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恶人迫害法轮功主要事实

更新: 2019年07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二十年来,广西桂林市中共官员紧随江泽民团伙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数百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关入洗脑班、拘留所、看守所。

181医院实施“肉体消灭”政策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81医院是中共军队参与活摘器官移植骨干医院,二零零六年被总后、卫生部批准设立“全军肾移植与透析治疗中心”,二零一一年扩展为“全军器官移植与透析治疗中心”。自二零零零年以后,年肾移植量达一百五十多例,肾脏移植总量超过二千二百例,心脏移植超过七十余例,肝脏移植超过二百余例。

《解放军医学杂志》二零零六年第七期封面报道“解放军第181医院全军器官移植与透析治疗中心简介”中说:181医院院长向月应、科主任眭维国是中心带头人。主要实施者有:眭维国、潘禹辰、文明波、邹贵勉、刘作海、晏强、潘传斌、车文体、郑艺花、蒋玉红、邹和群等。扬明二零一三年起任181医院院长,181医院二零一八年底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24医院。

▼向月应,少将,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一三年任181医院院长,是活摘器官移植策划者。

▼眭维国,全军器官移植与透析治疗中心主任,主管肾移植。

▼潘禹辰,心胸血管外科主任,心脏移植超六十例,主管心脏移植。

▼文明波,肝胆胰外科主任,主管肝移植。

调查员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对广西桂林市181医院移植中心陈怀周调查取证结果:

调查员:家属希望的就是,希望的就是要用法轮功的这种供体,要是这种供体他肯定很快过来。

陈怀周:对呀对呀!你过来住院检查,检查一下,先检查。查查看能不能做?

广西师范大学实施“名誉搞臭”政策

▼何林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社长、总编辑(董事长),二零一八年以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刑十三年,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人生结局可悲。

▼王枬,二零零七年任广西师范大学中共邪党书记,对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诬蔑法轮功图书负有不可推卸责任,二零一七年遭恶报,被迫辞去广西师范大学中共邪党书记职务。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二零零八年出版中共邪党广西宣传部、中共邪党广西政法委、中共邪党广西公安厅(办公室)编写污蔑法轮功的书籍,在教育系统、学校分派,要求各个单位发放。该书打着科学的旗号,重复自焚伪案,造谣诬陷,以谎言欺骗毒害学生,在人类有史以来对善良人的最邪恶、血腥残暴的迫害中起到了帮凶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与社会》教材、《初中政治概念地图》、《中小学教辅》、《中考政治开卷考试资料大全》等有诬蔑法轮功内容毒害了很多学生与老师。

二零零八年广西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年轻教师王湘林跟同事讲法轮功真相,遭同事向王枬诬告。王枬布置特务学生对王湘林老师讲课内容秘密录音录像。王枬、梁宏(广西师范大学校长)随后安排保卫处处长韦焕宇、警察黄崇波联系桂林市七星区国保大队,以奥运会维稳的名义在路上绑架了王湘林,王湘林随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为了推诿责任,王枬、梁宏故意到处散布谣言,说王湘林在课堂上发表了支持藏独、台独的言论被学生告发。王湘林老师及家人找到王枬抗议,王枬辩称:这是有监控条例的。王湘林将广西师范大学告上法庭,因为中共密令法轮功的案子涉及刑事部份不准立案,所以王湘林的刑事诉讼没有被接受,但民事诉讼被法庭立案。法庭上,广西师范大学的律师承认所谓的藏独、台独言论没有任何证据。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王湘林再次被绑架。

广西师范大学官网二零一四年人事招聘通知中,再次公开污蔑法轮功。

桂林电视台播出大量诬蔑法轮功节目,桂林电视台记者申曦(曾节明)因为同情法轮功,被迫害逃亡到泰国。桂林电视台台长唐建国遭恶报,二零一六年二月被立案调查,双开,四月被逮捕,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公诉。

桂林市迫害初期的罪恶

▼姜兴和,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任桂林市中共邪党书记,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邪党统战部部长。

▼李金早,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任桂林市市长,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桂林市中共邪党书记,现任文化和旅游部中共邪党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于丁,时任桂林市政法委书记,积极部署、参与、组织实施七二零时期迫害,因作恶太过头,一九九九年九月被抓走,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被判死刑。

▼莫永清,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桂林市市长,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桂林市中共邪党书记,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蒙永福,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局长、邪党书记;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广西桂林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广西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因为做恶太多,二零一六年蒙永福遭恶报被查。

▼秦益贵,广西桂林市政法委“610办公室”主任,自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是桂林市负责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之一,秦益贵叫嚣:“告诉你,共产党对法轮功就是不讲法律的。”

▼王跃飞,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任桂林市长,现为广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桂林市政保大队展开大规模的抄家、抓人,凡是家中抄出了大法书籍、新经文、真相资料的全部被抓;有些派出所根本就没有任何理由,哄骗大法弟子说是去问话或签到,学员去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有些学员是去发真相资料时被抓;就这样前后被非法关进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学员有林桂芬、董小玲等等三十多人。

2、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桂林市公安对全市的大法弟子进行大搜捕,把他们从家中非法抓走,非法拘留、罗织罪名后非法送去劳教所。林方成、高云焰等大法弟子被非法劳教三年、蒋宇等被非法劳教两年。这是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第五批非法劳教大法弟子。

当时被非法劳教的有:莫家英(女)、姚武生、崔玉(女)、黄腾辉、陆苏宁(女)、林桂芬(女)、汪校军、黎珂希、蒙远辉、宋玉东、孙荣云、张远海、李小英、董小玲、黄海平、余海、林方成、高云焰、蒋宇、唐梅芳、唐晓燕(女)、宋翠英(女)、桂秀花、李益坤、刘耀明、陈默如(女)、王秀珍(女)、桂秀花(女)、王湘林(女)、伍晓(小)华、曾志远、江静、江山、黎燕姿(女)等。

3、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暴徒们又强行带走、骗走大法弟子到洗脑班。因为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致使原定六十人的非法洗脑班只有十七人被强迫参加。

桂林市恶人经常变换洗脑班地方,比如桂林火车站旁美食城路口新桂大酒店一楼、翠竹路北巷96301部队招待所、南溪山铁道疗养院“法制学习班”,雇佣社会专业人员,开办洗脑班,这些人编造歪理邪说,迷惑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普世价值信仰。

4、重判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法院非法重判大法弟子黄腾辉十年,黎军九年,郑元虎八年,劫往广西柳州地区监狱继续迫害,他们是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初被桂林市公安局非法关押。

历年被非法判刑的还有:盘明芳、李小英、李秀良、欧阳(女)、韦月梅、江静、李薇(女)、周建华(女)等。

5、监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报道,当时被关押在桂林监狱的大法弟子有:陈志广、欧金满、黎军、吴志军、黄腾辉、魏峰、郑元虎。他们被关在九监区,每人分别关押,都有狱警安排的三至四个打手(犯人)严格看管,不准与别人讲话,不准自由走动。

狱警专门设立了整治、毒打大法弟子的“小报室”,每次放一至二个大法弟子进去,由四个打手(犯人)看管一个大法弟子。每天凌晨四点钟就逼大法弟子起床“蹲圈”,不让睡觉。稍不如他们的意,大法弟子就被拳打脚踢。狱警就是这样恶意安排犯人肆无忌惮的对大法弟子毒打、折磨、恐吓,来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

有的大法弟子为了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迫害,进行了绝食抗议。狱警更变本加厉的使出了迫害手段,把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两手两脚绑在床上,强行插管灌食。灌完食后,不但不松绑,还惨无人道的连插进身体里的管子都不取出来,用胶布将管子的另一头固定在脑门上,致使大法弟子动弹不得,痛苦万分。狱警还残忍地说:“下次灌食不必麻烦插管。”

▼北海市市长刘君一路做恶到桂林

刘君,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任广西北海市邪党副书记、副市长、市长;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广西桂林市邪党书记。因为作恶多端遭恶报,二零一八年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并且被邪党开除出党。

刘君任北海市市长期间积极配合北海市邪党书记温卡华迫害法轮功,多次在各种场合公开表态、动员迫害法轮功,使北海成为广西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北海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高居广西全区第一,北海市被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进行迫害的人数占全区第一。

刘君到桂林市任邪党书记后,指示桂林公安局局长黄济贤等人制造了一系列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三,桂林七星区公安人员闯入民宅,将法轮功学员何占芬、何玲荣、王阳娇、王秀珍、余某(音)等六、七十岁老人绑架,抄走光盘等物品,并勒索家属上交一至二万元作“洗脑班”学习费用。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一深夜,桂林法轮功学员秦晓屏(音)家遭警察强行闯入,抄家并将她和丈夫带走,下落不明,留下未成年孩子。

其他还有部份桂林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关洗脑班。

▼桂林市公安局长仇祖和任内迫害事实,唐晓雁被毒死

仇祖和,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桂林市公安局局长,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广西桂林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象山公安分局和国保大队警察联合行动,绑架多位法轮功学员:蒙志斌、唐晓雁、唐梅芳、小杨及其妹(未修炼法轮功)、谢华琳、王湘林等,郑国英在东北探亲被绑架。据说蒙志斌是桂林荔浦县的法轮功学员;小杨及其妹是桂林临桂县人,他们都在桂林被抓。

二零一五年,法轮功学员唐晓雁向最高法、最高检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八月二十八日,桂林市公安局在全市统一部署开始抓捕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唐晓燕再次被绑架。

绑架她时,一个警察抓住唐晓雁的头用力往墙上撞,扭住她的手用力往后拉扯导致她韧带拉伤。在国保办公室,他们给了她一瓶水,喝过后,她就难过万分,头痛得不停地撞墙……

后来唐晓雁被国保构陷,材料送到检察院、法院,要求起诉唐晓雁,最后检察院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就这样国保还不死心,宣布她被监视居住十二个月。这期间唐晓雁记忆开始变模糊,健忘得很厉害,嗜睡,大小便失禁。后来发展到耳朵聋了,眼睛也越来越看不清。

据唐晓雁生前自己说:在国保办公室他们给了她一瓶水,喝过后,她就难过万分,头痛得不停地撞墙,什么也记不起来了。然后她以为是她被非法抓捕时头被人撞到墙上,受了惊吓,口渴所以就又开始喝水,谁知道旁边有一个警察突然制止她再喝水,说“不要再喝了,不要再喝了”,还叫人把那瓶水给拿走了。后来有一个警察叫她去办手续的时候,就对她说:“看你的样子你活不久的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刚过完年,唐晓雁在家突然开始拉肚子,然后就大小便失禁,人昏迷不醒。家属将她送入医院,仅仅两天,唐晓雁就因为全身所有器官同时衰竭,含冤离世。

阳朔县法院院长苗小所任内迫害事实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广西阳朔县法院以发放法轮功真相光盘为由,对江苏籍法轮功学员李薇非法判五年、罚金一万;对周建华非法判三年、罚金五千。

参与迫害者:阳朔县政法委书记曾杰刚、阳朔县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陈曦任、阳朔县法院院长苗小所、审判长为覃壮芳。