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密山市三位法轮功女学员第三次被非法开庭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密山市法轮功学员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于2018年11月被绑架、构陷,两次被非法开庭,2020年9月30日第三次被密山法院非法开庭。

2018年11月8日至10日,在黑龙江省公安厅操纵下,鸡西市公安局、鸡西市公安分局及下属派出所参与下,绑架了鸡西市鸡冠区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被非法批捕,三位法轮功学员曾在2019年11月5日和2020年1月9日两次被密山法院非法开庭。

2020年9月30日,上午9点15分至10点35分,密山市法院对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进行第三次非法开庭。在第三次非法庭审中,王亚利指出所谓的证据及签字都是公安部门伪造的。自己的3000元钱及手机不见了,审判长张莹却让王亚利拿出证据。

在法庭上律师指出办案单位提出的搜查出有230本小册子、19捆书是不实的,声称有搜查录像为证,但是上传到省公安厅的录像打不开,无法证明存有以上物品的真实性。办案人员把当事人控制在楼下的警车内,不出示搜查证就到王亚利家搜查,且搜查见证人身份不明确,在要求到庭对证时,公安部门只提供不能到场的书面说明。公安部门先抓人后找证据及伪造证据行为,实属违法办案。

在非法开庭中,密山检察院出具了不是第三方或独立鉴定机构的证明材料,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本单位鉴定的笔迹鉴定证明,即办案的电工派出所的上级鸡西市公安局技术部门鉴定的书面证明。

对律师提出诸多的公安办案人员伪造证据及执法违规行为,密山市检察院公诉人置之不理,当庭宣布建议法院给三位法轮功学员年限不等的判决。法院以合议后再决定而休庭。

关于孙金奎、王亚利、王淑桂三位女士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证据”漏洞百出 公诉人:“不行就退卷吧”》、《黑龙江密山市三名法轮功学员两次被非法开庭》等。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在中国大陆据官方统计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法轮功已传遍了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书籍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全世界公开发行。

在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年中,很多公检法司人员,被中共的仇恨宣传欺骗与威胁利诱参与了这场迫害,也成为中共的牺牲品。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拿出勇气与善良,尽快从中共江泽民集团的操纵中解脱出来,抵制邪恶的指使,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

非法庭审人员
密山法院
审判长:张莹 (本案件的主审法官)办0467-5266753 宅0467-5228757 手机13351878568 家庭住址:密山市长安街11栋402室

书记员:邵枫、另两位女性陪审员
密山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张静义 办0467-5298631;18714496767
公诉科科员:曲丽丽 15946692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