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检察院与法院人员很多未接触到真相”

更新: 2019年07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五日】看到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的交流文章《检察院与法院人员很多未接触到真相》一文,近期我也有同感。

近期,本地同修被绑架,我陪同家属前往各级检察院递交举报信。在市检察院,工作人员面对我们递交的举报信,很耐心很认真的询问举报信中我们写的警察违法操作的几个地方,如警察抓人后,没有给家人通知吗?没有给家人任何书面通知吗?至今都没有吗?当得到家属肯定的答复后,该工作人员的表情,很明显对警察违法操作行为流露出不满。该工作人员以需要找领导汇报为由,离开十几分钟。

这段时间,我跟另一位工作人员咨询我被非法劳教过程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违法操作的行为,应该如何提起控告?该工作人员很善意的告诉我,一定是我搞错了,并很认真的告诉我诉讼程序中法院应该做哪些行为,绝不会出现我说的这种情况。他还一再善意的对我说,是我搞错了(言下之意是我不懂法律,才会说出法院有那样违规的行为)。我告诉他,改天我会将自己案件中的有关证据拿到市检察院让他们看看,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从这个工作人员的态度上,我看到,本地同修对自己所遭受的迫害,很少有人前往公检法部门,依法维权,公检法部门没有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至今都无法相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毫无法律约束,完全是违背中国现行法律的,这些生命无法真正的了解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

那位接待我们的工作人员回来后,告诉我们,此案公安正在侦查阶段,让我们等一等。我对该工作人员说,你既然去汇报此案了,就应该知道我们的案子涉及法轮功,你也更应该知道,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年(的迫害)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该工作人员没有说话。我和家属对他说,同修被枉判十年,以及其中的种种不公遭遇,该工作人员一直不语,抱起一本案卷,给身边的同事指着卷宗中的内容,说着什么,来回避家属陈述的迫害事实。

后来,为了给被绑架的同修找律师,我从网上搜索律师的信息,将律师的电话号码记下来,一个个去打。当打通第一个律师的电话,律师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他会见一次一千五百元,会见的时候,将家属的信息带给里面的人,再把里面人的情况带给家属,如家属愿意,就可以直接签委托手续,不满意就付给会见费就可以了。后来提到,是不是“法轮功的案子”(注:以下同,即指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案子)?我说就是“法轮功的案子”。律师在电话的那一头,很兴奋的给我说:“我做律师十几年了,第一次听到‘法轮功的案子’。这样吧,我和同事问问,‘法轮功的案子’能不能直接会见,我们再联系。”

第二天,我联系的时候,这个律师说,他的朋友给他说了,“法轮功的案子”不好办,法轮功(学员)给老太太一些资料,然后再给几百元钱,让她们去发。听到这位律师对法轮功的误解,我觉的有责任给他讲清真相时,就给他打电话,希望他能够去一趟看守所看看,是不是朋友说的那样很难以会见。这位律师还是不愿意。

我就直接找了一位本地办过“法轮功案子”的律师前去会见同修。这位律师会见一次收费一千,到第二次就会减为六百。正是办理过“法轮功案件”,该律师一直给家属做工作,希望直接办理一个阶段的委托,由律师全程来做,而不是只让律师会见一下。一个阶段五千元,因为本地,不另外收取交通费。

通过这两件事,我看到本地公检法及律师事务所律师都需要同修面对面讲真相,只是对自己被迫害长达二十年里遭受的非法拘禁、绑架、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等行为都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控告、检举,还可以向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都是接触这些世人的机会。

关于如何利用法律维权,明慧网刊登的相关的法律汇编就足够同修去做这件事,也能让同修很清晰的知道如何利用法律反迫害。这些汇编中,有同修利用法律反迫害的亲身经历,以及在法上的认识,同修完全可以不再去找常人的法律条款。认真阅读明慧网的法律汇编中的文章,加强学法炼功发正念,出发点定在为了众生得救而做,会发现这条路也是师父早已经铺好的,只是我们太多的人都不愿意去做、去尝试。明慧网公义论坛中关于法律维权的汇编很全,同修可以直接下载去看。

个人浅悟,不妥之处,还望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