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茌平区徐金凤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23年12月31日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双庙村法轮功学员徐金凤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被非法庭审,法庭上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期间,家属辩护人和旁听家属被法警荒唐的以有人“泄露”庭审时间和内容为由搜身。法警还气焰嚣张地要强行对律师搜身,被律师抵制。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因去接徐金凤的法院的车迟迟不到法院,法官解释说是天气原因,雪天路滑耽误了时间。但家属七点开车去聊城车站接律师,九点多就到了东阿法院。而法院的车大约十一点二十分才到。法官和律师协商决定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开庭。

下午一点左右,在东阿法院第三审判庭非法开庭,出庭的审判长为赵丽艳,审判员荣垂功,公诉人检察官助理王园和另一位小姑娘。还有辩护律师,家属辩护人徐金凤的儿子到庭。

非法庭审刚开始,辩护人要求,为保证法庭公正,请共产党员回避,法官不予采纳。法庭上律师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休庭几分钟时,几位法警突然闯进法庭,以有人“泄露”庭审时间和内容为由,对家属辩护人和几位旁听家属进行搜身。一群法警气焰嚣张要强行对律师搜身,态度极为恶劣。律师义正词严据理力争,提到“两高”,其中一个法警气急败坏地说:“这里不是两高。”律师高声呵斥:这里不是两高,难道东阿是法外之地?这里没有法官吗?律师要求打开执法记录仪,可以搜身,并说要对今天发生的情况进行控告。提到法官,审判长赵丽艳才出来调解。最终未对律师搜身。

庭审继续时,律师要求书记员对搜身一事记录在案,要求调取这段时间的视频,否则不会在庭审记录上签字。律师指出法警的行为已对律师安全构成威胁,不是法官安排就是其个人行为。审判长赵丽艳安抚律师情绪说开完庭会好好跟律师解释。

非法庭审结束时未当庭宣判。徐金凤拒绝在庭审记录上签字。

庭审结束后,审判员荣垂功把家属辩护人叫到一室内并大声恐吓说:今天庭审时间和内容就是你泄露出去的,你说是不是你!家属辩护人反问到今天不是“公审”吗?荣垂功说:“今天庭审一事只有内部人员才知道,一定是你泄露的。”家属辩护人说那你先调查调查你的内部人员吧。荣垂功一再高声恐吓:你是不是炼法轮功?(整个过程,荣垂功都拿着手机对着家属辩护人,可能在录像或录音)。后来律师去催家属辩护人开车走需要赶火车,荣垂功随即放行。

事件背景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晚九点,聊城市公安局及茌平区国保大队、610、振兴派出所等约三十余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李传禄家中,绑架了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并抄走相关大法书和物资。路金玉、刘明森、王成国、徐金凤、商素芳五人说是被监视居住,被非法拘禁在茌平区新政路尚客优宾馆内所谓“批评教育”强制洗脑,于八月三十一日回到家中,被监视居住。十月十七日下午,茌平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闫明、王长松打电话通知被非法监视居住的五名法轮功学员于十月十八日上午九点到振兴派出所。五人到振兴派出所后,受检察院人员询问,当天从派出所回家。

十一月七日下午四点多,茌平区国保王长松电话通知李传禄、孙玉荣、刘明森、商素芳、王成国、徐金凤、路金玉七位法轮功学员到振兴派出所填写材料。几位法轮功学员到达振兴派出所后,被带到茌平中医院强制体检后,被关押在茌平区正泰大酒店隔离点,被迫害得身体出现异常状态,被家属接回家。路金玉在这次被绑架事件后,被迫离家出走,直到现在还没有回家。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晚上八点左右,茌平区公安局国保副队长王长松带领几名国保人员来到商素芳、徐金凤、刘明森家中,说是东阿法院已下逮捕令,要立即将三人逮捕归案。商素芳和徐金凤被迫害离家出走。

徐金风于十月三十一日早七点在出租屋内被茌平区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国保人员进屋后在徐金凤面前亮了一下东阿县法院的逮捕证和一张搜查证,然后把徐金凤劫持到公安局,并于当天送到聊城市看守所(位于东昌府区梁水镇)非法关押。

聊城市茌平区公安局原国保队长刘亚芳电话:13906354259
茌平区公安局现国保队长王长松18863511001
茌平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闫明15864918839
东阿检察院主办人:徐宜亮(挂职副院长)
东阿县法院刑庭庭长:荣垂功 电话17606359716
主办法官:赵丽艳
助理:沈建13210965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