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律师几次会见过程中,律师只是告知我一些法律条款,我一头雾水,不知如何辩护,而且律师还说公安机关掌握的所谓证据其实都是合法的,不能作为他们违法犯罪的证据,也没有告知我开庭时,应该如何应对法官,如何陈述。我对于法律程序和法庭辩护是一片空白,直面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员时就更不知道怎么去否定迫害,如何应对,结果庭上我只讲了几句话,法官就剥夺了我的发言权。最终律师辩护是按照罪轻有罪辩护的,由于是远程视频,我不知怎么反驳为自己辩护,同时自己也正念不足,无可奈何,无法起主导作用,无力改变局面。
我出狱后,感觉现在外面的环境比以前更严峻,同修之间联系很少,也没有见到当时参与请律师的同修。直到最近见到一同修交流到此事,同修才提醒应该把这个事情交流出来,让更多的同修知道此事,我们不应该依赖律师,法律条款都非常明确,在中国没有法律认定法轮功违法,我们平时也应该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自己辩护,大法弟子才是解体这场迫害的主体。
我们花钱请律师为我们做无罪辩护,但律师违背了我作为委托人的个人意愿,擅自做了有罪辩护,虽然做的是轻罪辩护,但也是违背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按照这种情况,作为委托人是可以要求律师退钱赔偿的,我们怎么可以花钱作有罪辩护?我们的资源都是大法资源,不能随便浪费。
事情已过了很长时间,也不知如何去弥补此事。所以写出此事就是想交流我们作为修炼人不能依赖常人,在中国没有法律认定法轮功违法,我们应当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自我辩护,即使常人是明白真相信神的,但是在任何情况下真正的主角应该是我们自己,任何时候我们应该保持正念正行,如果律师为我们做轻罪或有罪辩护,我们一定要当庭向法官申请解聘律师,我们自己辩护,不让律师对大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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