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派出所的恶行

更新: 2019年09月06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明慧通讯员湖南综合报道)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以所谓“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对法轮功学员邢小青、吴跃红刑事拘留。

两位法轮功学员是八月十日在长沙市五一广场某商场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派出所警察绑架的。非法审讯后,芙蓉区公安先是将两人异地关押于望城区看守所(即原望城县看守所,离长沙市区很远),随即,非法查抄两人的住所(其中,吴跃红的两处住所),抢劫走电脑等私人物品作为所谓“涉案物证”。

八月二十二日,芙蓉区公安分局非法下达刑拘决定书后,又将两人转往长沙市第四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按现行的司法程序,刑拘的下一步就是进检(即警察将材料送到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执行逮捕)。由于中共的公检法系统对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讲法律,两人目前的处境令人担忧。

在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一手发动的对法轮功的打压运动中,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多家派出所,受谎言蒙蔽与利益驱使,积极参与了这场迫害。二十年来,他们与幕后的中共“610”人员沆瀣一气,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监控、骚扰、绑架、非法劳教,给辖区内的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苦难与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有的含冤离世,家破人亡。

以下是部份迫害案例。

案例一:陈建中遭劳教两年 “保外就医”后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陈建中先生,原籍湖南茶陵,中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生前任职于长沙市君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他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受到上下级员工的尊重。

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陈建中在长沙市银华大酒店与一客户谈完业务后,离开酒店在电梯中给一保安讲法轮功真相时,遭恶意举报,被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派出所警察绑架。仅六天后(十一月一日),陈建中就被非法劳教两年。劳教决定书虽然是长沙市劳教委员会下达的,但全套劳教材料都是芙蓉区公安分局呈报上去的(长沙市劳教委挂牌“长沙市公安局劳教审批办公室”,主要负责对下属各区县分局上报的劳教案件进行审批)。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上旬,陈建中被劫持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劳教所对陈建中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折磨。除了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常用的体罚、打骂、长时间不许睡觉、电击、关禁闭外,还对陈建中单独隔离关押迫害达三个多月(从二零零六年六月到十月),他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咳嗽、呼吸及行动困难。但是劳教所仍然不放弃迫害,直到年底检查身体时,医生发现陈建中已经快不行了,劳教所为了不让他死在狱中,才通知亲属保外就医。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三日,奄奄一息、体重仅有七十多斤的陈建中被接回家,之后身体一直处于虚弱状态。八月初,突然进一步恶化,食水不进,经过一个多月痛苦折磨,陈建中于九月十四日含冤去世(关于陈建中的受迫害经历,陈建中的家人已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寄出《刑事控告书》,控告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元凶江泽民,并已获两院签收)。


陈建中生前照片


亲人们把奄奄一息体重仅有70多斤的陈建中从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接回家

案例二:赖金明一家遭迫害家破人亡

法轮功学员赖金明女士,湘潭二十三冶职工,退休后与家人居住在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村。她是一位家人眼中吃苦耐劳的贤妻良母,同事心目中道德高尚的好人。因女儿有病,为贴补家用,赖金明曾在长沙市日银大酒店KTV做过服务员,期间,她曾多次捡到客人遗失的手机与钱物,都是马上交给吧台,以便失主认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赖金明因向民众讲真相被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派出所人员绑架,当晚她被劫持到长沙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期间,赖金明的丈夫多次到朝阳街派出所问询情况,办案警察李捷宇、黄刚(音)态度都很恶劣,教导员曹鹏飞则因“自赖金明被抓后接到很多(法轮功真相)短信与电话”而暴跳如雷,叫嚣 “法轮功的人来多少关多少”。

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后,一月十三日,赖金明被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上报长沙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一年,于当晚七点多钟被朝阳街派出所警察劫持到株洲白马垅劳教所。

此前,二零零八年四月二日,赖金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同样是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主导的(当时是被长沙市芙蓉区浏正街派出所警察绑架,绑架日期: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办案警察:汤期望、朱晓江、黄亚旭)。

几次劳教迫害,给赖金明留下了很重的心理创伤与阴影。从劳教所回家以后,随着外孙的降生,经济负担的加重,被关押期间留下的精神伤害与现实中仍然持续的迫害压力,导致赖金明精神失常,身体也越来越差,于二零一六年初离世。

赖金明离世后,丈夫李建煌一直郁郁寡欢,身体状况每况愈下,也于二零一七年上半年病逝,幸福的一家三口,仅剩女儿一人。

'赖金明一家三口合照'
赖金明一家三口合照

案例三:邓庆辉七次遭绑架 家中小店被迫多次停业

邓庆辉女士,家住长沙市芙蓉区五一东村,是一家小理发店的店主,她为人真诚、和善,在周围的民众中有很好的口碑。

这些年来,大陆各地的物价飞涨,美发行业的收费也是节节攀升,而她家理发店的价格却一直定的很低,前些年六元一位,近两年才调整到十元(同类理发店至少都在十五元以上),所以附近居民小区、私人门店包括在电脑城上班的民众都喜欢到她的小店来理发。然而,这样一个热心服务社区民众、不贪利益的好人,却因为修炼法轮功、向民众讲真相,多次遭中共不法人员迫害。

仅从二零一二年至今,七年间,邓庆辉就有七次遭到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派出所绑架,其中,两次被劫持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的长沙市“610”洗脑班(对外谎称“长沙法制教育中心”),四次被非法拘留(其间三度被抄家),一次被扣留数小时。

多年来,芙蓉区公安警察对邓庆辉的骚扰迫害如同家常便饭,令其与家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家中小店本来生意非常红火,却因此不得不多次停业,经济损失难以计算,给家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更是无法用价值来衡量。中共不法人员本想借此在周遭民众中制造恐惧,阻碍人们了解真相,但公道自在人心,不少新老顾客对邓庆辉的遭遇都表示理解、同情,有的还用小名、化名退出了参加过的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为自己选择了美好的未来。

案例四:李志刚上户口的正当权利至今仍被剥夺

李志刚先生,原国防科技大学助理研究员、军人,博士(肄业),一位才华横溢的计算机人才,曾担任两个军用项目的关键技术研发人员。因修炼法轮功,李志刚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后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并因此失去工作与军籍。

'法轮功学员李志刚'
法轮功学员李志刚

二零零七年九月,李志刚从监狱获释。其后不久,他去派出所上户口,国防科大派出所称:材料已经转回地方了,要到地方去办;李志刚的原户籍所在地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派出所人员则说:不归他们管,要找原单位。两个派出所就这样象踢皮球一样,不给他上户口。后来,朝阳街派出所负责二里牌社区的户籍警察黄和平见推脱不了,又称:要按手印、照像、做笔录、签字,才给上户口。

上户口是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不应该有任何附加条件(所谓做笔录、签字完全不是常规程序),李志刚不能接受派出所对善良法轮功学员的歧视,就这样,他成了一个没有户口、没有身份的人。十余年来,没有身份证明的他,只能以做家教为生,也无法外出旅行。

尽管一直拖着不给李志刚上户口,但芙蓉区公安分局、朝阳街派出所并未因此就放松对李志刚的非法监控,所谓的“敏感日期”,派出所人员常会打电话或上门骚扰,干扰李志刚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朝阳街派出所等人员欲绑架李志刚到捞刀河洗脑班未遂,十多人气势汹汹地敲、砸李志刚的家门,在李志刚家门口恐吓长达三个小时;一个月后,八月十九日,朝阳街派出所人员趁李志刚与母亲外出时,将其绑架到捞刀河洗脑班,非法关押至九月下旬才将他放回……

至今,李志刚出狱已经十二年了,户口的事还是没有着落。

结语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

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古语云:“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就是说,迫害修炼人的罪业真的是太大了,甚至是生生世世都偿还不清。以史为鉴:后周世宗柴荣亲自用大斧子砍毁菩萨像,胸生恶疮而死,年仅39岁。再如:文革前后,追随中共卖力砸庙砸佛像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经历过这些事的农村老一辈都记忆犹新。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所有曾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唯有悬崖勒马,将功赎罪,才是唯一出路。诚心奉劝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及下属各派出所的所有警务人员,不要再继续执行江氏集团的错误指令,为其当替罪羊,背黑锅。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善待法轮功学员,才有光明的未来。

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主要负责人(以下人员对其任职期间所发生的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迫害行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现任局长、党委书记: 章晓波
现任政委、党委副书记:刘志平

历任局长:
周跃进(2009.09之前任职)
黄健元(2009.09-2015.11)
陈定佳(2015.12-2018.08)

历任政委:
陈爱湘
沈学军
周习文

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负责劳教、刑拘案件的呈报)人员手机:
郭波涌 13908455077
袁磊 18874861168
周海君 18874861021
郑刚 13907314979
刘宇 13574115788
陈卫星 13875985567
郑从军 13808485110
刘敏 13637493542
马超 15116236671
曾志奇 13787317079
刘奥 17773189072
罗晔 13874912659
李忠 18874861058
陈蕾 18711131118

长沙市芙蓉区公安分局电话(区号:0731):
总机:84783000
总值班室:84783200
办公室:84688826
法制科(法制大队):84783120、84783128、84783129
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单位): 84783078、84783079、84783104
信访办公室:84783106
治安值班室:84783042
刑侦值班室:84783160
户口接待室:84783050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火炬村
邮编:410001

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派出所(迫害邢小青、吴跃红的责任单位)警察手机:
李熠(所长) 15973108788
朱晓江(办案警察)13973160146
潘建林 13873131153
伍超 15116299733
冯卫国 18073161582
杨曙光 13787070934
朱晓棣 13974931111
郑平 13808466176
文锋 13975123228
黄小勇 13755134819
王蓥辉 18273136819
李方平 15173116117
盛少许 18873674408
彭恒峰 15874077592
张艳武 13973142335
孙雪生 13739057895
胡恩 13787205948
张刚成 15111365327
彭磊 13548583336
汤期望 13787080613
廖新才 13787317004
王文安 13973127082
赵晶 13908469477
陆先贵 15116299733
颜景东 13973139657
郭勇 13017198180
罗云华 13907316635
陈松义 13974887378
王小杰 13808468838
杨阳 13907489801
曹海晏 18874861787
蒲强 18373125648
刘栋 13875903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