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营救 法轮功学员孙兰英获释

更新: 2021年07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记者王英编译报道)河北省馆陶县六旬法轮功学员孙兰英被非法扣押在县公安局,经多方营救,十二月十八日,孙兰英终于返回家中。

据明尼苏达州亚美新闻(Asian American Press)十二月二十八日报道,美国明尼苏达州的议员们以及当地学者对当地居民劳拉刘(Laura Liu)的母亲孙兰英的处境表达关注,并且积极展开营救行动。

法轮大法学会感谢议员们参与营救法轮功学员。他们说,“我们衷心感谢美国议员为孙兰英女士的释放所做出的直接和重大的贡献,你们的善良和勇气为我们的未来带来希望。”

根据明尼苏达州法轮大法学会介绍,孙兰英于二零一九年逃离了家乡河北省馆陶县,并躲藏了十八个月。今年十一月十四日在北京公园被监控摄像头拍到后被抓捕。她在北京西长安街派出所受到审讯。十二月十八日,孙兰英被押解到家乡的公安局。

孙兰英被捕后不久,法轮功学员联系了明尼阿波利斯国会众议员伊尔汗·奥马尔(Ilhan Omar)的办公室。奥马尔办公室就此事与美国驻北京大使馆进行了联系。

写信给中共当局要求释放孙兰英的包括明尼苏达州众议员斯蒂芬·桑德尔(Stephen Sandell),和州参议员约翰·霍夫曼(John Hoffman)。两位议员直接致函馆陶县公安局局长要求释放孙兰英。

桑德尔议员在信中说:“我们公民的安全和人权对于我们政府中的所有人都是宝贵的。作为明尼苏达州的民选议员,能捍卫选区选民的权利是我的荣幸。我期待您和我能够分享这些感受和义务。我今天写信是要提请您关注孙兰英女士的情况,由于她在中国受到关押,她的信仰权利被剥夺了。”

“孙兰英是我选区一位选民的母亲,她母亲的状况深深地困扰着她。”桑德尔说,“修炼法轮大法就被抓捕和拘留,我们对此无法理解。她是一位爱好和平的女士,为她的家人和中国付出。希望您能帮助我们确保她安全返回自己的家庭与家人团聚。”

“尽管你我之间相隔千山万水,但您和我仍然肩负着捍卫我们公民基本权利的责任,肩负着捍卫宪法赋予的信仰和言论自由的责任和荣誉。您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关心孙兰英女士的幸福?解除对她的关押将彰显您的善良和您的特权。”

桑德尔在信中说,多年前,他的一位老师帮助他理解了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的作品“完整灵魂”的概念。“那一课影响了我的余生。尽管我们相距遥远,出生环境、职业追求或敬拜方式不同,您和我以及孙兰英女士都是‘完整灵魂’的一部份,人性将我们所有人联系在一起。我希望您能与我分享这些感受,因为我们共同承担着政府的责任,请让孙兰英女士获得公民自由,免受拘留和监禁。”

霍夫曼参议员在致函公安局长的信中说:“作为明尼苏达州的参议员,我对中共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政策深感关切。独立组织和美国国务院的多份报告表明,中共政权至今仍在迫害和虐待法轮功学员,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国际法,而且严重违反了人类的基本权利。今天,我代表我的一个选民劳拉刘(Laura Liu)写信给你。”

他表示,劳拉的母亲孙兰英是法轮功学员。自当地警察于二零一九年六月非法搜查她的住所后的十八个月内,她一直处于失踪状态。“我一直在关注此事,并时常询问她的下落。这不是我第一次就此议题写信。令人遗憾的是,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四日,我听说她在北京的一个公园被抓捕,现在她被拘留在您所负责的派出所。”

“美国颁布了《马格尼茨基法治责任法》,以追究侵犯人权者的责任。迄今为止,已有五十五人依照《马格尼茨基法治责任法》受到制裁。美国将继续与合作伙伴合作,追究那些参与和实施侵犯人权行为的人的责任。我们支持中国宪法所赋予的人权以及信仰和言论自由。”

“因此,我呼吁侯更祥局长立即释放孙兰英女士,并确保她安全地返回家园。”霍夫曼说,“我希望你尽力扭转中共对待法轮功的政策。这样,您将努力维护中国公民的信仰权利,言论和集会自由的权利。在此先感谢您对这一重要事项的关注。”

参与营救孙兰英的还包括圣斯科雷亚大学(College of Saint Scholastica)健康与人文计划的副教授柯克·艾里森(Kirk Allison)博士,和明尼苏达大学健康政策与管理系的布莱恩·道伊德(Bryan Dowd)博士。

艾里森和道伊德两位博士在致中共当局的信中说:最近,明尼苏达州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在写给中共警方信中,记录了明尼苏达州居民劳拉刘女士母亲的处境。劳拉的母亲孙兰英是法轮功学员。今年十一月十四日,孙兰英在北京被抓捕。现在,她被关押在警察局长侯更祥负责的派出所。

信中说,自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来,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采取的是迫害、关押,甚至活摘器官。独立组织和美国国务院的报告表明,中共直到今天仍在迫害法轮功学员,这不仅违反了国际法,而且违反了基本的人权。我们呼吁侯更祥局长立即释放孙兰英女士,并确保她安全返回家园。

“美国颁布了《马格尼茨基法治问责法》,以追究侵犯人权者的责任。迄今为止,已有五十五人因此受到制裁。应该通过类似的法案,追究那些迫害法轮功和良心犯的责任。”

艾里森和道伊德说,“美国和地方政府必须加倍努力,追究在中国犯下的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的人。七十多年来,中共造成的死亡和破坏,远远超过了目前的中共病毒,造成了五千万至七千万中国公民的死亡。中共拒绝给予中国人民宪法赋予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以及中共在国际上承诺的。”

他们说,“我们所有的人都应努力制止对孙兰英等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并提高中共为继续迫害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我们将努力维护所有中国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修炼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