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68岁的法轮功学员秦秀娟被构陷到检察院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68岁的法轮功学员秦秀娟,今年二月初被东西湖区三金潭派出所警察绑架,并于日前将她构陷到检察院。秦秀娟目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地点待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三日下午,三金潭派出所五、六名警察,闯入秦秀娟家中,称有人举报秦秀娟一月三十日在汉口地铁站内张贴一张书有“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遂将她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几十本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

警察当时未出示逮捕证,将秦秀娟老人带走关入看守所,她儿子媳妇在外地上班。留下家中五岁孙女无人照看。警察两天后才寄给家属一张逮捕证。据悉,三金潭派出所警察已将秦秀娟构陷到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秦秀娟原住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唐山市印染厂退休职工,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曾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她曾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出狱后,她到武汉为儿女带孩子,在当地居住多年。

秦秀娟女士曾叙述自己在修炼法轮功前,身体不好,发烧感冒是经常的,心脏不好,心率快,腰椎间盘突出,肠胃不好,家里、单位放一堆药,她修炼法轮功后,无病一身轻,干活不累,心情舒畅,走路生风,心胸宽广,和单位的工友相处融洽,家庭也和谐。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秦秀娟因坚持信仰、传播真相遭到中共人员多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秦秀娟到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唐山市“610”人员指使印染厂将她非法拘禁十五天。二零零零年过年期间,秦秀娟被绑架到唐山市洗脑班迫害二十天。二零零一年,她又被绑架到唐山洗脑班迫害两个月。

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零三年,每逢节假日,唐山市“610”都指使唐山市印染厂限制秦秀的人身自由,有时将她禁足家中,有时将她关单位看管,工厂副经理李玉顺多次带人到家中骚扰秦秀娟。

二零一二年二月,在秦秀娟到武汉给儿子看孩子期间,在唐山市“610”授意下,武汉市青山区武东派出所警察闯到她儿子家绑架秦秀娟,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秦秀娟被武汉市青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在武汉市女子监狱她遭受各种折磨,身体受到很大伤害,满头白发,手、腿、脚抽筋。

现在,68岁的秦秀娟再次面临中共的司法迫害。

参与迫害机构信息:

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地址: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7号,邮编430051
电话:027-84862000
检察长胡俊

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三金潭派出所: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宏图大道38,邮编430024
所长张明君
教导员涂阳武

(责任编辑:田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