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前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4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陕西省前政法委书记宋洪武,从1998年12月至2002年7月任安康市市长、市委副书记、书记。2002年7月至2005年9月任咸阳市委书记。2005年9月至2012年5月任陕西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些年来,他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公然违反宪法、践踏法律,利用职权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犯下了严重罪行。现在,宋洪武被举报。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宋洪武,男,1952年4月生,河南省滑县人。作为前安康市、咸阳市市委书记,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迫害法轮功犯有如下罪行:

1、宋洪武对安康市、咸阳市41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罪责。
2、宋洪武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六年多来,策划、指挥了陕西省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对369名陕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3、宋洪武纵容支持各市县公安局、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对12名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一、宋洪武对安康市、咸阳市41名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负有重大罪责

自1999年7.20开始、法轮功遭到迫害之初,作为安康市市委副书记、书记的宋洪武,不是遵照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信仰自由等合法权益,而是按照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法西斯政策,积极支持安康市公检法司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害。使原本炼功人数就不多的安康市,成为陕西省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之初被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宋洪武在安康市任职的三年间,法轮功学员最少有22人被绑架,14人被非法劳教,1人被非法判刑,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其中白河县、汉滨区、汉阴县迫害最为严重,例如:2000年7月,白河县公安局同时绑架了10名法轮功学员,其中4人被非法劳教,4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汉滨区有6人被绑架,其中4人被非法劳教。十分恶劣的是,安康市永红中学的罗长云、汉阴中学的佘程邦两位优秀教师,遭绑架和非法劳教后都被开除公职,使他(她)们和他们的家庭陷入无尽的灾难中。

2002年7月,宋洪武到咸阳市任市委书记后,纵容、支持公检法对之前已经受到严重迫害的咸阳市法轮功学员(之前已有40人被绑架、15人被非法劳教)仍不手软。在他任市委书记的三年中最少有19人被绑架,9人被非法劳教。特别是,他对原咸阳市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马明海及其姐姐马洁两家人的迫害变本加厉。

马明海的姐姐马洁与丈夫王大卫(法轮功学员、高级工程师)于2002年9月被户县公安局绑架,王大卫被恶警活活打死,马洁被非法关押半年。马明海在枣子河劳教所遭受了非人折磨,妻子陈春娥两次被非法劳教。马明海姐弟两家的不幸遭遇,深受世人的同情!但是,就在宋洪武任市委书记的2004年,马明海、马洁、陈春娥却又遭绑架并被再次非法劳教。可见宋洪武对法轮功是多么的仇视。

正是宋洪武对法轮功的无限仇视和歹毒,得到了江泽民集团的赏识,所以在2005年让他接替赵正永,当上了陕西省省委政法委书记。

二、宋洪武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六年多来,策划、指挥了陕西省各级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对369名陕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宋洪武出任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的2005年,正是“九评”开始传播和“三退”大潮刚刚掀起的时刻。出于恐惧和仇视,宋洪武利用他全面操控陕西政法系统的巨大权力,诬法轮功为“邪教”、诬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以邪党“两会”、十月一日、奥运会、世博会等等为借口,策划了一系列迫害法轮功的事件,造成严重后果。从以下的典型迫害事件中,足可看出宋洪武任职期间的邪恶。

2005年,宋洪武上任烧的第一把邪火,就是指令宝鸡市政法委、六一零于10月份公然在本地电视台和刊物上诋毁大法,并把10月26日定为“反邪教日”。从10月14日至28日,对宝鸡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大规模绑架、抄家,许多资料点遭到破坏,先后把沙玉莲、茹红霞、赵玉娥、徐明霞、张彩霞、王菊香、聂代敏、李莲玉等30余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和劳教所进行迫害。

2006年9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破坏了位于西安东关南街和位于大兴路的两个法轮功真相资料点及位于西安市南二环路东的后村的耗材库房,抢走万余元现金和所有的计算机、打印机、刻录机等设备、器材、耗材及各类家庭生活用品。在不同地点绑架走高满堂、谢新昊、庞宁、寿顺娣等6名法轮功学员,后致3人被非法判刑。

2007年,中共十七大前,陕西各市县公安局都加大了对本地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迫害,尤以西安市最为严重。西安市公安局集中绑架了陈敏敢、陈百芳、陈翠珍、陈发元等33名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强制洗脑。其中陈翠珍和张香莲等又被从洗脑班绑架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见明慧网2008年3月20日《西安市洗脑班是刑讯逼供的罪恶场所》)。

2008年奥运前,陕西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迫害几近疯狂。例如,咸阳市礼泉县公安局以传递“奥运圣火”为由,在2008年7月1、2两日就绑架了赵亚、袁光武、陈淑贤、陈天健、陈世俊、陈武俊、王信敏、李刚,袁龙娃、翠翠、袁学习、陈彩、陈淑贤等20多名法轮功学员并将多人非法劳教。2008年,陕西全省最少有10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接近迫害初期绑架人数最多的2001年),最少有3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有2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逮捕,成为迫害以来被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人数最多的一年。

2009年十月一日前,陕西省委政法委、六一零要求全省公检法加大力度迫害法轮功,并且要求《律师协会》电话通知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许代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西安市“六一零”公然群发短信诋毁大法,为迫害造舆论。在短短一月内,汉中、西安、宝鸡、榆林、安康等公安局就绑架了30多名法轮功学员。已核实的有:汉中市的陈志贤、陈正贤、丛学龄、芳芳、郭建珍、郭建贞、刘伟、魏彩霞、张菁、张俊秀;西安市的陈少东、金正安、李桂清、李学清、孙淑兰、杨桂琴;宝鸡市的王玉荣、王乖燕;榆林市的宋林芳、宋林芬;安康市的廖基贵、糜建新、彭霞、佘程邦、谢小芳、谢燕叶、翠兰等。

2010年6月1日下午,宝鸡市公安局、宝鸡市渭滨区“六一零”、宝鸡市渭滨公安分局、一次绑架了渭滨区刘家村的汪引文、刘小华、宝鸡一零七厂家属院的党淑霞、渭滨区太平庄的杨润祥以及两位不知姓名的共6名法轮功学员。这6名学员被直接送到宝鸡凌云宾馆上酷刑折磨迫害。

2011年年底、中共十八大前,宝鸡市各区县公安局把绑架的30多名法轮功学员关押在宝鸡市政法委、“六一零”开办的潘家湾洗脑班进行迫害。已核实的有:白麦翠、蔡宏辉、曹玉华、杜玉娇、段明刚、冯芬兰、冯新祥、樊伟丽、李新强、兰香梅、林泽隆、骆彦廷、史玉兰、史转玲、田志跃、汪日胜、王乖彦、王明生、王江梅、徐春霞、徐明侠、杨素琼、姚亦清等。

宋洪武在任省政法委书记的六年半期间,操控、指挥陕西省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大肆迫害。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68人被绑架,100人被非法劳教,75人被非法判刑,108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97人被非法抄家。

三、宋洪武纵容支持各市县公安局、监狱、劳教所、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对12名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作为统管陕西省公检法司的省委政法委书记的宋洪武,明知各市县公安局的派出所、看守所、拘留都在对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也明知陕西省女子监狱、陕西省第二监狱(渭南监狱)、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枣子河劳教所以及各市六一零开办的“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都是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而滥施酷刑、暴力“转化”的迫害法轮功的黑窝;但他却纵容、支持,听之任之,使迫害变本加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和摧残,有的被致残、有的被迫害致死。宋洪武任省政法委书记六年多,是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最为严重的时期之一。宋洪武对以下12名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致死,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1、王玉荣,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女 ,45岁。2009年9月10日遭宝鸡市“六一零”、宝鸡市公安局等机构绑架迫害,不到二周,于9月22日被迫害致死。

2、刘爱珍,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女,年龄不详,2008年被西安市灞桥分局绑架,被恶警白永华迫害致死。

3、高寿海,咸阳市法轮功学员,男,48岁,原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药剂师。于2008年9月25日,被咸阳市秦都区法院非法判刑8年,同年12月被劫持到陕西渭南监狱迫害。为了强逼他转化,恶警使用了包括肢体被长期倒挂等酷刑,于2012年5月15日在监狱被迫害致死。

4、刘改仙,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女 ,55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北吴邵村农民。曾两次被非法劳教。2005年5月12日又被岐山县公安绑架,后被非法枉判3.5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受尽了酷刑折磨。2006年8月7日,身负重伤的刘改仙被迫害的生命垂危,生活已不能自理,才被接回家中。在家75天后,由于伤重无法恢复,于2006年10月22日含冤离世。

5、史美玲,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女,49岁。2009年遭绑架后被枉判6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时,才于2010年1月被接回家,人已瘦的无法相认,呼吸困难,不能平躺,不能站立,几乎不能进食。3个多月后的4月18日含冤离世。

6、陈建生,西安市法轮功学员,男,49岁,西安市工商银行职工。多次被绑架和劫持到洗脑班迫害。2005年2月3日被非法关押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2005年中秋节后,陈建生绝食抗议迫害,于2005年10月11日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7、吴新明,安康市汉阴县法轮功学员,男,40岁左右。之前曾两次被绑架到枣子河劳教所迫害。2006年6月15日,吴新明在县城讲真相遭构陷,第三次被绑架到枣子河继续迫害。劳教所邪恶之徒将他五花大绑,吴新明绝食反迫害,邪恶之徒给他插胃管往胃里灌浓盐水、辣椒水、洗衣粉液。被摧残的奄奄一息的他被家人接回不久,2008年6月26日吴新明含冤离世。

8、薛军利,西安市法轮功学员,男,46岁。曾4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枣子河劳教所期间被恶警冯喜尧和犯人毒打。他3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最后一次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于2008年7月份含冤离世。

9、徐桂芳,铜川市法轮功学员,女,66岁,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判刑3年。2012年2月16日再次被绑架到陕西女子劳教所迫害,半年时间被折磨的身体极度虚弱,神情恍惚。在生命垂危时,2012年9月14日才被允许接回家。半月后,于10月3日下午去世。

10、吴松岗,西安市法轮功学员,男,五十多岁,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原西安高压电器研究所)工程师。于2011年8月被绑架到西安市六一零的轩平园洗脑班,于9月11日被洗脑班头目李良及其打手迫害致死。

11、马蕴静,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女,74岁,原西安市西电公司电力电容器厂退休职工。多次被劫持,曾被绑架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和西安六一零洗脑班迫害。2010年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4个月,致内脏器官全部衰竭,于2012年6月18日含冤离世。

12、郑翠萍,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女,65岁,回族,原为汉台区土产公司财务人员。郑翠萍遭当地公安残忍迫害后身体一直很虚弱,2007年12月再次被汉台区公安分局绑架,关押在汉台区看守所被强迫高强度奴役,郑翠萍于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离世。

附1:宋洪武任安康市委副书记、书记、市长期间被迫害的22名安康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被绑架的22名法轮功学员:曹萍(2次)、黄章侠、阙光英(2次)、罗先翠(2次)、罗长云、蓝翠莲(2次)、李方娥、李勋芳、李勋员、刘绿慧、马太康、佘程邦、吴新明、吴大琼、王秀珍、谢小芳、袁来潮、叶翠兰、张显斌、张少凤、张显斌、赵荣莲

被非法劳教的14名法轮功学员:阙光英、罗长云、蓝翠莲、李勋员、蓝翠莲、马太康、佘程邦、吴大琼、吴新明、王秀珍、谢小芳、袁来潮、张少凤、张显斌
被非法判刑的1名法轮功学员:叶翠兰

被非法关押洗脑班的4名法轮功学员:黄章侠、马太康、赵荣莲、蓝翠莲

附2:宋洪武任咸阳市委书记期间被迫害的19名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名单:

被绑架的19名法轮功学员:陈淑贤、陈春娥、冯建珍、苟正霞、高尔青、李晓莉、李堂堂、马洁、马明海、马晓丽、田秀兰、王小斌、王亚莉、王平剑、徐香梅、许兰贞、薛建选、张华、赵桂荣

被非法劳教的9名法轮功学员:马洁、马明海、苟正霞、李堂堂、王小斌、陈春娥、王平剑、许兰贞、赵桂荣

附3:宋洪武任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期间被迫害的369名陕西法轮功学员名单:
被绑架的368名法轮功学员:

1、西安市95人:陈敏感(3次)、冯新成、高满堂、庞宁、刘爱英、梁玉丽(2次)、马玉华、宋智、薛丽君、张云贤、陈百芳、陈发元、陈翠珍、桂菊、霍美莲、霍桂兰、黄根进、黄茹俊、姜卫东、卢秀玲、李恒利、李桂清、李芝荣、李学清、李桂兰、李和平、李廖敏、齐萍、聂爱菊、寿顺娣、苏海平、翁坤霞、王佳丽、王东、王彤、王丽婷、王娟、轩燕茹、邢志文、须志丽、薛军利、闫安芳、张香莲、张明亮、周标、周素英、邹延平、冯智海、冯小青、何秋玲、侯华宁、林智琴、林正正、李妮鸽、李彩娥、李芝荣、李林霞、刘晶、刘爱珍、屈玄、王华、秀娥许、赵家碧、张云贤、张金兰、陈少东、金正安、李彩娥、李学清、李桂清、梁玉丽、孙淑兰、杨桂琴、赵玉娥、张秀英、赵羽、陈洁、冯新成、高彩能、白长玲、李桂清、李华、祁桂琴、王秋仙、王锦云、余慧、赵彩凤、赵秋茹、张玉贤、何秋玲、贺长华、陶美衣、王永利、张云琛、张玲、吴松岗

2、铜川市9人:周静莉、徐桂芳、周风琴、徐慧芳、苟玉芳、解秀花、王卫东、王玉芝、王昱

3、咸阳市56人:陈淑贤、高寿海、马杰、杨丽英、安彩凤、曹俊义、陈彩、陈亮、陈世俊、陈天键、陈武俊、翠翠、冯建英、冯建珍、贺春兰、贾晔、李刚、李宁霞、李英娥、沈爱英、孙文霞、王信敏、王昱、谢良超、乔忍言、袁光武、袁龙娃、袁学习、赵宝英、赵亚、孟银露、李玉莲、苟正凤、李玉莲、刘玉莲、马晓丽、孟润露、王平剑、乔忍言、刘巧梅、马洁、芳歌、胡明友、吕怡忠、王学琴、薛建选、赵亚儿、折永平、陈淑贤、刘巧梅、黄波、李琴、李英娥、王爱莲、赵桂荣、种金秀

4、宝鸡市93人:蔡金荣(2次)、李文军、李小花、李小彦、汪建文、王干生、王明义、王玉芝、谢新昊、翟晋钵、苟玉芳、王江梅、柴秀芳、段宝军、段明刚、段石宝、高彩莲、林红军、刘桂琴、秦丽洁、商永发、宋献南、王小燕、吴凤茹、席栓省、余金霖、张秋玲、张天明、张祥云、赵宝琴、种改转、朱新强、党虎娃、樊伟利、李宝莲、李会成、李鹏、李秋霞、卢凤荣、史美玲、唐金让、汪建文、王玉荣、王昭云、席芬茹、张建民、于金玲、艾绍成、白麦翠、丛学林、党淑霞、冯芬兰、冯新祥、刘伟、刘小华、马克伦、孙建军、汪引文、杨润祥、赵福锁、张彦秋、兰香梅(2次)、白麦翠、蔡宏辉、曹玉华、杜玉娇、段明刚、冯芬兰、冯新祥、樊伟丽、李新强、林泽隆、骆彦廷、史玉兰、史转玲、田志跃、汪日胜、王乖彦、王明生、王江梅、徐春霞、徐明侠、杨素琼、姚亦清、徐明霞、张彩霞、王菊香、聂代敏、李莲玉、沙玉莲、茹红霞、赵玉娥、汪小英

5、汉中市66人:李金凤、李俊英、李玉兰、许艺琴、张莉萍、赵翠平、张宝玉、余开红、许春燕、谢红霞、郑翠萍、吴亚利、陈德本、崔晓梅、杜淑心、金彩华、廖君、刘翠英、王妙、王素云、王云英、闫素云、卫彩霞、吴亚利、肖艳平、杨华、芳清香、龚玲、敬利华、李国英、李金凤、李青檬、牟彩英、叶浩、赵绪红、丛学龄、陈正贤、陈志贤、芳芳、卫彩霞、郭建珍、黄筱琴、敬利华、李金凤、刘伟、余凤娥、张菁、张俊秀、张明星、朱梅玉、黄海英、孙丽红、刘辉、向彩英、余晓惠、侯曼丽、王新莲、柏汉英、曾朝华、陈德本、侯秀英、刘继红、刘莲英、罗燕、陈志贤、桑建华

6、渭南市15人:骆延廷、王铎、张秀珍、黄茹俊、韩亚兰、侯华宁、林正正、王峰、王进财、王桂萍、贠佩玉、贠含玉、杨连英、杨翠侠、段石宝

7、安康市20人:曹萍、阙光英、刘菊红、吴新明、孙红侠、杨子秀、王秀珍、罗长云、程楚云、蓝翠莲、叶翠兰、廖基贵、糜建新、彭霞、谢小芳、佘程邦、谢燕、王国瑛、蓝翠莲、李申华

8、延安市8人:李燕芳、李淑莲、曹化山、姜艳、杨勇、蒲会群、高世远、高建珍

9、榆林市6人:宋林芬、宋林芳、高静、赵文彪、胡忠厚、武小军

被非法劳教的100名法轮功学员:
1、西安市28人:薛丽君、宋智、冯新成、陈翠珍、霍美莲、黄根进、刘爱英、李恒利、苏海平、王丽婷、薛军利、张香莲、陈敏感、侯华宁、林智琴、梁玉丽、林正正、李妮鸽、李彩娥、王华、冯新成、白长玲、余慧、李桂清、张秀英、赵羽、何秋玲、王永利

2、咸阳市19人:陈彩、陈淑贤、翠翠、冯建珍、贺春兰、李英娥、谢良超、袁光武、袁龙娃、袁学习、赵宝英、薛建选、折永平、芳歌、王学琴、刘巧梅、黄波、李英娥、王爱莲

3、宝鸡市25人:蔡金荣、李文军、李小花、汪建文、王干生、李小彦、高彩莲、尚永发、王小燕、余金霖、种改转、朱新强、党虎娃、李宝莲、卢凤荣、唐金让、张建民、艾绍成、丛学林、刘伟、孙建军、赵福锁、王明生、汪日胜、赵玉娥

4、汉中市15人:李金凤、李玉兰、许艺琴、余开红、郑翠萍、陈德本、李金凤、牟彩英、丛学龄、黄筱琴、李金凤、刘伟、余凤娥、柏汉英、侯秀英

5、渭南市3人:侯华宁、林正正、杨翠侠

6、安康市5人:曹萍、刘菊红、吴新明、糜建新、佘程邦

7、延安市4人:李淑莲、曹化山、姜艳、杨勇、高世远

8、榆林市1人:胡忠厚

被非法判刑的75名法轮功学员:

1、西安市13人:高满堂、马玉华、庞宁、高满堂、翁坤霞、霍桂兰、周标、李学清、赵秋茹、:贺长华、陶美衣、张云琛、张玲

2、铜川市8人:周静莉、徐桂芳、周风琴:苟玉芳、解秀花、王玉芝、王昱、王卫东

3、咸阳市4人:高寿海、马杰、贾晔、王昱

4、宝鸡市21人:王明义、谢新昊、王江梅、段宝军、林红军、秦丽洁、宋献南、吴凤茹、席栓省、赵宝琴、蔡金荣、李会成、李鹏、史美玲、汪建文、席芬茹、于金玲、林泽隆、王乖彦、沙玉莲、茹红霞

5、汉中市9人:张宝玉、吴亚利、肖艳平、杨华、李青檬、叶浩、赵绪红、曾朝华、刘继红

6、渭南市6人:骆延廷、韩亚兰、王峰、王进财、杨连英、段石宝

7、安康市11人:阙光英、孙红侠、杨子秀、罗长云、程楚云、叶翠兰、廖基贵、彭霞、谢小芳、谢燕、王国瑛

8、延安市3人:李燕芳、蒲会群、高建珍

被非法关押洗脑班的108名法轮功学员:

1、西安市54人:陈敏(3次)、冯新成、高彩能、霍美莲、刘爱英、梁玉丽(2次)、聂爱菊、闫安芳、轩燕茹、翁坤霞、陈百芳、陈发元、陈翠珍、黄茹俊、姜卫东、卢秀玲、李桂清、李学清、李桂兰、李和平、李廖敏、齐萍、苏海平、王娟、邢志文、薛军利、张香莲、张明亮、邹延平、冯智海、何秋玲、梁玉丽、李林霞、刘晶、屈玄、许秀娥、王彤、王东、王佳丽、赵家碧、张云贤、张金兰、张玉贤、王锦云、李华、王秋仙、祁桂琴、何秋玲、吴松岗、李彩娥、李学清、梁玉丽、周素英、张云贤

2、咸阳市7人:孟银露、李玉莲、苟正凤、李玉莲、刘玉莲、孟润露、乔忍言

3、宝鸡市38人:宋献南、樊伟利、冯芬兰、冯新祥、汪引文、张彦秋、白麦翠、蔡宏辉、曹玉华、杜玉娇、段明刚、冯芬兰、冯新祥、樊伟丽、李新强、兰香梅、林泽隆、骆彦廷、史玉兰、史转玲、田志跃、汪日胜、王乖彦、王明生、王江梅、徐春霞、徐明侠、杨素琼、姚亦清、徐明霞、张彩霞、王菊香、聂代敏、李莲玉、沙玉莲、茹红霞、赵玉娥、汪小英

4、汉中市6人:卫彩霞、李国英、敬利华、张明星、朱梅玉、陈志贤

5、渭南市1人:黄茹俊

6、安康市2人:蓝翠莲(2次)、李申华

被非法抄家的人数:97人

1、西安市14人

2、铜川市1人

3、咸阳市28人

4、宝鸡市20人

5、汉中市28人

6、渭南市2人

7、安康市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