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英老太太二零零零年被金昌市金川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金昌市劳教委员会非法劳教迫害两年,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详见明慧网文章《被冤判13年 75岁老太太控告江泽民》一文。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李桂英老人和朱兰秀(女,六十六岁)、李玉珍(女,七十多岁)三人在李桂英家里二点多正欲出门,结果门一拉开,就被守在门外的二十多名便衣警察趁机闯入。他们将三位老人铐住后,用床单、衣服等将三人的头严严实实的包起来,一面说着:“不能让你们看清,否则把我们上到恶人榜”……李桂英老人被他们包的几乎窒息。然后这伙人就开始在李桂英的家里乱翻起来。他们将老人家里的柜子、床铺全部翻开,什么都拿。老人家里供奉的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家用的电脑、手机、DVD机、电子书阅读器等,还有一万多元现金、许多私人财物都抢走了。现金是李桂英儿子放在那里准备买东西的,他们才勉强归还给李桂英的儿子,其他私人物品至今未还。他们将三人连抬带架,从顶楼下到楼下,用车拉到辖区的金川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关押。
原来这次绑架是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蓄谋已久的,由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组织、策划,金川分局国保大队跟踪,拍照,最后执行迫害由金川分局国保大队为主,广州路派出所辅助参与配合,实施的。他们事先已经偷偷跟踪了近一年的时间,有时躲在附近的房子里,有次在金川广州路市场,有人看到李桂英等三人在给路人讲真相,又看见在她们后面不远处,国保警察代宝吉在市场内一个黑房子前探头探脑的张望,很显然是在盯梢。有时躲在车里,有时利用金昌市的摄像监控系统,截取了很多照片。
他们先是将三位老人绑架到广州路派出所内,分开审讯。李桂英已经八十岁了,他们将李桂英手脚都铐在凳子上,一夜没让她休息。他们拿出偷拍的照片让老人辨认,照片就是她们在路上给世人讲真相时的情景,老人的眼睛已看不清东西,他们指着照片说这是什么时间在哪里照的,有一张是朱兰秀在讲,李桂英站在旁边,李玉珍在另一边。李桂英就直接说我们就是在给世人讲大法真相,劝三退。你们也要三退啊。就给警察们讲起了真相。而警察认为这就是“供认”了。
他们还跟踪李桂英儿子的私家车,把他儿子开车带来的什么人,开车曾经带李桂英去了哪里一一记录,并采取诱供的方式让李桂英确认。如问:李桂英某天坐着她儿子的车去了谁家了;李桂英的儿子载着谁来到李桂英的家,李桂英说:我炼功身体好,我宁可照顾别人不让别人照顾我。我儿子来家吃饭,我就给他做,他带来朋友吃饭也是经常的,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儿子带着我去看望朋友生病的家人,这是人之常情啊。然而这些人之常情却被称作“法轮功活动”,作为迫害的证据。再比如,他们抢走了李桂英家里的电脑、手机、TF卡的私人物品,然后就问,你家里的电脑是干什么的,你用那么多手机和TF卡干什么,李桂英说:电脑是我儿子的,手机和TF卡是我要听大法啊,都是神传文化、重德向善,可好了,既然你们拿到了,你们千万都听听啊。结果。这都成了国保支队的所谓证据。
送入看守所之前要例行体检。李桂英已经腿脚不能行走。朱兰秀查出有心脏病,高血压(高压280,低压在200以上),耳朵也听不清。即使这样依然强行将三人送入金昌市看守所。李桂英的双腿已不能行走,警察每次提审就让号子里的在押人员将她背出再背进。在押人员不敢违抗,就把恶气撒在李桂英身上,有次竟将开水倒在李桂英的腿上。开水将老人的腿烫出大片的燎泡,而老人全然没有反应,她们知道老人的腿是真的没有知觉了,这才作罢。然而李桂英却不计警察、在押人员的邪恶,慈悲善良的对他们讲真相劝善。还将自己家的好吃好用的都给在押人员们,并说我知道你们都不容易,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还要照顾我一个看不清、走不动的老太婆,这些好吃的该你们吃。在押人员们都十分感动、羞愧,李桂英继续给她们讲法轮功真相,她们都三退了。看守所警察对老人言行看在眼里,暗暗佩服。因为李桂英腿脚不方便,诸事都需要人帮助,上厕所也是很不方便,李桂英为了减少给别人带来的麻烦,就吃的很少,以至于出狱时体重少了近四十斤。
由于老人自己独居,被绑架时除了两位同修再无其他家人,老人的儿子后来给母亲打电话,一直没有人接,上楼来发现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母亲不见了踪影,知道不妙。邻居战战兢兢的说,看见有十几个便衣闯进家里,后面又来了两个穿警服的,将李桂英等三位老人强行抓走。儿子四处奔波打听,过了几天才知道母亲被非法关押在广州路派出所。
李桂英的儿子就去派出所找人要人,说母亲年纪大了,八十岁了。警察说身份证是一九四六年的,还不到嘛!案子快开庭了,李桂英的儿子后来找到了亲舅舅,拿出他的身份证说,舅舅的身份证也是一九四六年,月份只相差三个月,怎么可能呢?原来,李桂英年轻时随丈夫工作迁移到东北定居,后来迁回来时,身份证上日期就写错了。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上午九点,李桂英、朱兰秀被非法开庭。本来打算将庭审设在永昌县法院,但两位老人年纪大,身体条件不符合,就临时改在金川区法院开庭,永昌县司法人员赶到金昌开庭。
开庭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法院周围五十米处就拉起了警戒线,周围站了十多个警察负责警戒,除了公检法司相关人员外,其余人一律不得近前,只允许两名家属持身份证旁听,且律师是由法院指定,不许自己请律师。快到时间了,开来了押送警车后跟着两辆救护车,车绕到侧门偷偷将被告人带入,旁人根本看不见。一副偷偷摸摸,完全见不得人的架势。闻讯前来的亲友们,只能远远在法院大门外站着,而法院门口还站着几个警察警戒。过路的行人看见,好奇的问道:这是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警察忙解释:没事没事。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这里完全成了笑话。约两个小时后,非法庭审结束,警车车窗关得严严实实,将两位老人载走,亲友们连远远望一眼的机会都没有。
法院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李桂英、朱兰秀有期徒刑半年。到放人的那一天,即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家人早早来到监所外等着,可是一直等到十点半,辖区派出所的警察给李桂英的儿子打电话,说要先到派出所例行一些手续,李桂英不能行走,他们不想费力,让李桂英的儿子把李桂英背出监所,再背到金川分局北京路派出所的三楼。李桂英的儿子急切的想让母亲快些回家,就忍住气把母亲背来背去。最后折腾到近中午十二点,李桂英才回家。
李桂英老人一米七的大个子,平时体重一般在一百三十多斤,而出金昌市看守所时只剩九十斤,整个人又黑又瘦。然而,老人坚信法轮大法,回来后坚持学法炼功,在极短的时间内就恢复了行走,眼睛也能看了,使得家人又一次见证了大法的超常。
迫害责任人:
金昌市公安局
张承平,男,汉族,1966年12月生,甘肃夏河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2013.12--2016.04任甘南州公安局副局长、特警支队支队长,2016.04--2019.06任甘南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2019.07—至今,金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金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金昌市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106706
张永生,男,汉族,1960年10月23日出生,河南偃师人,出生地甘肃山丹,2008年主管国保、出入境管理的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至今,2019年8月16日晋升为一级调研员,兼任金昌市禁毒办主任。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68431.手机:13993569598
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王永东,男,汉族,1965年11月28日出生,甘肃武威人,历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副局长,2013年4月9日~至今,任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102507,手机:13993580580
李新华,男 ,汉族,1966年3月11日生,甘肃白银人,原是金川公安分局政内保科警察,2004年到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任职,2008年任金昌市公安局反×教侦查大队队长至今。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38139,手机:13993578855,13079397002
杜国栋,男 ,汉族,1971年5月1日出生, 2016年至今任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政委。手机:13519451234。
刘长福,男,汉族,1966年10月12日出生,甘肃永昌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任金昌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支队长,2017年任金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76031,手机:13519451299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
赵文堂,男,汉族,1971年1月6号出生,警号:040529,甘肃高台人,曾任金川分局金川路派出所所长,2016年6月任金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政委,2018年任永昌县公安局局长,2019年1月15日任金川公安分局政委,主管国保大队。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95663,手机:13993590128
贾得兰,女,汉族,1971年10月12日出生,大学文化,原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政委,现任金川公安分局纪委书记。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68969,手机:13909459791
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李占东,男,汉族,1962年8月8号出生,警号:040051,甘肃永昌人,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2016年6月是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副调研员。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90473,手机:13830599773
王晓刚 男,汉族,1978年1月9日出生,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98601,手机:13993562398
李玉俊,男,汉族,1971年1月16号出生,大学文化,警号:040050,原任金川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所长,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现金昌市金川公安分局副局长。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71108,手机:13830568698
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广州路派出所:
常生辉 男 1970/10/5 13830589000
魏鸿一 男 1971/5/25 13993570871
路鼎明 男 1972/2/4 13830579304
韦万俊 男 1972/10/20 13909458312(恶人榜编号: E000075781)
朱生安 男 1973/4/11 13993560519
吴春霞 女 1976/4/5 13993588817
赵龙天 男 1979/7/10 13739366498
姚承阳 男 1981/6/27 13909456918
张殿海 男 1987/8/26 18193526082
董绍文 男 1988/10/16 13909452234
张安霞 女 1990/11/24 18394083203
司法人员迫害责任人:
赵淑霞,女,汉族,1980年7月9日出生,河西堡镇人,永昌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手机:18093513806(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公诉)
狄俊泰,男,汉族,1970年2月17日出生,城关镇人,曾任永昌县清河法庭庭长,现任永昌县法院刑事庭庭长。多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
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104014手机:13993593111
邓永花,女,汉族,1979年6月28日出生,甘肃金昌人,历任书记员,审判员,现任永昌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多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
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075589 手机:13659342009。
王义凤,女,汉族,1985年7月25日出生,多次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明慧恶人榜编号:E000104013.手机:1399359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