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原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自二零零一年起,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不遗余力地迫害法轮功,对于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智,男,汉族,一九五九年十二月生,湖南邵阳人,二零零一年十月至二零一三年八月,担任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一八年一月,任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二零一八年月一起,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

李智策划、部署、命令手下罗织罪名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李智作陕西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总结二零一八年枉判法轮功学员宋献兰、李雪松等二十五个案件。他还明确表态,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到底。

以下是李智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期间参与迫害的部份事实。

◎法轮功学员李雪松遭非法关押

西安69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雪松女士被非法关押近一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被非法庭审,她强调法轮功教人用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自己无罪,并规劝公检法司人员分辨是非、好坏,做出正确的选择。据悉,李雪松被非法判刑1年半,已回家。

◎法轮功学员邝东亮遭绑架、关押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汉阴县法院对邝东亮第一次庭审,邝东亮的父母妻子参加了庭审。法庭上邝东亮有理有据的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并强烈要求法庭无罪释放。

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安康市汉阴县法院对邝东亮第二次庭审,邝东亮再次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据,审判长李小杰和公诉人罗某某面面相觑十分尴尬,最后只好草草收场只抛出一句话“择日宣判结果”。

◎礼泉县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九日、二十日,陕西省柞水县法院非法对礼泉县法轮功学员李美化、袁玉龙夫妇、李静、穆明武、梁得春、苟小频六人开庭迫害,非法判残疾妇女李美化三年六个月,袁玉龙三年,判李静十六个月、穆明武十二个月、梁得春十个月、苟小频八个月。

期间,家属为李美化、袁玉龙聘请了律师,法院既不让会见,也不让参加庭审;李静三番五次要求请律师被拒绝。警察编造的案卷里的好多东西都是作案警察自己捏造的,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知道。李静当庭做正义辩护,被法官强行制止。袁玉龙、李静上诉到洛南市中级法院,被维持冤判。

九月九日,李美化被劫持往西安女子监狱迫害;丈夫袁玉龙被劫持到陕西渭南监狱迫害;夫妇两人还被法院勒索罚金一万多人民币。梁得春被勒索三千元罚金,亲戚给交了三千元,并作保,才回家。苟小频已回家。

◎西安市杨晓东被非法庭审

杨晓东,男,48岁。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莲湖区检察院将构陷杨晓东的案子退回到公安局补充证据,并延期2个月。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杨晓东被非法构陷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点,杨晓东在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被非法庭审杨晓东坚持自己是无罪的,法官申美宁宣布择日宣判。十二月十八日,杨晓东被非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后已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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