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君女士遭绑架、诬判经过简述
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九日早上六点左右,南充市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陈周军、伍方芳等六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的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影像制品等私人物品。警察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绑架到高坪公安分局分别作笔录,直到晚上十一点多才让他们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政保大队警察又叫夫妇俩去做笔录,并以威胁、引诱、欺骗、软硬兼施的手段逼迫他们在被编造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高坪区政保大队的陈周军、伍方芳将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检察院,由检察官罗瑞雪负责。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上午,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唐姓警察打电话给陈代友,叫他们夫妇下午去分局了解情况。陈代友拒绝了。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上午,社区警察吴开荣打电话把陈代友、邓国君夫妇叫到顺庆区午凤派出所,告之高坪区检察院的通知书邮寄到午凤派出所,称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开始对他们夫妇作出所谓“取保候审”决定,警察又给夫妇俩作了笔录。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高坪区警察又通知邓国君去高坪公安政保大队,问她是否把他们警察做恶的事曝光到了明慧网,说她与境外有联系。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高坪区检察院检察官罗瑞雪把构陷邓国君的案子移送到高坪区法院,由法官王婷负责。
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下午三点,高坪区法院刑庭的审判长周小兵、书记员王婷、陪审员任某和郑某组成的法庭非法庭审邓国君女士。邓国君和她的律师当庭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邓国君指出,宪法规定言论、信仰自由。法轮功是教人信仰真、善、忍的正信,教人向善、处处为别人着想的理念不但与邪教根本不沾边,反而于民、于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信仰真、善、忍无罪。律师也指出,公诉人举证的内容与罪名不达,提供的录像模糊,也与邓国君无关,提供的材料中(被收去的邓国君家中拥有的法轮功书籍、电脑、打印机等等是她的私人物品)犯罪的四要素和证据链都不成立。法庭当庭未作判决,邓国君女士当天回家。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高坪区公安分局政保警察打电话叫邓国君第二天上午去一下。邓国君问他们有什么事在电话中说,对方称不方便在电话中说,必须过去一下。本着再给受蒙蔽的警察讲真相的善念,一月二十三日上午,邓国君去了公安分局政保大队,结果被警察扣押,带去检查身体,虽然邓国君当时血压高达240,警察还是把她强制关入南充市看守所。
当天,邓国君的丈夫陈代友打电话给邓国君的律师,律师又打电话去法院询问,才知道:邓国君被高坪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警察诱骗邓国君去是为了绑架她去看守所收监。但是邓国君和家人及律师都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通知书。
邓国君的丈夫陈代友认为公、检、法编造事实构陷,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执法违法,决定请律师继续上诉,要求还邓国君自由。
邓国君以前被多种疾病折磨的痛不欲生,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为国家节约了多少的医药费,现在却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判刑,这是这个国家的耻辱。
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公检法司人员不要再参与对法轮功修炼人的迫害,看看这十几年南充市的遭恶报的中共官员,他们都涉及支持或参与过迫害法轮功。希望他们的悲剧能对你们及南充人有所警示:
原副市长谢国华二零二零年在高档餐馆与人会餐期间倒地暴死。
副市长张斌二零二三年三月被查。
市委副书记王希刚二零二三年五月被查。
市委书记古正举二零二三年十一月被查。
原市委书记刘宏建获刑3年。
原市委副书记胡文龙获刑6年。
市常委杨建华获刑20年。
市委秘书长刘彬获刑2年。
副市长胡光明获刑10年。
副市长杜延茂获刑23年。
副市长邹平获无期徒刑。
原副市长谢和友获刑6年。
市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蒋元忠获刑25年。
原阆中书记调泸州组织部长蒲龙芝获刑5年3个月。
蓬安县委书记袁菱被判无期徒刑。
嘉陵区委书记李大凡获刑12年。
(责任编辑: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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