里离开人世。九月十三日老人被安葬后,李霜准备前往国外。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李霜在北京机场出海关时被警方非法扣留,九月十七日被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国保大队、西城派出所警察劫回当地非法关押,后被伊春市友好区检察院构陷到友好区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霜被伊春市友好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此前,李霜因传播法轮功真相,曾两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李霜因传播法轮功真相,在乌马河看守所被当地国保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她在被非法关押第十三天时,又被劫持洗脑班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来上海是照顾父亲的李霜在上海松江区叶榭一个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上海金山区跟踪的八、九个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李霜被上海市金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后被劫入上海市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伊春市友好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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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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