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梅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她严肃地告诉来人,自己没有犯罪,绝不承认这强加的迫害,因为修炼法轮功是合法合理的。
徐春梅,曾用名丁春梅,49岁,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多理解他人,善待他人。
江泽民出于个人嫉妒,不顾人民福祉一手挑起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他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及公检法司之上的恐怖组织---相当于纳粹盖世太保的“610办公室”。是一个在全国范围执行秘密任务、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罪恶机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徐春梅到北京上访,被劫持到丰台体育馆非法关押。她被当地的公安和单位领导劫持回到当地,他们把她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逼迫她写保证书放弃信仰,威胁不写就不放回家。期间,公安及610办公室还有司法警察等人撬门入室,抢走她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抽屉,衣服,被子全部扔在地上,一片狼藉。
二零零零年徐春梅被非法劳教二年,当时孩子只有三岁,她丈夫也被迫放弃信仰。公安、派出所经常不出示任何证件搜查,她公公由于长期受到这样的迫害与煎熬,于二零一零年六月去世。
二零一四年四月因发放神韵光盘,徐春梅被德安宝塔派出所送往九江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公安、610多次的迫害使她家人在极度的恐惧、压抑中度日。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徐春梅在德安开发区私人老板药店上班时,被德安县恶警绑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至共青拘留所。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江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累计47人次,其中:非法判刑9人、非法起诉1人、非法刑拘6人、非法拘留4人、绑架14人、骚扰12人、非法跟踪1人。由于中共迫害、封锁消息,导致信息不畅,有些迫害没能及时报道出来,以上统计为不完全统计。
(责任编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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