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是必要的

更新: 2019年09月29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自中共迫害以来,我地发生过多次同修被非法庭审事件,也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但是,去年年初的一件事让我明白了大法弟子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是必要的。

有同修认为开庭时我们发正念,我们就是在唱主角。其实不然,发正念涵盖不了证实法的全部,否则证实法就只发正念就行了,就不用讲真相了。不懂法律,整个过程是被动的,处处表现出依赖和无奈。涉及法律,却不懂法律,也是心性上的一个漏。

这些年来,通常有同修被绑架后请律师,律师去会见,去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律师觉的应该怎么做就做了,负责任的多说点话,多跑几趟,多跑几个地方,不负责任的,每一阶段来一趟、两趟,把材料往里一递,就算做了。有时打电话邀请律师再来,律师也不知道再来干什么。同修们觉的这是讲正义的律师,敢说大法好,律师无论怎么做都没有什么想法,因为我们不懂法律,连问个问题都不知道该怎么问。

前年,我地又面临着请律师,我对这种“被绑架—请律师—开庭—被送监狱”的模式非常无奈,不请律师吧,又觉的被绑架同修任邪恶迫害、任由众生犯罪,于心不忍,心想要是请一位能讲真相的律师就好了。这次还真请了一位很用心的律师,无论走到哪里都在讲真相,真相讲的很全面,说真的,比我都讲的全面,而且无论到哪里都带很多法律真相资料,厚厚的很多,我们捎带着送大法真相资料。

讲的时候,对方往外轰,但这个律师找个话茬接着说,也不激怒他们,最后对方还真听進去了。案子到哪个阶段干什么,递什么材料,找哪个部门,为什么要找这些部门,什么情况下投诉,到什么部门投诉,我全程跟下来后,才略懂了一些套路。比如说,在批捕后公安侦察阶段,就要找检察院递材料,讲真相了,告诉他们不要接这个案子,因为什么什么原因等等。回首已往,才知道失去的东西太多了。

去年年初,在中院阶段,同修甲申请了家属辩护人,于是我和同修甲就着手自己写辩护材料。写的过程中,有略懂一些法律的同修,在师父安排下,及时的和我们在法理上交流,并给我们提供了《刑事诉讼法》等一些律法。我和同修甲一边参照着网上同修的辩护资料,一边对照法律条文,整篇写下来,一个事件跟一条法律条文,真正的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条理清晰、精练,用词专业。写出来后,法律专业的同修看了觉的很好,很专业,几乎没有可修改的地方。

在写的过程中,越写越明白,越写越后悔,越写越觉的做的太晚了,不住的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以前就想不起自己写呢?我才知道人的观念有多可怕:当认为自己不懂时,当认为法律是律师的事、不是自己的事时,横在自己面前的就是一座看不见的高山,挡着自己前行的路,只能让别人替自己做,让别人为自己遮风避雨,自己处于被动、依赖和万般无奈中。

不懂法律,只讲大法好,对方很少有让你讲下去的。而运用法律讲真相,特别是家属辩护人,对方不听都不行的,递的材料对方也是必须得看的,使公检法人员明白真相的机会大大的增加了。

紧接着,邻县有同修被非法开庭,不修炼的常人做了家属辩护人,我们临时教她如何辩护。开庭过后,反馈回来的信息是,法官说:“在法庭上律师说的倒无所谓,家属提的问题太刁难人,是个麻烦。”

对于我们来讲,需要懂的法律知识并不多,我认为写辩护词不需要长篇大论,但是一定要体现出专业水平来。特别是开庭时,只抓住如何让它开不下去的几个关键点提问,要求公诉人回答、出示法律条文,他拿不出来,那他控告不成立,还可以反告他诬告,知法犯法。象抄家时没出示什么东西了,我觉的更适用于控告和投诉,在法庭上讲反而会给邪恶钻空子。

现在更方便的是有了公义论坛,我们有什么不会的,不懂的,都可以在公义论坛上咨询、下载。近期我地有同修被非法批捕,针对这件事,我从公义论坛上下载了《善用法律反迫害亲友参考资料》及其它一些资料,看了后,更明白了如何运用法律针对迫害進行反迫害了,路子更明确了。

即使没有家属辩护人,只有律师,所有的法律文书我们自己写,然后给律师看,给律师用,包括辩护词,写出来一定要体现出专业水平来,不要让律师看低了。当然一定要和律师沟通好,不要和律师发生矛盾和拧劲。我们提醒着律师该做什么了,该到哪个部门递什么材料了,而且一定把律师的安全放在首位,变依赖律师为保护律师。

我想起了神韵,能成为世界第一秀,其专业水平非常高;还有天国乐团,也是要考试的,考过了才行。我们大陆大法弟子的修炼,没有这样的环境,没有人要求谁干什么得考试,但是我们做的每一件事,我们不都应该对自己有个要求吗?这不是去掉“糊弄事”的党文化的大好机会吗?

我也是刚刚懂得可能连皮毛也算不上的一点,但是我知道有师在、有法在,大法弟子在法律上会很快成熟起来的,大法弟子有从锄头到鼠标的神奇,在运用法律过程中,大法弟子也将尽展风采。

一点认识,不足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