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陈淑敏被非法判刑四年

更新: 2019年09月16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法轮功学员陈淑敏,被运河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后上诉,被沧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在看守所接见日,陈淑敏丈夫前去会见,被看守所拒绝。估计,陈淑敏将被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

陈淑敏是建设银行的退休职工,她曾在一次大型车祸中丧失了自己唯一的女儿。自己险些丧命,被抢救过来时,身体里已经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钢板。通过修炼法轮大法,陈淑敏身体很快恢复健康。现在钢板都还在她的体内。对于一个母亲来说,没有比失去自己女儿更痛苦的事情。是法轮大法让她走出了心灵的痛苦,重拾生活的信心,重新拥有健康的身体。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陈淑敏在集市向乡亲们讲清法轮功真相时,被运河分局国保大队孙某、李毅等人绑架,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在沧州市看守所。十二月十五日,家属得知陈淑敏已经被国保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九年四月下旬,陈淑敏的律师到检察院询问案件情况,打电话给主要负责此案的孔令霞检察官,孔令霞称此案在三月份就已经递到法院了。于是律师到法院询问,在法院的电脑上查了半天也没查到此案。后来陈淑敏的律师被通知定于六月十八日非法开庭。

五月十六日上午,律师去看守所会见陈淑敏,看守所的狱警声称陈淑敏拒绝会见律师(开庭前,当事人拒绝会见自己聘请的律师?不合常理)。后来得知陈淑敏抗议迫害,不穿看守所号服,看守所非法剥夺了她会见律师的合法权利。

沧州市政法委为了阻止维权律师为无罪的陈淑敏出庭辩护,提前掌握辩护律师基本资料,联系其所在地政法委、律师协会、司法局给辩护律师施加压力。

六月十八日非法庭审期间,公诉人指控在陈淑敏家中非法搜到的东西都是陈淑敏自己制作的,看到其家中有法轮功资料、电脑和打印机。王律师辩护中提到,陈淑敏的丈夫本人的工作就是商务经理,家中有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是工作需要。你们家有电视机,也是你们自己制作的吗?

在法庭的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向法庭提供了公安笔录及其它所谓“证据”,公诉人故意隐瞒陈淑敏的其中一份笔录。王律师当庭指出公诉人有一份笔录没念。公诉人说:我有权利审查证据,有些不需要提交的证据可以不提交。王律师当即指出公诉人违反《刑诉法》相关规定,故意隐瞒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开庭从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始至十一点三十分结束,律师当庭驳回了公诉人对陈淑敏女士的所有指控,让听众从法律层面明白修炼法轮大法确实无罪,陈淑敏无罪。整个庭审过程,审判长、公诉人被律师的无罪辩护感到无言以对。

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中国之所以出现今天如此之乱象,完全是由于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所引发。

公安警察、检察官、法官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他们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