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 辽宁阜新市李建被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 黑龙江依兰县大法弟子邱有琴被看守所洗脑迫害

  •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周巍面临非法开庭

  •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大法弟子陈德光面临非法开庭

  • 甘肃平凉市大法弟子祁颉被迫流离失所

  • 2024年1月9日吉林省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补充

  •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大法弟子于雪兰家被骚扰

  •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邵影遭绑架 已回家

  • 河北秦皇岛昌黎王庆华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骚扰

  • 辽宁省新宾县大四平乡法轮功学员孙绍华、邱红被本溪警察绑架

  • 河北衡水大法弟子刘兰英家被警察骚扰迫害

  • 黑龙江大庆八旬老人法轮功学员高金桂被骚扰迫害

  • 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邓修桂被骚扰

  • 辽宁阜新市李建被阜新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李建,2023年11月13日,被阜新市阜蒙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家属不服非法判刑结果,11月20日,家属上诉至阜新市中级法院。之后,家属几次到中法打听案件情况,都被告知没有消息,也没有确定责任法官是谁。

    直到12月27日,家属再次去中法询问,一名负责案件的法官说:“这个案子我不知道,可能是老顾(指审判长顾坤平)办的。”过了一会儿,这名法官拿来裁定书给家属,裁定书落款日期是2023年12月12日。

    负责此案件的审判长、阜新中法法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顾坤平未经合议庭合议,就已经私自裁定案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裁定书上“依法组成合议庭”只是做样子,走过场,中法没有進行合议。审判长的这种行为不但对当事人不负责任,纯属以权代法、滥用职权、亵渎法律,已构成违法犯罪。

    阜新市中级法院: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矿工街23号。0418-6281138
    案件直接责任人:
    审判长:顾坤平(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审判员:李渊(刑事庭第一庭副庭长13464814966)
    审判员:李长江(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0418-6281012)
    法官助理:杨思莹13941881910
    书记员:高小雅

    阜新市中法其他信息:
    市中级法院代院长:夏妍(女,1971年8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2023年7月3日任代理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辽宁省高级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辉(2019年10月30日任,2023年仍在任)
    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寒(2023年信息)
    党组成员、副院长:白芝海(2023-02-08的信息)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修田
    纪检组长:吴秀峰
    刑事庭第一庭庭长:常汝新(2023-02-08的信息)


    黑龙江依兰县大法弟子邱有琴被看守所洗脑迫害

    黑龙江依兰县大法弟子邱有琴被非法关押在女子看守所。几天前,律师去看望过她。据悉,邱有琴在看守所里被天天洗脑“转化”迫害,警察扬言,不写,到那里(指监狱)打断腿也得写。


    甘肃兰州法轮功学员周巍面临非法开庭

    兰州法轮功学员周巍,将于2024年1月25日,可能会由家人陪同,坐轮椅,在城关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大法弟子陈德光面临非法开庭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大法弟子陈德光,将于2024年1月25日上午10点,在城关区法院非法开庭。


    甘肃平凉市大法弟子祁颉被迫流离失所

    甘肃平凉市大法弟子祁颉被警察绑架后,经亲属营救回家。最近,平凉市崆峒区国保警察又多次上门围堵骚扰祁颉,目前祁颉处于流离失所状态。


    2024年1月9日吉林省延吉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情况补充

    2024年1月9日早上6点多钟,吉林省延吉市中共不法人员统一行动,到事先搜集好信息的法轮功学员家,按名单绑架法轮功学员。已经知道被绑架的同修有:王凤芝(女,78岁)、姚淑萍(女,68岁)、贾凯波(女,四十多岁,姚淑萍的女儿)、任淑香(女,77岁)、付贵芹(女,78岁)、邴淑芬(女,70多岁)、李桂云(女,六十多岁)。

    以上这是知道的,不知道的还有不少。她们被非法关在救助站洗脑班,每人一屋,一屋一个“帮教”(洗脑者)、2个恶警。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迫害,签字就可以回家,否则送到拘留所判刑,目前这几人基本都回来了,有的是家属代签。

    这次迫害显示,中共不法人员主要是电话监听,估计还有别的原因,事实显示,就包括去年513哪个法轮功学员都谁去了谁家,他们都知道。还有这次绑架,法轮功学员的名字中共不法人员都清楚。

    其它的消息,请知道的同修补充。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大法弟子于雪兰家被骚扰

    近几日,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燕顺路派出所两名警察骚扰诸葛店大法弟子于雪兰,敲开门之后,一警察问她丈夫说于雪兰在家么?丈夫说:没在家。警察问干啥去了。丈夫说:遛弯去了。警察就走了。


    黑龙江省密山市法轮功学员邵影遭绑架 已回家

    1月11日上午九点多钟,邵影到移迁的楼房处去看一看。这时遇见了社区网格员葛维翰,他向邵影要电话号码和住址,邵没告诉他,他便打电话恶意举报邵影。警察把邵影劫持到第二派出所,然后让邵在“三书”上签字,邵不签。直到下午三点多,才让邵影回家。


    河北秦皇岛昌黎王庆华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骚扰

    2024年1月22日早上七点,昌黎安山派出所和国保大队两辆警车前院后院四、五个人闯进新集法轮功学员王庆华家,安山派出所宋雨泽让王庆华、王莹去抚宁检察院签字。

    安山派出所陈德刚等六个警察两辆警车前院后院非法抓捕新集法轮功学员陈栋,让他去检察院。

    之后,警察又到马坨店法轮功学员白汉芝、宣孝文、李进华、杨金霞(已不修炼)家,把她们和王庆华、王莹、陈栋一起强行拉到抚宁检察院。

    到检察院后。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十二点多开始对他们七人非法审讯,然后让他们签字。最后,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让陈栋签“监视居住”,让王庆华、王莹、白汉芝、宣孝文、李进华和杨金霞签“取保候审”,他们都没签。所有这些法轮功学员们已平安回家。


    辽宁省新宾县大四平乡法轮功学员孙绍华、邱红被本溪警察绑架

    辽宁省新宾县大四平乡法轮功学员孙绍华、邱红,2024年1月20日上午,在本溪市碱厂讲真相时,遭人恶告,被碱厂派出所警察绑架。邱红已回家。孙绍华被劫持到本溪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被勒索罚款1000元。


    河北衡水大法弟子刘兰英家被警察骚扰迫害

    2023年12月28日,刘兰英在衡水市怡然城附近发放台历,被恶意举报,附近的路北派出所将她绑架,晚间6点半左右,路北派出所一行四人(一人出示证件显示“王恒”)去家里,非法搜走了真相护身符、优盘。当天晚上放她回家,说等传唤,刘兰英拒绝。

    2024年1月21日晚九点半左右,路北派出所敲门,要刘兰英签字,说不带人走,签个字,他们就走。家人没开门,说刘兰英不在。问他们名字,他们说是王恒,警号050205,范田宇(音)警号049678。问他们手机及家庭住址,他们不说,只说了固话0318-2165519。他们说有文书需要刘兰英签字,家人隔门问什么内容?他念了28号发放台历,并在家搜出什么,要行政拘留9日的内容。家人说,刘兰英没有违法,他们还是说是什么条例27号。家人问他们具体什么内容,他们说自己查去。家人说宪法是根本大法,刘兰英没做任何伤害别人,也没造成任何损失。他们依然让开门,家人说,都这么晚了,这么敲门、大声说话扰民。家人应付说,等刘兰英回来找你去吧,问王恒是所长吗?他说是值班警察,问所长名字,他们不说,然后,就走了。


    黑龙江大庆八旬老人法轮功学员高金桂被骚扰迫害

    2022年7月12日早上7点多钟,高金桂正在家,听见有声音,她走出卧室,看见八、九个穿着便装的人已经进家来了。他们用开锁大王打开高金桂的门,撒谎说她没关门。然后,一个人非法审问,其他人就分别翻高金桂的东西,又把社区人员叫来,把她儿媳也叫来,不知警察和她儿媳说了什么,他们下午一点多钟才走。

    2023年6月18日早上7点多,有人轻轻敲门,他们把猫眼堵上,高金桂看不见,她打开门,一下就进来七、八个着便装的人,领头的说:我们是大庆市公安局的,说她上网发表文章了,又非法抄高金桂的家,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炼功用的小音箱、手机都被抄走了。后来手机和音箱还给高金桂。警察让高金桂签字,高金桂不签,领头的给她儿子、儿媳打电话,因她儿子正在开会,让她儿媳去市局。高金桂的儿媳回来之后,警察让她在抄家的单子上签字。高金桂认为,无论让她家人签什么字或保证,她都不承认。


    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邓修桂被骚扰

    2024年1月18日中午约十二点半时,四个男的(其中两个是着装的警察)敲开了邓修桂家的门,他们要进她家,后来,邓修桂让他们进去了。

    有两个说他们是社区的,邓修桂一再追问下,社区两人说一个姓李,一个姓张,说是北固社区的。另两个警察也不愿说姓名,邓修桂就不跟他们交谈,后来,说一个警察姓杨,一个姓汤。

    两个警察肩上佩戴着执法仪,邓修桂先没看到,后来才发现。社区那人说:你们给政府写了信。邓修桂说是的,他说邓修桂是诬告。邓修桂告诉他:我们交的以案释法,不是诬告。

    邓修桂给他们讲了真相,告诉他们法无明文不为罪。邓修桂说:我去了政法委,要求他们协调公检法依法办案,你们也应该依法办事,又告诉两个警察,你们是懂法律的,也希望你们依法办事。两个警察一直没吭声,笑了笑他们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