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地出现“反邪教网上签名”的思考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最近,我地出现了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镇等在“反邪教网上签名”的毁人事件,在各单位、村镇等微信群里发出的。村里要求村民签名之后发到村支书那里,其他的也是签名之后发到工作群或是居民群里,现在都有不同大小范围的群组,要签名就必须打开发的那个链接,不然签不了。

一打开那个链接,第一个就是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后所有给师父、给大法造的谣言,污蔑师父、污蔑大法,真是对众生的毒害很深。在一九九九年刚刚迫害时,邪恶那时很猖獗,都没有敢这么明目张胆的搞这样邪恶的事。在今天邪恶因素已经少之又少,大法弟子又走过了这么些年的修炼,已经趋于成熟,却发生这样如此大的毒害和毁灭众生的事件。

大法弟子担负着救度这一方众生的责任,邪灵因素在肆无忌惮的毁众生,就此事,我谈一下我的想法。

一、“签名”事件之初

大约一个月之前,有同修来找我,说政法委开会了,要在各企事业单位、村镇、居委会、学校等发起“反邪教网上签名”。我们交流了一下,说正法到了最后了,出现这么大面积的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现象,我们大法弟子应该好好找一找自己,看看有哪些不足,赶紧归正,我也在我们的学法小组提了此事。

可是一开始同修本能的认为,这些与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做到心不动,我们有师父管,这事与我们没关系。现在就是到这时候了,是一种天象变化,世人都在做选择,选择对了就留下来,选择错了就被淘汰,该死的就死了。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咱们又不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自己干嘛往自己身上揽啊,他说他的,邪党才是邪教,他说的是邪党。可是世人的思想中,一提“邪教”就是中共灌输的法轮功,邪党玩了一个文字游戏,就像现在宪法规定信仰自由,现在的任何一条法律法规没有一条说法轮功违法,法轮功现在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但是世人一提法轮功,就说是“违法的,要不怎么镇压你们呀”。

师父讲:“你们是众生得救的希望。”(《各地讲法八》〈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讲法〉)

我们交流,现在是邪党邪灵在往地狱里拉人、在毁人;我们是在救人、在抢人,在和邪灵抢人,可是我们现在的态度,是漠视生命、是麻木、是自私。

师父在《转法轮》中讲:“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杀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什么呀?”

二、邪恶真的在毁人

有的同修说,邪恶翻不起浪来,都到什么时候了,别把它看大了,世人现在都明白真相了,没人签。我找到几个同修交流,也没能达到一致,各执己见,也就不了了之了。

没过几天,有同修来我家,我们说起这事,同修说,有这事,现在已经行动了,她老家村里就有签的,而且还是已经三退了的,谁签了名,就在村里的微信群里发到村支书那里,已经有好几个签的了。我们认识到此事严重,邪恶在毁众生,我们不能见死不救。

这几天,又有同修说,学生要开学了,老师都要家长签字,就是在“反邪教”网上签名,一个班上只有三、四个没签,几乎是大部份都签了;有同修的家人也签了,签了的就写一个郑重声明,声明一下。

这几天,各事业单位也通知下去了,每个人都要签。

三、当地大法弟子为什么无动于衷?

其实写到这,我想同修都明白怎么做是对的,我不想再说怎么做,我想交流的,是什么东西让我们修炼了这么多年,会对众生被毁灭而漠视,做出这么不像大法弟子身份的事?我们每天嘴里喊着救度众生、救度众生,每天都在大街上讲真相救众生,为什么这么多的众生被毒害、被毁,竟无动于衷呢?

通过这件事的出现,是不是众生在摆放自己的位置,大法弟子也在摆放自己的位置?我相信哪一个大法弟子都想做好,只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已。那么通过这件事,我们就要把背后隐藏很深的那个障碍自己不能提高的因素找出来,去掉它,自己的提高才是第一位的,

四、向内找因 接受教训

在这个过程中,我找到我的很大的问题,就是抱怨心,抱怨同修修炼这么多年了,怎么还这么自私?漠视生命是邪党文化,它让人不把生命看的珍贵,由此在别的事情上,我也是这个思维,很害我自己,提高不了。進而,我也看到有的同修学法也不少,怎么遇事就不会在法上看问题呢?就随着自己的认识去想去做,也没想一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在不在法上?我想,通过这事,让我认识到自己存在的很深的、不在法上的东西,去掉它,就是一个很大的收获。

有的同修说,自己太松懈了、太自私、太麻木。我认为不要嘴上一说就过去了,实修是一个剜心透骨的吃苦的过程。师父最近刚发表的《远离险恶》和《大法修炼是严肃的》两篇经文,对我们的触动应该是很大的,事情已经很严重了,根子上的问题应该挖出来了,不能再稀里糊涂的在大法中混事了,每个人都把自己放在其中看一看,找出根本执着。

我没有想指责同修,经过交流,意在抛砖引玉,深刻的想一想自己的修炼是怎么回事,严肃对待修炼,不要只是皮毛上找一找,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看看我们怎么补救,在以后的修炼中,尽量成熟起来,少受损失、多救人。

这里只代表自己在这一层次的一点认识,不在法上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

(责任编辑: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